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和朋友的那些日子

我的风格, 就是这东西南北无处不在的风, 有时会吹得你晕头转向, 有时会吹得你神清气爽, 但你永远不用怀疑风的真实, 与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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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回来了。 走了一圈,见着了大海,火山,密林, 和久违的阳光。 还在介于现实和梦的调整期,过一阵子会试试把这些好东西带给大家看看。
下面是转贴我的朋友潮虫,和她的2个朋友写的一个小东东。 我觉得很有趣, 抛开他们曾经有过的光环,那种青涩岁月的。。。青涩,是许多人都有过的,也许还有那些莫名的自卑,无所适从。
他们虽然都有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然而了解却从虚无的博客开始, 这也让我觉得好玩儿, 让我想起了认识大象,小鸟, 小阿,海参,8尔以及许多其他小动物的故事。 我希望永远都能这样记着。

潮虫,halfy,还有Robert

By 潮虫 halfy Robert                                           

    二零零六年冬天,后海的岳麓山屋里。

Robert: 我们算非常规中的非常规吗?
潮虫:这话怎么讲?
Robert: 我的意思是理科班算是非常规的了,而我们是理科班中的非常规。其实不光我们三个,我觉得八大呆人也是理科班中的非常规。
潮虫:为什么要办理科班呢?
halfy: 为了解决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衔接问题,这个我很确信。
Robert: 很他妈的失败。现在已经停办了也充分证明了这点。其实办不办理科班,我们这些人还是尘归尘,土归土,该干吗干吗。我们有被人跟踪吗?还是被遗忘了?
halfy: 像样。谁他妈的还记得你,当年招生的人说不定已经下台了。
潮虫: 没有人跟踪我们吧,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我们一直被窥视。
Robert: 对了,你们的文章写的怎样了?
潮虫:这两天一直忙着见朋友,我下周一前一定完成。这篇文章写完了可以投给理科班,或者我们拍部记录片。
halfy: 拍记录片是好主意,我的文章这周末也能完成。
Robert: 好的,我先写,写完了发给你们看看。

By 潮虫

    上周回北京见了Roberthalfy,两位都是高中的同学。 
       
虽然认识了都12年多了,具有讽刺性的是彼此真正的了解不过是这一两年通过彼此的博客。见面的那天北京已是干冷,我穿得又少。可在后海的餐馆,和昔日的同窗品着暖暖的浸着姜丝的陈年黄酒,心里很快就有了暖意。

        人们常提起的教育是大学,或大学后各种各样吓人的名牌学校,可我一直以为,真正塑造我们的却是高中,这以后的所谓高等教育不过是刨刨光上上腊罢了。
    于我而言,同学中天才型人才,准天才型人才,和怪人比例最高的,也是在高中。
 

背景

     那年,估计是国家教委某位干部同志觉得应该想出一些标新立异的来建立他的政绩,于是想出了全国理科实验班这样一个东西。通过很多奥赛考试,全国招了100个人,分成了四个班,我被分到了清华附中。
     我们班
25人,2个女生。我光荣的成为了所谓的“奥班女生”,不用打扮就在校园里有了颇高的回头率。高中所有的班体育课都是男女分开上的,只有我们跟着男生们一起上。于是,老师也不会在上课前当着23个男生的面问我们有没有例假,我们也就装着这个事实不存在的上两年的体育课。某种意义上,在高中前一两年中,我也就一直试图否定自己是个女生的事实。

