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概念要分清,领养寄养生养送养,付出的金钱体力时间,得到的精神享受。
主动被动。所有权他有权。
梅是贺生养而出,送养出去的,梅是贝克义务收养,寄养三个月。
贝付出了金钱体力时间。。。,看着孩子健康成长得到了精神享受。
其间贺未付出金钱体力时间。。。,看着别人白看自己的孩子得到了精神享受。
梅所有权在贺手里,是贺主动送出去的。
贝是被动将梅收留,寄养三个月。
金钱比喻论者,让你照看一个无价之珠宝箱,义务照看三个月再还回去,你会觉得精险刺激享受么,即使你差点为此送命?
对于母爱父爱精神享受论者,占有权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不必说无价之宝的孩子,一座房子一辆车。。。乃至一双鞋一件衣服,占有都有快乐。如果终将失去你还会很享受么? 每个人生活中的痛苦都有一大部分是因害怕失去,无法占有。
以上只限三个月针对有关贴子,接下来是什么让义务照看小孩的贝家又延长了,又接下来为什么贝家被动变主动了,梅的所有权是谁在一点点放弃,为什么?
贝家为什么从义工变成要成为真正的养父母?
贺家为什么要放弃所谓幸福的精神享受而把它送给贝家,只收一个谢谢就够了么?为什么后来又要要回这精神享受?
弃女是一恶,玩弄善良的人是又一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