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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反贪污机构够多了


现有的反贪污机构够多了:纪委,反贪局,检查院,法院,监察部。再设置个预防腐
败局,能起多大作用呢? 现有机构机制不理顺,再设立1000个预防腐败局,也只能
是个聋子的耳朵:摆设! 而且还造成机构膨胀。

我看不如把现有反贪污机构够机制理顺,让他们有用武之地,大展拳脚。关键是防
止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纪检监督等部门的干涉。各级纪委就算现在直辖了,但是还是
害怕
同级党委书记和省市长,因为现在省市纪委可以监督省市委书记省市长,但是将来
省市委书记省市长有可能作为第5代接班,一旦上调到中央,掌握了实权,回不回搞
秋后算帐呢? 比如A省纪委书记"大无畏"在A省挖出很多贪官,并且十分卖力的监督
A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但是得罪了A省省委书记,而A省省委书记将来又上调中央主
管纪检工作,成了A省纪委书记"大无畏"顶头上司,很有可能就收拾A省纪委书记"大
无畏"。

以上例子说明,光考纪委部门直辖,并不能解决监督和预防腐败的问题。要想找到
解决之路,一种方法是考虑民意测验的方法。

在提拔一个官员时,要暗中搞民意测验,在该省市辖区内悄悄的不同范围搞民意测
验,作为评定该干部业绩的标准之一,比重可以占到50%。也就是说一个干部干得好
坏,50%的权重由改省市民意测验来决定。搞民意测验也是一个科学,要科学的搞,
要悄悄的搞,否则会被某些人利用,成为其谋权的工具。总之最好请专家设计民意
测验的方式,范围,问题,评定,等等一系列的环节。也可以请世界知名的公司传
授我们这方面的经验,要使民意测验的结果决定一个官员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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