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英国上飞机前,想着应该塞一本小说到行李里,巡视了一遍我的书架,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说集,想,就是他了。
我去的是英国,读一个英国小说家的作品,正合适。而且是短篇小说集,随时端起放下,对于旅行者正合适。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天,在三一学院阴森庄严的教堂式房间里的沙发上,在伦敦青年旅舍的上铺床位上,在路边的小咖啡馆里,在来回的飞机上,毛姆是我唯一的旅伴。
我在伦敦刚刚认识的一些地名,屡屡在他的小说中出现,charing cross,picadilly circus,Bond Street……这些完全陌生的地名,因为对毛姆的阅读,具有了一种亲切感。更重要的是,参观一个城市的名胜古迹容易,了解它的气质却不那么容易。读毛姆的小说,算是深入这个城市的一条羊肠小道。他笔下的旧伦敦,繁华、虚荣、伤感,是个迟暮的美人。
毛姆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温暖。和很多19世纪后半期、20世纪上半期小说家鲜明的“实验文风”特征不同,他的语言非常平实、家常,甚至有些唠叨。读他的小说,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喝茶,边喝边听他讲自己身边的琐事。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很多评论家视他为“二流作家”的原因。他的小说里,技巧性、创新性的东西太少了,留给评论家去“诠释”、去“解密”、去炫耀他们的理解力的东西太少了。但对我来说,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什么尤利西斯、普鲁斯特、卡夫卡之类的“大师”,我根本读不下去,也不想作若有所悟状。总觉得那些“实验性”小说写作里,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烈了,总是要从文字中伸出一只手来,使劲摇晃着一面旗帜,上面飘扬着两个大字――“个性”,与其说我们在读一个故事,不如说在观赏一个作家的行为艺术表演。
毛姆不一样,他隐藏在故事的深处,满足于一个不动声色的叙述者的角色,决不让自己的声调、语气去抢故事本身的风头。我想他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仅仅是乐于分享一些“逸事”而已,他写作的目的,不是文学史上的一个位置,而是他对面那个喝茶的朋友的一声叹息而已。
毛姆一生周游列国,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空间上的游荡和时代上的变迁注定了他身边的人都是“故事的矿藏”。这本厚厚的小说集里,他写的多是那些英国绅士、商人在没落的殖民地里的遭遇。爱上自己哥哥的女孩,被年轻情人甩了的中年女人,梦想成为钢琴家的贵族少年,酗酒自杀的殖民地商人……结局经常是某个人的死亡(这一点和柳叶刀有点象),但是死亡在他笔下是如此漫不经心,似乎并不比一片树叶的坠落更有重量。毫无疑问,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悲悯之心是他写作的驱动力,但也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他能够将悲悯之心隐藏得不露痕迹,使它看上去几乎象是冷漠无情。
对我来说,读他的小说格外感到亲切的,是他笔下那些“没有故乡的人”。他写一个人在异域文化中的脆弱感,以及从异域返回本土时同样强烈的隔阂感,非常细腻,简直可以搬来描述今天的中国“海归”。空间的游移,加上时代的沧海桑田,使得那种无家可归感有了双重含义。所以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生活在强烈的逃避感当中,但却不知道逃向哪里。
今天忍不住去google了一下毛姆,发现他从小是孤儿、个子矮小、双性恋、口吃……一个男人的细腻必须通过这些得到解释吗?敏感就不能够是一种健康的力量?这些陈腐的逻辑真叫人扫兴,仿佛一切艺术上的想象力,表达的最终都是对自我的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