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坐在电脑前可以安心的写点东西了,今天心情不错,就写写这两天的感受好了.
从来没有想过,或者说,奢望过可以和他在一起.活了这么大,第一次主动对男孩子表示爱意,真的鼓起了好大的勇气. 不记的是谁说得了,"爱情是要靠自己去争取得". 这句话固然说得有道理,但是如果对一个从小自尊心就很强的人来说,应该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去面对的.
现在,每天和他坐在一起吃东西,一起看电视,讨论问题,这种感觉真的好幸福. 明明知道这段感情可能不会长久, 而且, 也许当他离开大不列颠这片土地的时候,就是我们分开的时候,可是,那又算什么呢?当你真心的投入到一段感情的时候,已经不会计较太多了. 在这个金钱之上的社会, 想要得到一份纯真的感情好像已经是一种奢侈品了.
不想去想太多关于3个月以后会发生的事情. 虽然我不推崇"只要曾经拥有"这种观点,但是, 如果因为没有可能天长地久而放弃这段感情,可能,真的会遗憾到老.
不管怎么说, 现在过得很开心,每天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