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痛(八)

都是文人比都是文盲更有意思。但做文人不能一路凯歌,更不能是利维迎。若做至祸乱五常,就离流氓不远了,还不如文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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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统计年报出炉,169家中央企业2005年度共获利6276.5亿元。其中来自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的“十二豪门”囊括了央企总利润的78.8%。“十二豪门”财大气粗的后面,是央企员工令人艳羡的收入,“十二豪门”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到4倍。

    在行业垄断下,谁拥有垄断权,谁掌握了垄断资源,谁的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这已是工资分配秩序的一个“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或者说“十二豪门”的财大气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能看得见的、都能体会到的。比如,无论在哪个城市,“豪门”单位的姑娘小伙子们,向来是介绍对象的“抢手货”。之所以“抢手”,就是因为“好单位”的工资高、福利好。

    “十二豪门”囊括了央企总利润的78.8%,显现出的是市场竞争的不平等,是过程的不平等;而“十二豪门”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到4倍,显现出的是结果的不平等,是收入分配秩序“有点乱”。

    更应该看到的是,现在这个结果的不平等,虽然对我国基尼系数的影响权重不大,但是在当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收入分配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公共话题”的大背景下,公众有理由质问:垄断行业工资凭啥高出全国平均工资的3到4倍?

    “豪门盛宴”之所以遭遇“非议”,是因为这种“盛宴”的“埋单者”是以国家政策和行政力量为主导的,而不是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而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秩序。就像报道中有人提出的,垄断企业职工收入跟利润挂钩,而垄断企业的利润有多少是“天帮忙”,又有多少是“人努力”的结果?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11115.4亿元的庞大体量,却只创造了143.9亿元的利润,总资产报酬率2.63%。人均利润只有1.1万元/人,这种“低效率”与“高工资”、“高福利”不匹配,更是为人所诟病。

    7月18日,中国法学会在京举行座谈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温克刚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垄断福利”的危害可以概括为“三大危机”:转嫁福利成本,以亏损为由通过涨价增加群众负担,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垄断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优先服务自己,加剧社会不公;加剧国有资产流失。
   
    造成“垄断福利” 这种现象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资源配置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机制,所以自然就会形成所谓的垄断或特殊部门的特殊利益。二是计划经济所形成的制度惯性。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在垄断行业出现的“福利腐败”现象,大多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就有了。比如说铁路职工乘火车免票,它不是新出现的问题,过去就有。但当时没有形成行业间的巨大差别,铁路部门和其他   部门职工还没有在收入、福利上出现巨大的差距。进入市场经济之后,各行业的发展包括竞争都不一样,有些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出现高福利,有些行业没有垄断地位,完全进入市场之后失去了原有地位,“垄断福利”的问题就出现了。三是对垄断行业的管理缺乏法律规范。
    “垄断福利”最根本的危害是破坏了公平和平等精神。符合制度设计的福利、不超过法律框架的福利是合理的福利,超过法律框架的福利则是不合理的、违法的福利。“垄断福利”也加剧了社会腐败现象,损害了公众利益。在经济转型时期,这种现象显得比较突出,如果得不到遏制,会加剧利益冲突和矛盾,这是因为大多数老百姓不是从法制角度来看待问题,而是从基本价值判断出发。“垄断福利”的危害可以概括为“三大危机”:转嫁福利成本,以亏损为由通过涨价增加群众负担,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垄断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优先服务自己,加剧社会不公;加剧国有资产流失。 遏制“垄断福利”最根本的方法是打破垄断。一些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都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要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就得淘汰成本过高的企业。
    政府在遏止“垄断福利”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审计工作对垄断行业进行监督。审计的重点应放在经营成本上。尽管政府在垄断企业的监督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还得要完善法制,用法律的手段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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