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移民改革法案及其对合法移民的影响 美国国会众议院于2005年12月16日以239票对182票通过一项非常严厉的边境保护,反恐和 控制非法移民的法案。 该法案的主要反非法移民的条款有:非法待在美国本身就是一种 重罪(如果这一条款成为法律,所有在美国的没有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都被视为罪犯,不 再象以前一样驱逐出境了事,还要被判刑坐牢。更有甚者,这一条款如果成为法律,所有 在美国的非法移民将不能在美国调整成为绿卡身份,即使他/她成为了美国公民的配偶); 对非法移民偷渡和被驱逐出境后再次非法进入美国的人设立强制性刑罚(即法律规定刑罚 幅度,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 对2006年10月以前在边境海关,海港或陆地上抓获的所有 非墨西哥籍的非法移民,在被驱逐出境以前实行强制关押,不得保释;要求所有的雇主, 包括雇佣他人的所有公司,组织或个人,在六年之内通过一个数据库来查对核实所有雇员 的社会安全号码。雇佣非法移民的雇主将受到加重的民事或刑事处罚;授权地方和州警察 抓获非法移民, 等等。该法案还包括一条完全是针对在美国的移民的条款:醉酒驾车是 一项可以被驱逐出境的犯罪。因为只有移民醉酒驾车才会被驱逐出境。美国公民醉酒驾车 是不会被驱逐出境的。该法案还未成为法律。 美国国会参议院则在2006年5月25日以62票对36票通过了2006年综合移民改革法法案。因 为该法案许多内容与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内容相冲突, 参议院必须与众议院进行协商讨论 , 将两个法案协调一致之后,才有可能成为新法律。 因此,有关参议院综合移民改革法 案的具体内容仍不确定, 但其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一千二百万正在美国的大部分非法移民 在美国取得工作的许可,最终取得永久居留身份(绿卡),设立新的临时客工计划, 让美 国雇主雇佣外国劳工来美国做美国人不愿做到工作;大幅度地增加亲属移民和劳工移民的 移民配额;对高科技技术外籍工人移民和农业工人法案进行重大改革等等。 不管最终通过的综合移民改革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何,我们仅就下列几点发表自己的见解或 预测: 第一, 最终通过的综合移民法案不会产生像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一边倒的情况。 就是说最 后的法案不会有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中规定强烈的反非法移民条款, 例如在美国没有合法 身份本身就是一项罪,所有的非法移民都要被驱逐出境等。 但是,最后的法案也不会完 全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案而完全以自己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成为法律。 最后的法案版本 一定是参众两院最后协商妥协的结果。 这种结果也是各立法者背后选区选民游说努力的 结果。 第二, 最终通过的综合移民法案不会让所有的非法移民都能在美国取得工作许可,乃至 最后取得永久居住身份。 这个猜测或结论有一定依据。 这个依据就是参议院对一项提案 的投票。 由亚里桑那共和党参议院开尔参议员提出的4027号法案规定下列在美国的外国 人不能在美国取得工作许可并最终得到绿卡身份: (1) 移民法官下达最后驱逐出境命令 的; (2) 法官同意自愿离境但是没有离境的; (3) 被驱逐出境而再次非法入境者; (4) 在美国因犯严重罪行而被定罪的; (5)美国政府相信对美国的安全有危险者; (6) 被法 官判处重罪或者三个以上轻罪者。 对此法案表决时, 美国参议院以99票比0票通过这项 法案。 这样的表决结果是在所有的有关移民法案的投票中极少见到的情况。 恰恰是这种 一边倒的投票表明最终的综合移民法案条款中极有可能包含这些限制性条款。 第三, 有关非法移民的立法不仅不会影响合法移民的移民申请, 而且会促进合法移民的 申请程序。 很多在美国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担心如果让一千二百万非法移民居留美国, 会一下子用完移民名额, 合法移民必须要等待无限长时间才能得到绿卡。 这种担心有其 理由, 但不一定有必要。 第一, 会不会让非法移民等到绿卡或让多少非法移民取得绿 卡,现在还没有定论。 第二, 如果最终综合移民法案允许非法移民在美国取得工作许可 , 并最终得到绿卡, 他们不会很快取得绿卡。 他们必须再工作缴税多年后才可以申请 调整身份。 如果让非法移民很快取得永久居住身份,就等於美国宣布大赦, 而现在连美 国总统在内没有一个当权的立法者赞成大赦。第三, 如果最终法案允许非法移民在美国 取得永久居住身份, 国会一定要相应地大幅度地增加移民配额,以保证合法移民申请不 受影响。 否则这次移民改革就不成为“综合” 移民改革了。 总之,有关综合移民改革的立法与辩论还在继续。美国国会正在休会期间到六月五号。届 时国会会继续就移民改革不同法案进行讨论协商,直至达成最好两院都能接受的折衷法案 ,送交BUSH总统签字生效。如果国会在移民法案上达成协议,以前提 出的法案将是废纸一张,以前所有的辩论和努力将会前功尽弃。 因此,无论在美国有合 法身份还是没有合法身份的,都不应该受这些法案的影响。该做什么,照常做什么。没有 合法身份者,照样小心谨慎的生活着。 有合法身份,符合移民条件者,仍应尽早开始移 民程序。还有一点大家能做的就是,动员各方面(亲戚朋友雇主等等)的力量说服所在地区 的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支持自己想支持的法案,让自己的观点看法体现到将来的移民法律 之中。 上述介绍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 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 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 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 电子信箱:help@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