        当时看班上的同学,只有两个字:恐怖。聪明得恐怖。(我见过得最聪明的人大多来自我的高中同学。)
    记得当时极度的不安全感。现在想来我和大多数同学的心情很不一样:大多数男生都是整个初中的第一,甚至整个市的第一,
NB轰轰的被老师们捧着就来了。我不一样。我是女生。我是在“女生初二以后立刻一定不会有男生厉害”的阴影下长大的。 虽然也是一直拿第一,可大多数老师会somehow 让我觉得那是个错误,是我不小心偷了应该属于男生的第一。上高中呢,我知道那个阴影依然存在,只不过是将初二改成了高二。我也觉得自己考上理科班不过是运气。
    所以呢,我第一学期经常地哭。我思念初中和我一起玩的学习不好的同学们。我更担心自己会考倒数第一。每当这种情况没有发生的时候,我都会很好奇的看着那些男生,不明白这为什么。现在听起来荒诞甚至做作的东西,在
14岁的孩子的心里,却是最真诚的。
    所以高中毕业,我毫不犹豫的离开了清华,我想要逃离以男女失调的环境。
    可我还是最喜欢我的高中,因为我自恋吧。既然现在的自己是有高中的经历塑成的,自然要喜欢这段经历了。我想,这段经历最大的好处就是,从那以后,看到多牛的人,心里也很少触了。牲口群中长大的好处。说说牲口吧。

Halfy      

        halfy,是我在班上认识的第一个人。刚下到北京的火车,在学校派去接站的汽车上,他坐在我旁边。记得他问我是哪里人,我很胆怯的说安徽安庆,因为我不会讲普通话,不知道“庆”有没有后鼻音。高二的有一天,halfy嘲笑第一次见我时我的口音。我记得当时很想哭。(好在我是个记事不记仇的女人,赫赫)
    我其实是很喜欢
halfy的,一开始就。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不喜欢他,因为会被他嘲笑。想起高中的玩笑总是带着孩子无辜的残酷。
    抛开个人恩怨
-- 他很酷,也挺喜欢玩酷。
    他常会反着穿他的
T-shirt。在大家都差不多在教室上自习的时候,提着水壶,晃晃荡荡的穿过操场从宿舍走到教学楼。再偶尔发出几声极高频的尖叫,让整个楼道知道他要来学习了。我记得高三大家诚惶诚恐准备各类奥赛的时候,他说复赛没有靠好,因为没有考试那天没有见到他的幸运鸟,乌鸦。还有,晚自习时,安静的教室突然发出闷响,是他用头撞墙来着。更变态的是,大家已经习惯了,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因为这个声响抬头了。
    高三我进国家队去兰州集训之前,收到了
halfy同学送我的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宁静致远,淡泊明志。我吃惊了好久。因为这实在不像个性如此张扬的他会说的话。那时,我想,也许并不了解这个人。
    我确实并不了解他。这要说到
10年后看他的博客了。
   
10年后,我的很多同学们终于明白了自己不是天才这个残酷的现实,包括halfy。有了这个自我认识之后的halfy,于我这个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天才的人,容易接近了很多。不过,如果没有博客,我还是会带着青春期时代培养起来的隔离心理和他接触吧。
    看他的博客,这个在物理方面聪明绝顶的人,居然可以写出动人的诗
 (虽然有些色情)。这个当时飞扬跋扈气焰嚣张的东北男生,居然可以专心的养不到他手大的乌龟,并怀有某种我虽不理解却可以感受的热情。东北男人细腻的时候,总是会让我更感动。希望这不会让南方的男人觉得不平。

 Robert

        Robert是我的老乡。我们俩,都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的长相吧。他很瘦,一直很瘦,可他却是我们班足球的希望。
    运动会和各项球类比赛总是对理科班的一个讽刺。我们不负众望的扮演着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
stereotype。我唯一愿意看的运动,可能就是Robert踢球了。我完全不懂足球,可我觉得他踢球带着一股灵性,尤其是过人的时候。他跑步的姿势很特别,不是对称的,上臂常会有些不自然的抬着,所以我常觉得他是自己练了一套独门的功夫,终于可以为理科班挽回很多面子。就像东北男人的细腻会让我觉更感动一样,南方男人不常露的狠劲儿,有一种压人的气势。球场上的Robert就是如此。
    可是教室里呢,他总是提老庄。某种意义上,在理科班,这是比
halfy拿头撞墙还要非常态的。班上的主旋就是竞争,永远考不完的试,永远超越不了的对手,永远满足不了的ego,他居然敢说什么无为。
    他说老庄的时候,也带着踢球时的那股狠劲儿。很少有人响应他,却也很少有人敢正面与他去冲撞。我当时觉得他很高深,常听不懂他说的话。于是高中与他接触不多。可能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50句的那种。却也是10年后,看了他的博客,也才觉得原来他是个可以接近的人。 
    他的博客早已没有老庄的味道,和我的一样充满了电影的痴迷,偶尔冒一些内心的挣扎。这篇文章,是他布置给我和
halfy的作业。

