以前听来的一个故事,说是一个男的喜欢上了一个女的,那女的根本瞧不上他,他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表达。一次他们和一群人在一个酒吧里痛饮,大家都有些醉了。那男的借着酒劲,叫过了那女孩,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顿大嘴巴,把女孩彻底打懵了。然后,那男的就势上前,抱着女孩痛哭流涕:“妹妹,不是哥狠心,哥是真心喜欢你。今天哥是彻底豁出去了,哥是实在不忍心看着你糟蹋自己呀。”那女孩脸上正火辣辣得还没找到北呢,听到这些更加火辣辣的表白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对自己好呀。当时身子就软在了那男人怀中,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鼻涕眼泪混在一起,不分彼此了。于是,这世界上又多了一对情侣。 我感觉现在基督教徒们传福音的方式和这个男的很相似,比如前一段我在一个基督教论坛和他们讨论,很多基督徒一上来就要我先承认自己是个“罪人”,这就是那个追妹妹的男子所用手法——先把你打懵了。说实话,这种追妹妹的办法没什么不好;基督徒们这种传福音的方式也没什么不对,但是总给人一种剑走偏锋的感觉。 基督教认为人都有原罪,每个人要想得拯救就必须承认自己的罪性,这是基督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责难基督徒们。但问题是你把别人一棒子打懵了,接下来该怎么办?照理说基督徒应该有一种知罪悔改的样子,如果没有悔改,那么肯定也就没有真正的认罪。所谓知易行难,一个真正有道德追求的人是能够知错就改的,而拿道德做打人棍子的人,信仰只是他们犯罪的理论依据,而基督徒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正是如此。所以很多非基督徒说基督徒虚伪,这不是空穴来风,是事实。我就看到很多自称是有年头的基督徒,他们在公共场所骂人、撒谎,或者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陷他人于不义,等等等等。当被人指出时,基督徒们的标准回答是:“你说的都对,可我已经承认了我是罪人嘛。”这是一种公然的无耻。我还看到过更无耻的基督徒,她居然说:“因为我们是罪人中的罪魁。”基督徒的这种态度,就好像是说如果强奸犯在自己的脑门刻上“强奸犯”三个字,就可以在大街上公然施暴了。任何一个道德水准达到平均值的人,都不会认可基督徒的这种做法,这也是他们在网络论坛遭大家诟骂的原因。 认罪成了基督徒无恶不作的理由,可以叹为观止了。 我开始讲的那个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完。一个号称是采花大盗的家伙在酒吧得意洋洋地讲述自己的战绩,他用这个手段一口气就泡了4个小女孩,每个都对他死心塌地的。他的讲述刚完,身边就“咕咚”倒下了一位女孩,这女孩是他朋友的女友。掐了半天人中后,那女孩才幽幽地醒来,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个王八蛋就是这么对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