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來} 基督徒不妨多重視聖經正典形成的歷史

事實上福音派一般仍接受馬可福音最為早出的觀點!翻案文章永遠會有,研究學問沒有任何一說是永遠無可異議的“事實”.基本上四福音出現有先後,涉及千餘處經節之雷同,說明彼此確存一定的參考轉錄,及取材自更根本的Q文本(Quelle德文泉源)之可能.無論在細節專家怎樣有爭議,聖經經卷之出現與納入正典,乃為一歷史過程,並不是歷史定點中之突現,這一實況如不予清楚表示出來,要攻擊正典的反教者永遠可以找到入手點:你看,正典是人編出來的,不是開始便有的.

“正典”的確不是開始便有,這一歷史如不主動由基督徒自己去說明白,而想急急要講正典的完整性和權威性,外人反會更加起疑覺得是有意迴避.即使基督徒日後若接觸更多史料,也會因從前太純真以為由天而降一籃子的正典而產生信仰的震撼!在下非要挑戰六十六卷正典的權威性,由聖經的內證及教會聖徒歷世的釋經去看聖經,基督徒相信聖靈對聖經成書的默示及上帝對正典完成的暗中保守,是完全有根據的.筆者所要商榷于王教授一文之主要處,是該文太過于簡化正典的歷史性,暗淡了教會漸進地使用並承認這些經卷的發展過程.
“正典”本義權衡,作為“標準”義,首由亞他那修于四世紀中用以指形諸文字的聖言,信仰準則的綱領,揭出其細節.四世紀及以後,部份教會仍不納雅、彼後、約二、約三、猶、來、啟等為正典,尤其是西方比東方接受得較遲慢.如加上羅馬教會傳統還接受旁經,何謂正典的問題,已不是王教授所說的90%這樣程度的同意問題.西方教會對新約廿七卷正典之接納,是得自耶柔米和奧古斯丁影響的結果,而那是進入五世紀後之事了.現今的“正典”,在基督徒的不同團體中,具體內容也有出入.公教與正教,對旁經有一定認可,科普替教會旁經之外還認受猶大書所引用的以諾書,敘利亞教會排除彼後、約二、約三、猶、啟.甚至新教一系,也非一致,路德不單只視一卷啟示錄為次等經書,雅、猶、來都被他歸入了比其他新約部分較少價值的一類!啟示錄在改教先賢裡爭議很多,加爾文不為作註解,慈运理根本就不接受為聖經.路德反認為後來基要派否定的次經“很好,有閱讀的好處”,安立甘宗跟從路德,在其卅九條的信仰聲言中特別明白加以肯定.

雖然,非信徒以及基督教中或不信聖經有超自然干預的所謂“不信派”,要來置疑正典的絕對無誤性,固不為堅信聖經的教徒所認可,然而如欲確立聖經的權威性,還是該從經典歷史形成的共同立場出發,才能有與對方繼續討論的餘地.如耐心講明白正典被接納的過程,一樣可以幫助大家看到,上帝的作為依然如何在顯然之事深處默默运作,使信徒獲得首尾相貫關乎恩典奧秘的完整啟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