         回到上周见面。Robert说,我们三个人很像,因为我们都有很强的内心的挣扎,也都是在这一两年里走过或开始走过这些挣扎。我觉得这句话很经典。我想我们的挣扎都是从高中就开始,都是14岁离家,在牲口群中试图证明自己的能力。halfy用头撞墙,耍各种的花样;Robert说什么老庄,玩命的踢球;我一头扎进小说中找可以抚慰自己的东西。这些貌似不同的举止后,都是一样的不安和逃避吧。
    也许我看关于残酷的青春期的电影常会被打动与这段经历有关吧。

        有两种人。一种人,生来内心与外界是谐和的,他们的personality于是可以保持一贯的风格,他们很少作出格的事,很少莫名其妙的觉得惶惶不可终日;另一种人,内心总是与外界环境冲撞,这冲撞与顺境还是逆境没有关系,而是一种近似于本质的不和谐。这种人,年轻时常会是愤青,以为自己可以靠改变外界来协调这种不和谐;惨败后成熟;成熟后更多的内省,聪明者改方案为靠试图改变自己的内心来协调这种不和谐。个人意见,这第二种人或惨败,或大成,或两者兼得,但无论如何,都永远也摆脱不了这不和谐的诅咒。

    我们三个人,应该都属于这种类型吧。

   
最后,谢谢博客吧。

By halfy

    许多时候,脑海中总是不停的回放着一个画面——盛夏的北京,一个空旷的黄土足球场,球场的边角地带野草长了老高,周围全是高大的白杨树,上面无数的知了在不知疲倦的叫嚣,太阳顶在树梢上,把大地晒得如同蒸笼。一个男孩子,站在足球场上,抹去满脸的汗水,呆呆的望着树阴下三两走过的同学,脑袋里什么也没有  即便是现在,当这个场景滑过,我的心还像画中的男孩一样,一片茫然,就如同对于未来 
    十二年前的盛夏,
28个被选入国家理科实验班的少年,被分到了清华附中分舵,其中两个没有来,26个孩子,在这里相遇。老子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还记得那个日子——1994828日,伴随着知了的叫声,一幅平凡但鲜亮的画卷,在北京被晒得慵懒的空气中悄悄地展开了 

 第一天,宿舍楼二楼活动室
   
被称为“大班”的上一届理科班跟我们在一起开会,互相熟悉介绍。我记住了几件事情:大班没有女生,清一色的和尚;我们班有两个女生,一个圆脸、一个瓜子脸;有几个男生自我介绍的时候说爱踢球,都是瘦小的样子。出席了这些仪式后,我去了运动场,这奠定了之后好些年我的习惯,没什么别的任务,我就会在足球场出现!

 几天后,足球场
   
几个同学跑下来,到操场上玩球。这个时刻,可以欢快得什么都忘记。正好几个普通班的孩子也在玩,于是我们便打起了小场。很快,我对我们伙几个人的球技有了评估。来学校汽车上坐得很近的景德镇那小子速度很快,但是稍欠协调,老是跑过头找不到球;石家庄那个平头意识和位置感都很好,就是脚有点软;前几天并不太在意的一个穿黄绿色T恤的小个子很活跃,过人内切非常的准,踢球很有心眼,这小子小技术不错,很能带球,他喜欢撅着屁股岔开胳膊跑,而且跑起来两个胳膊伸直了动,像两个钟摆  最后提的这个家伙,便是Robert,高中时代一起踢球最多的同学了。
    足球很快拉进了我们的距离,我们的生活时钟比较一致,在球场上整累了就会跑到小卖部喝瓶汽水。晚自习休息之类的时刻我们也会搭伴到下面找点零食进补。其实我俩一般没啥话说,都是比较内敛的类型。唯一的区别是,在场上,他惯于在人缝里穿梭,以巧破千斤,在人群里,他虽说不是默默无闻但也不算多话;而我,踢球完全靠速度和力量,如果在中场有射门机会我决不会费事的把球带到前场再射门,场上场下都是彻底的直线条。

