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love译成爱,也可以是爱情。 人们常只关注它后一个意思,或许是爱情给人的愉悦,印象更深刻吧。 而广义的爱,给人印象中更多是一种对别人的责任和义务。 人,或许潜意识里都想享受爱情的欣喜,而少想爱的责任吧, 我自己就常常容易这样。
有哲人说,面对真理是痛苦的, 我能理解其中的感受。
爱情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恩赐, 但是人在爱情的问题上所作的选择,是完全从爱情的角度去考虑, 还是从爱的角度去考虑, 两者的结果可能是不同的。
从爱情的角度考虑, 就是以自己的得失为标准,衡量感情的价值。 从爱的角度来考虑,自己和对方以及很多涉及到的人的利益都要进入考虑的范围, 有些选择,从个人得失的角度看,价值不大,对整体来说确是值得的。
一定有人说,爱情就是爱情,考虑 自己能不能幸福当然是最重要的。 有什么必要考虑那么多呢。 其实, 这种观点我也完全同意。 青春年少,做第一次爱情选择时, 人应该多考虑自己,毕竟, 使自己一生幸福是自己的责任, 能给自己满足多的人,至少理论上就越能使自己更幸福。
但是, 超越了这个年轻阶段的人就不一样了。 大名鼎鼎的胡适先生,那时候是自由思想的提倡者,当他自己爱上别的女孩时,却并没有选择离婚。 他一定是考虑爱多过考虑爱情。
几年前,我对他这种选择很不以为然, 觉得英雄也有不聪明的时候。 但是今天, 发现自己越来越能理解他的想法了, 是不是我已经开始老化了, 缺乏激情了,太现实了呢?
到底什么是幸福呢? 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人,是幸福的吗? 我很想问问胡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