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学家马寅初性侵害未成年女孩?

据摘自《民国掌故》(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917年,马寅初与嵊县一位叫王仲贞的姑娘结婚。王仲贞生于1904年,比马寅初小22岁,年少漂亮,有小学文化程度。此后,马寅初将王仲贞、张团妹先后接到北平。从此,马寅初的家里就有两个妻子。
如果此书没有把时间搞错的话,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往事:马寅初与一个13岁的女孩结婚生子. 同一个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性侵害未成年人".这位在美国呆了十年的留学生,拥有美国名校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35岁的成年人,为何要娶一位13岁的孩子?
不知有没有人权组织准备起诉这位中国的新人口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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