 某周末,培训楼
   
宿舍楼只有一个电话,允许接不允许打,给家里打长途最近也要跑到附中和清华交界处的培训楼。晚上9点半以后长途会半价,所以有不少学生会在这时候聚集在培训楼。那个瓜子脸女生——潮虫,是比较常给家里打电话的人。(她的姓氏实在是很怪异,所以不由得无法不给她起这个外号  后来,在我们宿舍内部讨论时干脆简称她为“虫子”。至于另一个圆脸的,不知道哪天我来了灵感,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鸡蛋”,实在是很有神韵,也成为我们宿舍内部专用称呼。鸡蛋现在已经是XP呆人的老婆,此枝暂且不表。)由于周末经常在这里排队打电话相遇,话就一点点多了起来。我比较口无遮拦,还喜欢逗人,她呢,比较感性、敏感。于是,经常是她被逗得忘乎所以的哈哈大笑,笑起来之后才想起来用手去掩一时关不上的嘴。也有时候,就像这次,被我撩拨起思乡情绪或者言语刺激到她不知道那一条自尊,反正就是——鼻头一红,开始抹眼泪了,嘿嘿!

 高一,十一前夕,运动会
   
3000米比赛就要开始了,我第一次代表班级比赛,有些紧张,但是由不得我多想,发令枪想了。我赶紧冲出去,跑在最前面。后面的人紧紧地压迫着我,我不由自主地向前跑,完全的没有任何动动心思的空间。一圈、两圈、三圈  我觉得呼吸越来越困难,脚步也越来越沉重。不知道什么时候,潮虫出现在跑道里面,塞给我一块湿手帕,跟我跑在我耳边大声喊着:“赵奕,加油!”。清凉的水汽进入肺部,我清醒了一点,又鼓起力气向前跑。又过了大半圈,后边几个人一起加速冲了过去,我也像是被抽走了最后一丝力量,颓然倒在弯道内的草丛上 

 高二某天,足球场
   
今天脚风不顺,好几次带球都带进死角。又一次得球,Robert在旁边叫“快传球!快传!”,我心里一股火,“喊鸡毛喊,烦不烦啊!”Robert突然语塞了,说了句“哦…对不起”。我很意外,本来足球场的这种情况一般的回达十有八九是骂回来的,我抬头,看到他的眼光,好孤寂 

          慢慢的,我们一步步开始了真正的理科班式的教育。每个人都要选择一门竞赛科目去努力,这门科目上差不多要学完大学的基础课程。其他的非理科课程都是点拨式的教学。语文课,改成了到图书馆自由阅读或者在班里放名著影视;历史课,李学森老师会精神激昂的给我们介绍历史名人、名著,撩拨我们的热情;英语课,一半的时间跟老外扯皮,另一半学习《新英语教程》。一切都要自己把握,我也慢慢的习惯了位处中游的排名。高三的时候,大家统一到清华学习物理系的课程,有的同学进了各科目竞赛的冬令营、集训队,甚至几个月也见不到。大部分同学天天见面,但是聊天时甚至会出现“最近忙什么呢?”,这样的话。某天去食堂吃早饭遇到虫子,竟然给了我一个久未谋面式的微笑,记得她那时候迷上了《大卫·克洛菲尔》,而Robert经常捧着一本很深奥的书在宿舍角落里,叫他踢球时,从书后露出一个懒洋洋的娃娃脸。我依旧有空就踢球,经常一起踢球的已经换成小一届、还没有太多压力的小小班。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毕业的时候,除去两个南方同仁回到上海上学,其余的我们都被分到了清华北大的理工科专业。紧张又悠闲的高中生活结束了,我们这帮天才少年踏上了各自的路程。

 98年冬
   
失恋已经一个多月了,如果没有协会的事情,我会每天醒来后望着天花板发呆。然后,在肚子饿得无法忍受的时候,去食堂吃午饭。今天的事情很多,忙了一下午,错过了食堂的开饭,吃了点残羹冷炙回到宿舍。一进屋,老大就跟我说,“今天有个北大的女生来找你”。我心里一紧,难道是她?我赶紧问,“谁啊”。老大说,“她说是你高中同学,还给你一朵花”,我的心慢慢舒缓下来。窗台上,一个罐头瓶里,斜戳着一支白玫瑰 
    几天后,在北大南门的一个饭馆里,我跟潮虫面对面的坐着。她跟我说了很多,不过我现在只能记住一句话,她说,“她只是你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这句话,陪伴了我很久!

