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郭耕
荒野中,一只狼仰天长啸,嚎叫之声由高而低,在带着伤感的颤音中结束。我感觉,歌手齐秦的《狼》之语境,非常贴切:“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只要有狼出没的地方,谁也无法扼止这——被大地伦理学家利奥波德称为“荒野之魂”的狼嚎。
事实上,狼嚎叫的目的是相互联络,一个倍加冷落的长叫,也许,意味这是一只思乡的孤狼;一个底气十足的狂吼,也许是警告另一群狼,不要接近自己的领地;有时,狼通过嚎叫,聚众猎食;有时,则是呼朋唤友,要开PARTY。当一狼开叫后,其他成员便会随声附和,至少是夫唱妇随。狼是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的物种,酷似我们熟悉的狗:德国黑背。一般体毛茂密,体长约1.3米。尾毛蓬松,尾长约0.4米,四肢修长。狼是善于长途奔袭的动物,强有力的下颚可直接捕捉或牢牢咬住猎物。
我曾戏言:有各种色狼,因为,地球上的狼,种类繁杂且色型班驳,根据不同色型,仅灰狼中,就可分出灰狼、白狼、棕狼、红狼、黑狼等。
通常意义上,狼,多指分布于亚、欧、北美的灰狼,亚种达30个;在中国,除台湾、海南外,曾广有分布。真正从种的概念分,狼则主要包括犬科动物中的灰狼、赤狼(美国红狼)、郊狼(丛林狼)、胡狼(亚非的豺)、红狼(亚洲豺狗)及比较接近狐狸的南极狼(福岛野犬)、南美狼(鬃狼)。
当然,不是狼而被称为狼的动物,也不乏其例,如非洲鬣狗被称为土狼;亚洲小熊猫被称为九节狼;鼬科中的黄鼬被称为黄鼠狼;澳洲一种有袋类食肉动物被称为袋狼。其实,这些都不是狼,只是人们习俗上的一种情感转移,我们总习惯把某某家伙称为狼,如把贪大之人称为野心狼、把负心之人称为白眼狼。为什么呢?原来,世界上没有什么动物能象狼这样被人误解和危言耸听地夸大,形象扭曲并无缘无故地害怕。
无论是唬人的童话、还是恐怖的传说、甚至老奶奶的催眠曲,都无一例外地把狼渲染成凶神恶煞,幼儿园阿姨讲的带着头巾的狼外婆形象,至今还在我的脑海中作怪。只要一想起动画片中狼的满口尖牙和毛乎乎的爪子,小孩子就有点儿毛骨悚然,这在东方西方都是一样。中国古籍中有把狼说成“贪兽也,贪而有灵”;《埤雅》中有“狼色青,作声诸窍皆沸”的描述;清人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有段关于狼的文字,其中“目似暝,意暇甚”,颇为传神。英语中的“骑虎难下”的原义是“不管是抓住或放开狼的耳朵,都是危险的”;“入乡随俗”的原义是“跟狼一起,就得学狼叫”。中世纪的圣经则说“除了魔鬼,我们能想到的恶魔就是狼了”……根源竟在这里!天地良心,我都替狼喊冤叫屈。
多年来,我们对狼的可怕渲染,纯属无稽之谈。如果不是被逼杀得走投无路或者有病,狼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相反,人却一直对狼大肆猎杀、荼毒、套捕。狼的桀骜不驯,智慧坚忍,又常常令人无奈,便编出许多诬蔑之辞,什么披着羊皮的狼、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试想,就凭狼的强悍,狗的忠贞,若能达到“狼心狗肺”的标准,岂不都成了侠义之士。我们常把不良行为喻为“禽兽不如”,我看,倒是我们该扪心自问:我们滥杀无辜的行为,是不是有点“不如禽兽”?
