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联合报报道,彰化县芳苑乡詹姓男子脏话不离口,妻子忍受了卅年,不想再忍,兴讼休夫;他辩称自己国小没毕业,庄脚人讲话夹杂一、二句「干XX」,应该可忍受,但法官认为,讲脏话跟学历无关,属精神虐待,四日判准离婚。
育有四名子女的詹妻,今年五月兴讼休夫,理由是她与丈夫结婚卅年,卅年来丈夫经常开口就是「干XX」。她一再劝丈夫在小孩面前要注意身教,不要开口闭口都是脏话,但他都不改,且变本加厉,令她忍无可忍。
她说,丈夫爱喝酒,酒後常有失态行为,她若多讲几句,就对她动手动脚,前年七月曾被丈夫打伤,向法院声请家暴保护令获准。今年五月,她无法再忍受丈夫言行,兴讼离婚後,丈夫还打电话扬言要拿盐酸泼她,并放火烧房子,让她感到害怕。
詹姓男子在法庭表示,他快六十岁了,父母还在,子女也长大了,年纪一大把还闹离婚,在乡下很难看,他不想离婚。他连国小都没毕业,近乎不识字,庄脚人讲话带几句三字经,是家常便饭,应属可忍受范围,尤其喝酒後讲的话,怎能当真呢?
家事法庭女法官审理後认为,詹妻确实长期生活在婚姻暴力阴影下,依社会通念,任何有理性的人,都认为「干XX」有污辱之意,与学历无关,判准詹妻离婚,并要詹姓男子赔偿妻子长期遭受的精神损失廿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