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象征」,就是用具体的事物来比拟抽象的事物,使其意义更浅显而容易明白。例如:以「白衣」比拟圣洁(启三 4),以「十字架」比拟舍己(太十六24),以「杖」比拟权柄(出四17、20;民廿四17)等,都是象征的描写法。这象征所表示的意义,往往比用文字所形容的还透彻,所以说它是最经济的文学手段并不是过言;或许为此,神才选取了这方式来表明那奥秘的事物,使我们藉以领悟因语文穷乏而难于明白的真理吧?在圣经上,神用以表明圣灵的各种品格和功用之象征的,一共有十四种。
兹分述如下:
鸽子,甘露,雨,水,江河,油,印,质,火,云柱火柱,光,剑,风,七眼
第七节 印
印有认证的功用,充分的带着法庭的性质,在契约上或其它任何文书上,若盖上印章,便立刻发生了认证的功用。
王的谕令若盖上王印,则表明王已经认证此事,断没有人能废除(斯八8);就是王自己也不得更改或废除(但六8、12、15~18),才能确立王的威信。圣灵就是神的印,也可以说是王的印,因为神是万王之王(提前六15);谁的额上有神的印记(弗四30),谁就能逃避神在末日要向世人发出的忿怒,断没有什么能加害于他(启七2~3,三10)。
王印足以代表王的信实和权力,凡是身上带着王印的人,都能借着它行使王的职权。身上带着神印(圣灵)的人,也能借着祂所赐与的能力,行使赦罪、留罪、定罪等权柄(约廿22~23;太十六19,十八18)。
主耶稣当日受浸后得到圣灵的印记之时,天父曾从天上发出声音,认证祂为自己所喜悦的爱子(太三16~17)。如今我们既然信主,若信得合乎圣经,也必领受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被神认证为祂的爱子;正如保罗所说,圣灵与我们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与基督同做后嗣的(罗八16~17)。
以弗所是个海岸的城市,那里的富商都做大宗的木材买卖。毕卡士德(Bickersteth)说,他们买木材的办法是这样:「商人拣选了他们所中意的木材之后,就盖上他们的图章,那就是大家公认的所有权的标志。商人并没有在成交之后就把木材运走,而只把木材搁在海港,和别人的浮筏混在一起;但各人的木材都是已经拣妥、成交、盖过图章的。到时候,商人就打发代理人带着图章来,找出所有同样的图章的木材,运回去交还所有人了。」
圣灵给圣徒做印记,便是主在各各他付清了代价的再清楚不过的证据(林前六19~20)。以弗所教会的信徒,对于印记的意义和重要性一定很熟悉。保罗就是根据他们所熟悉的问题说,他们既然信了基督,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一13,四30);为的是要他们深刻的认识,他们确是属乎主的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