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国FDA指导下的临床试验是具有很高标准的,但同样存在很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临床试验周期长,成本高昂,资助临床试验的通常是制药厂商,这些厂商把测试那些有可能通过FDA评审的药物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所以制药公司的目标不是专注于突破性的疗法而是对现有药物逐步改良。临床试验过程也并不鼓励冒风险或是尝试可能在医药领域获得重大发现的开拓性方法。临床试验体系不接纳大胆的全新思维方法。如今在美国一种抗癌新药的开发周期通常长达12-14年,平均开发成本高达8.02亿美元,这些经常被公布的数字并不鼓励真正的创造精神。
不论如何,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是否批准新的抗癌药物最终还是关注药物的临床实验结果。药物疗效的一个直观结果是瘤体缩小,能够看到瘤体缩小是令人兴奋的,然而肿瘤缩小对于预测癌症进程与预后却是一个很差的指标,令人悲观的事实是肿瘤缩小并不能改善癌症患者的生存概率。因为瘤体缩小并不等于没有癌细胞转移,实际上大部分癌症病人最终死于癌转移。如此说来,癌转移应当是研究人员关注的重大课题。然而根据财富杂志的调查,从1972年至今,在美国国家癌症研究院的资助项目中,只有不到0.5%的项目是研究癌转移的。去年国家癌症研究院的资助项目有8900个,其中92%甚至根本没有提到癌转移。
两年前,一位功成名就的研究人员向美国国家癌症研究院提交一份建议书,建议研究癌转移过程产生的正常基因功能的变化,并同原发癌进行比较。到现在为止,这位研究人员已经第三次提交这份建议。但他却无法说服有关方面资助这一研究。另一方面,癌转移属于重大课题,这一器官一级的现象可能包括数十种进程。癌转移很复杂,变量太多,因此研究人员要创建一种能够重复的实验是很难的。但是这正是我们需要的研究。而按照温伯格的说法,研究人员为了获得资助,总是绕开这一课题,去做那些比较简单、能够重复结果的实验。不幸的是,“资料的积累给人们一种错觉,以为他们在做很有意义的事情。”这是温伯格的结论。
临床数据积累的驱动力源自指导药物开发的政府部门。食品药物管理局的使命是要确保某种药物在上市之前是安全有效的。FDA的官员们要看到这些药物在试验中有效的过硬数据。所以制药公司很自然地放弃解决癌转移问题(这是癌症患者的杀手)这样的重大目标,而把目标定位在肿瘤缩小上,其实这并不能拯救癌症患者生命。尽管存在严重问题,近年还是有数十种药物获得FDA批准。同时有很多药物没有获得批准,于是FDA受到批评,人们指责FDA是在延误抗癌大战。
去年8月,两位意大利药理学家在英国医学月刊(BritishMedicalJournal)上发表论文,对1995年-2000年间在欧洲上市的12种抗癌新药的疗效同相关标准疗法进行比较,他们没有发现这12种新药有任何实质性的优越之处:患者生存率没有提高,生活质量没有改善,安全性也没有改进。而所有这些新药的价格却大幅上升,比传统药物的价格高几倍,其中一种新药甚至比“旧药”贵350倍。
鉴于篇幅所限,仅向各位介绍一些有关美国FDA审批与研发新药的鲜为人知的事实,目的是使大家不要盲目迷信美国FDA 批准的癌症药物尤其不要过分依赖所谓新批准的抗癌新药。对癌症患者来说,廉价而有效的中医药也是其中很重要的选择。(贺福长医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