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好多朋友是法盲。

说句朋友们不愿意听的话, 有些朋友在小贺梅之事争来争去, 其实是对美国法文的不懂, 或是根本想忽视美国的法文而想以民族气节取代美国的法文, 这是很难做的到的。 甚至还以大陆的思维来思考处理这美国的司法之事, 真是笑话。
无忧还是劝朋友们多懂一些美国的习俗,熟悉一些美国基本法文,这对我们将来是有好处的。
作为华人, 我们是希望贺夫妇胜, 但在美国法令如山, 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令负责,承担法令后果,这个概念无忧总觉得有些朋友他就是不明白。
你就看有些网上朋友, 一旦跟自己意见不同, 就叫爹骂娘, 这种修养, 这种法令概念的朋友, 怎能不在美国法令面前遭殃呢? 因为叫爹骂娘也是犯法的在美国, 只是人们不在乎你而已。控告你这个没有多少修养,叫爹骂娘的人也赚不了个什么, 没准, 还有失自己的身份。
朋友, 小贺梅之事, 你如在法文上好好想想, 这个问题对你好明白多了。 你也没有必要气鼓堵堵的。争取贺夫妇胜, 不指责贝克家也能, 不骂不同看法的也能, 只要贺夫妇是个法人, 还有法文的权益, 任何人也剥夺不了他们应有的权益, 不管贺夫妇原来是怎样一个不怎样的人如果这个“不怎样”的人还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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