在自然界中,对狼生存的最大威胁,除了屠杀,就是生境改变。当人类开拓、移居到原本有狼的荒野时,狼的厄运便来临了。因为,人类要发展畜牧业,狼的食物是食草动物,农夫和牧人便会与狼为敌,着手除狼。正如一首歌中唱到“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惟我独尊之心,溢于言表。
狼是一种随遇而安的动物,从赤道到极地,从湿地到高山,从森林到荒漠,从草地到苔原,几乎没有不能生存的地方,也不拒绝任何可食之物:小型哺乳类、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甚至野果,但它们也敢问鼎大型动物,如野羊、驯鹿、马鹿、驼鹿。对不同动物,狼的狩猎策略是不一样的,对大群驯鹿,可能要追踪很久,直至确认羸弱个体,方才下手,以节约体能;野羊经常向高高的悬崖逃跑,但聪明的狼会派出“奇兵”,出其不意地从山岩上方出现;麝牛遇狼,会列阵自保,狼攻击麝牛的唯一办法是对单个的掉队者下手;当捕食体型比自身大许多的动物时,如驼鹿,比狼的体型大10倍,它们就必须团结协作,前后夹击,毕竟“狼多力量大”。一群狼通常为六只左右,均有血缘关系,有严格的等级行为,首领昂首翘尾,下级则伏首夹尾,序位分明。冲锋陷阵中,头狼总是身先士卒,享用猎物时,当然也是同样。
春天,幼狼降生前,雄雌分居,有的另掘新巢,有的干脆用狐狸的窝(不嫌骚吗?)。狼窝一般长五米,窝高为身体站立的高度。狼一般每窝产5-7仔,怀孕期约2个月,寿命约16年。新生幼狼毛色较暗,两周睁眼、三周出窝。狼群中的各位都对小狼感兴趣,也都会在双亲不在时照顾小狼。每当大狼狩猎归来,小狼会蜂拥而上,嘀嘀咕咕,摆动小尾,热情地舔拭大狼的脸,大狼会将已经咽到肚子里的肉再吐出来,喂给饥饿的小狼。秋天,半大小狼便可以加入狼群外出漫游的队伍并参加捕猎了,但猎术不佳,总是由大狼来制服猎物,两年之后,小狼才趋于成熟。那时,小狼或滞留群中,或离家闯荡,寻找配偶,自己成立家庭,建立新的狼群。天地可鉴,狼之于人,何其相似。
刚才说到狼在捕食驯鹿时,为节约体能,先侦察猎物虚实,找到弱点再出手攻击。从动物个体看,被吃掉的草食者是不幸的,但从整体看,却是捕食者对被捕食者的优剩劣汰,狼对鹿种群的择优遗传大有裨益,狼的生态意义便体现于此。人类的偏见往往违反天意。
有这样一个故事:做恶的鹿与冤屈的狼,便表现了人类一度对自然事物的无知。1907年,美国开巴高原的70万亩范围内,曾生活着4000头鹿及一些捕食者:狼。鹿与捕食者始终保持着平衡。人们发现每隔一段时间,就有鹿被狼吃掉,出于保护鹿的目的而大肆杀狼。1924年,狼被杀绝了。鹿的个体不再受狼威胁,一度悠闲无忧,数量很快超过一万,没几年,竟超过十万,数量过度增长的鹿,先啃光了树,又啃净了草,由于食物贫乏,鹿群连饿带病,数量骤减。两个冬春,便减少到六万只,到1939年,减至一万。这时,因植被一时无法恢复,鹿的生存十分艰难,饥谨成片,随时面临灭顶之灾。人们请来生态学家,一分析才知道,以前冤枉了狼,是杀狼导致了眼前的生态恶果。于是,开始了“请回狼先生”的工程,在美国,密执安州、威斯康星州、蒙塔纳州、爱华达州、怀俄明州,都相继引回了狼。同样,中国的一些原先有狼的保护区,也开始进行恢复狼群的工作。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人们终于明白,自然界的捕食者对调节生态系统的合理结构和正常功能,维持群落的稳定,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毛泽东说过:“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过去,由于化友为敌,以狼为敌,我们使自然界的原住民:狼,受到无数不白之冤,使十余种狼永远地灭绝了,也使狼和很多动物,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灵的自然生境,面目全非;草原沦为荒漠,森林夷为耕田阡陌,绿洲成了遥远记忆,湿地污染或者干涸……
在齐秦的歌声中,但愿,狼的恨恨的哀怨,多少能唤回我们的些许忏悔、自咎和自救——“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的草原。”
附注:下面这个链接里有很多狼的图片,很棒!
http://www.pupk.com/news2/news.asp?t_id=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