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每个东方人耳熟能详的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然而知易行难,在选择进退的关头,进是本能,退是无奈,除非前方火海刀山。
我应朋友的邀请,旁听了一场民事诉讼的审判。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朋友的三姐,原告是和三姐年龄相仿的中国女人。
三姐和原告都是新州英格兰镇大型室内购物市场的摊主,彼此认识五六年了。说起来两个人还是东北同乡,自然而然地就成了朋友,两个家庭也因此来来往往的挺亲热。从去年开始,为了些谁也说不明白的鸡毛蒜皮,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三姐有时谈起俩人的口角是非来,三姐的丈夫老赵就一脸的不耐烦:“别那么针尖对麦芒,退一步不就得了嘛。”
话虽如此,可不到万不得已,撤退总是和软弱无能画等号的。所以“针尖和麦芒”的对峙,一直持续到“法庭相见”。
电话是这起诉讼案的导火线:老赵在陪同国内旅游团参观华盛顿艺术博物馆的时候,接到了原告的电话,原告在电话中大声地数落着三姐的种种不是,老赵本来就腻歪这些婆婆妈妈的是非,偏偏又有客人在场,只好陪着小心说,拜托拜托了,先给我点时间,我正在工作,晚些时候再打电话来。但原告就是停不住地要控诉,说了二十多分钟,临了还撂了一句“跟你说也是白搭,反正你也管不住你老婆。”搞得老赵十分尴尬。出了博物馆,老赵立马拨通了三姐的手机,劈头盖脸发了一通火,夫妇俩在电话里不免又大吵一架。
三姐挨了老赵一顿训,感觉太委屈,第二天市场一开张,三姐来到原告的摊位要说法,你一言我一语,越谈越僵,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越翻越多,谁也不甘示弱,谁也不肯少说一句话。激烈的喧嚷声引来了警察,警察虽听不懂她们说的是什么,但从两个人怒火万丈的表情上,还看得出这不是生意上的讨价还价。问明俩个人的身份之后,警察及时履行职责,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证生意的正常进行,请三姐立即退回到自己的摊位,各做各的买卖去。
三姐回到摊位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越想越气,不由地头晕眼花浑身发抖,哪里还能做生意。干脆打烊关门,再次出现在原告的摊位前,一串如刀刺人的语言狠狠甩过去之后,不等原告反应过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三姐便驾着车一溜烟地离开了市场。
三姐原以为这场纠纷到此就画个句号了,从今以后两人形同陌路,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知道事情还没完,一个月后,三姐收到法院的传票,原告将三姐告上了法庭,原告律师的诉讼上写着,三姐“蔑视执法人员的劝阻,公然侵犯私人空间,用极其污秽恶毒的语言羞辱原告,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除了不能进行正常的生意外,并引发了原告精神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多种疾病,失眠做恶梦月经不调厌倦人生,有发展成为抑郁症的可能。”因此要求三姐赔偿原告无法正常经营的直接经济损失费,看医生的医药费理疗费,打官司的诉讼费律师费,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精神损失费。林林总总的这一大笔钱,即使让三姐当牛做马不吃不喝埋头苦干一辈子,也挣不出来。气的老赵在房间里转来转去:“让你退,你偏要进,进了法院再进监狱吧。”
闹到这一步,三姐想退也退不了了。只好硬着头皮,在律师和亲朋的陪同下,走进法庭。虽然律师在拿到了律师费后,拍着胸脯保证:“相信我,法律保护她同样保护你,她得不到任何好处。”不过三姐心里还是忐忑不安:进班房倒还不至于,但是不拿出一笔钱来,原告岂能罢休?
法庭办案的效率极高,从开庭审理到宣布判决,前前后后不到一个小时。原告的诉求在诉状中表达得十分清楚,没有新的证据需要补充。三姐的律师则做了十分钟的辩护,并当庭展示了重要的证据——老赵的手机电话记录单。以此证明,“事实并非如原告所陈述的那样,原告是受害者,恰恰相反,被告才是真正的受害人。正是因为原告首先侵犯了被告的私人空间,用语言攻击完全无辜的赵先生,干扰了赵先生的正常工作,引发了赵家夫妻感情不和,家庭出现危机,这才导致了被告在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的情况下,做出了不恰当的反应,酿成现在这种局面。因此被告要求原告进行赔偿。”七七八八的赔偿中,也包括被告的律师费。
在双方完成了各自的陈述后,法官问两个人:“除了要求经济赔偿以外,你们还有什么要求?”俩人都回答:“让她闭嘴,别来打搅我。”表现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决绝。法庭的裁决很快就有了,虽然出乎意料,但也是情理之中的:第一原告被告各自支付各自的账单。第二从宣判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寻衅滋事,不得给对方及其家人打电话,不得接近对方的摊位驻足观察,不得在对方所能接触到的社交圈里说及对方的长短。
审判结束之后,三姐的律师告诉三姐,这件官司过去了,但是在法院留下了纪录,不管是三姐还是原告,如果又因类似事件被卷进官司,结果就不会像这次这么幸运了。
在法院的停车场取车时,三姐和原告狭路相逢,我看到两人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然后垂下眼皮,屏住呼吸,以极快的速度擦肩而过,我猜想,大概是怕“不友好“的眼神和声音,都有“寻衅滋事”的嫌疑吧。
如果能够早点明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并且身体力行的话,此刻就不会有狭路相逢的难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