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侃一下新三民主义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三句, 怎么看怎么别扭.
1.
首先, 如果"为"理解成"为了", 英文里"FOR"的意思, 则非常不通. 按此思路, 比如:
为党争光 > 光为党所争
成什么了? 后面这句,听着别扭不? 中学作文要算病句的.
所以, "为"绝对不可能是"为了"的意思.
2.
A为B所C这种句式, 常用的例子有:
他为情势所逼迫 > 情势逼迫他
他为国人所不齿 > 国人不齿他
所以, 一般这里的"为"是"被",英文里相当于"BY"的意思.
那我们考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权为民所用 > 民用权
情为民所系 > 民系情
利为民所谋 > 民谋利
听着哪里象是对官员的要求啊? 这是对官员提的要求,可是哪里摆官员这个主语呀?
"情为民所系"一句, 尤其不通. 一般的说法是"情系于民". 这里"于"的意思是"在". 非弄成"情为民所系"这样子不伦不类的, 显摆露丑.
兄弟不才, 给他修改一下:
(官员要)权用于民,情系于民,谋利为民.
比那些半通不通的文科傻妞鼓捣的什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通顺多了, 清楚多了.
虽然这三句, 本来就是标语口号式的东西, 空话大话而已...
由此可见, 标语口号治国的传统, 还是很繁荣昌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