 06年冬
   
窝在岳麓山屋的舒适的椅子里,旁边是Robert,我们正在同居,哈哈。这小子这些年搞得不错,在某领域内如鱼得水,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坐在对面的是潮虫,刚刚回国。去年见过一面,那时候她正在北京学拍电影,在见识到这个行业的壁垒,在老美攒下的积蓄告罄之后,灰溜溜的回到了老美继续干研究。几个月前,她炒了老板,准备进军咨询业。就在刚才,她拿到了Mckinsey的大offer,兴冲冲的要报告。我呢,六年的科研生涯走到了尾声,将来的很多事情,会在近几个月内决定,浑身带着不确定的味道。
    谈笑中,我们提及最多的还是高中那段日子,我们发现很多内在的特质是在那个时期被确定的,
Robert提出了一个想法,我们都谈一下自己对于高中,特别是对于我们这几个人的回忆,每人写一个命题作文,交给他。三个人,三个角度,整合在一起,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接到这个任务,有一点激动,其实早就想写这么一个东西,好好回味、总结一下那段难忘的日,只是以前一直没有下决心好好思考动手。于是,在这个有点闲暇的周末,慢慢的,从头回忆。可是,当我回想起从前的时候,只能在脑海里浮现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断,一闪而过。这些片断,由模糊,变得清晰,又渐渐模糊、远去,好似从未发生过 

By Robert

一九九五年夏天,傍晚,清华附中足球场上。
    我坐在足球场边喝着瓶装的可口可乐。
halfy还在那里练远射,边射边骂:操,又歪了!
    天色有些昏暗,教学楼里各个自习室的灯都亮了起来。我疲惫的坐在地上什么都不想干。去年的这个时候我第一次来到了北京,第一次见到了潮虫。潮虫是那种很容易成为焦点的女孩。是啊,在这种理科竞赛中,女孩是稀有动物,男孩和苍蝇一样围着转。记忆中我与潮虫的对话不多,那时候我还算是个害羞的苍蝇。九四年的夏天,我、
halfy和潮虫来自不同的省市,参加一个理科班的入选考试。一个月后我们坐在了同一个教室里,成为了同学。
    来北京之前我觉得自己很牛逼,梦想着自己将来成个什么家。一年后,这些想法全无,我知道自己原来那么渺小,牛人是那么的多,我只是无名小卒一个。我坐在足球场边,问
halfy去自习吗?halfy说我太累了,咱们回宿舍吧。我说行,咱们去吃点东西。
   
halfy和我来到了附中的小卖部,他说咱们吃汉堡吧,你吃什么口味的?我说什么口味的都行。其实那是我第一次吃汉堡,觉得特别香。我们吃完汉堡后回到了宿舍。我问道:
    “你初中的时候是不是也觉得自己很牛?”
    “是啊,不过现在不这么想了,咱们班的牲口太多了。”
    “我现在都不太想学习。”
    “谁他妈的想学,今天球踢的真爽。”
    “是有些累,我也去休息了。”
    眼看着快到高二了,班上的同学该拿参加奥赛的奥赛,该考
toefl的考toefl。潮虫马上要参加化学奥赛了。我与潮虫虽然来自一个省,但话语不多。她是学习的榜样,无论在理科班,还是在普通班,都是灯光的焦点。我又算什么呢?我还是好好踢我的球吧。最近心情挺烦躁。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是普通班的。每天早操都会见到她,我只是远远的看她,却不敢上前说话。
    很是沮丧,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于是我经常去图书馆。每次在图书馆里,身边的同学都是看科普文章,看专业书籍。我总是拿上几本小说,几本大众电影,逃避现实。最近又研究上老子了,觉得老子的无为哲学很适合我。逃避现实,是我度日的精神依托。但表面上,我是说我喜欢上老子了。觉得自己真他妈的虚伪。

