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来KU面试Faculty职位的人在和Postdoc、研究生座谈的时候提到,他以前一直敬仰一个著名的科学家,他的论文数量惊人。当他有幸成为这个科学家的postdoc后,才发现他写作的速度一点都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他产量巨大的原因在于他从不间断,一直在读,在写,天天如此。
虽然我对这个来这里面试的人没有太大好感,但是他的这个故事确实很好。他看到的是这个科学家发表文章的窍门,我却从中感悟到喜欢自己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这个科学家把写文章看作是谋求名利的手段,他不会写得这么慢。从不间断地劳动是难以忍受的,除非他认为这是一种乐趣。遍读文献后产生出的idea经常是迫不及待地要去实现的,有了实验结果将它们组织起来,用优美而简洁的语言告诉世人。这就是创作阿。
不喜欢的事我常做不久,可是有些本来不喜欢的事做久了,竟然也会喜欢上。跑步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可惜到了美国,被别人多次警告不能在早晚没人的时候独自外出,我不跑步已经许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