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给孩子上学。第二是给父母治病。
当给父母治病和给孩子上学有冲突时,孩子教育为重。否则给父母治病应该尽其所能。
但是尽其所能并不意味着烧钱,乱花,打肿脸充胖子。对于不治之症如果病人自己不愿意受罪继续治疗,找个安静的地方临终关怀一下其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如果病人自己要求尽一切努力,子女缩手缩脚反而又自私的嫌疑。
我们这一代人,注定是要为父母的养老送终买单的。这个制度不合理,但是我们所能改变只是将来尽量少为我们的子女添乱。
如果为父母治病和买房冲突,那当然买房的事情可以推迟。
就因为我们身上的责任很重,所以我们对金钱观和消费观不能和周围的老美看齐。我们必须储蓄和节俭。我们的父母依赖着我们,我们国内的兄弟姐妹将来退休后也很有可能要依赖我们。同时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也有责任给孩子提供最好的学习条件。
如果谁家在国内有60岁以上的老人,老人自家没有很多的钱的话。子女必须手里有几万活钱。以备万一。国内可是不见钞票不治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