    一九九五年的秋天,理科班专用机房。
    我和
halfy以及理科班其它几个不爱学习的家伙聚集在486电脑前。halfy很牛逼的从磁盘盒里拿出磁盘,开始解压缩。

    “今天
open lab最后一天免费开放,人可真多,还是halfy你牛。”我说道。
    “操,我下了一天呢,货都在这里。”
    “我也上了一天网呢,不过都不知道在那里下,只是上了上
BBS。”我郁闷的说道。
    “再等一下,我们就全部能看到了,嘿嘿!”
    大约过了半小时,
30多张磁盘的文件都已被解压缩到电脑里。约有100来张图。halfy熟练的操作着,一张一张播放,全部都是playboy之类网站下的黄色图片。我们讨论着外国女人的生殖器和大咪咪。其实大家都有些羞涩,除了halfy,他是老手了。看完所有图片后,有几个同学说没意思呀然后离去了。我则是噎着口水把图片又看了一遍,后来上厕所发现内裤上有些湿了,吓的不行。
    这件事以后,
halfy的人气提高了很多。若干年后,halfy成了A片之王和专业评论家,与高中那会就有这种启蒙教育不无联系。

     一九九六年的夏天,一节美术课上。
    今天的美术课老师继续播放英文电影,片名叫《钢琴别恋》。影片播放到大约
2/3处,有一些少儿不宜的片断。男生们都如饥似渴的流着口水看某个细节。我看了一眼潮虫,发现她面色通红。我和halfy互视了一下,心照不宣。过了一会,潮虫离开了。全班同学哄笑着,继续鉴赏着。

    一九九九年的高中同学聚会。
    我和
halfy坐的很近,因为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抽烟。方老师建议大家谈谈自己现在的生活。我高谈阔论的谈了一下自己的感情经历,当时这样的做法我想也许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因为我在理科班太微不足道了。记得初中我总是眼球的焦点,因为我学习最好。高中的三年着实让我体会了一把普通学生的角色。我说完故事后,方老师很诧异,她以前没想到自己的这个学生还有这么多想法和观点,而同学们也对我刮目相看。接下来最精彩的还是潮虫的发言。她深情的讲述了她的一次恋爱经历。依稀还记得她说到了只身去上海找男友的事迹。我们都被潮虫的romantic故事吸引了。 

       
二零零一年的又一次高中同学聚会。

    还是我和
halfy坐的最近,我们抽了若干根烟。这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出国读书了。方老师问了问出国同学的情况,尤其是潮虫。从九九年的那次聚会大家都没有再见到过潮虫。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我们只知道她在国外有了一个男朋友。很少有人见过她。

    二零零五年的又一次高中同学聚会。
    我们终于见到了潮虫!
    潮虫在回国之前已与我联系,大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那次聚会有
6个人参加,halfy有事没来。居然是6single。我们直叹息:理科班的人到底怎么了?不过那次聚会我与潮虫似乎并没有很深入的沟通,这种例行公事的聚餐似乎很难有深层次的交流与沟通,说实话,我们都有些厌倦了。

        ……

    这么多年过去了,潮虫,halfy,还有我,从精神上走的更近了,这都是博客的力量!我也彻底抛弃了自己的理科班自卑情结。

tingsanguo 发表评论于

这三篇文章是三个人聚会畅谈之后写的,还是就凭着一个人说一句布置作业而互不通气写成的?要是后者,更有趣,就像瑜亮对火。

Thunder_Bird 发表评论于
嗯,也谢谢博客,让我们认识小猪。

新年愉快!
艾丽思笔记 发表评论于
小猪新年快乐,想什么就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给你!

这篇文章我看了两遍,没有完全看懂,大概是很多背景不了解。不过,我看懂了的,是朋友之间的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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