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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0 00:56
刘建邻
(●作者刘建邻,硕,北市人,解构年代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http://www.bobotimes.com 。有个人部落格http://taiwan.economist.com.cn。正文为ETtoday.com网友投稿,不代表本报立场。)
陈水扁在国外已经承认,授意身边的人搜集发票核报国务机要费。他还说,这些钱用在「秘密外交」等用途,没有落入私人口袋;对此,笔者质疑,陈水扁在说假话!因为,稍微懂一点会计事务都人都可以理解:任何一笔「帐务支出之名目」出现问题,就表示这一笔帐务实际「金钱用途」涉及违法。陈水扁的帐务出现上述情况,即表示不仅犯嫌疑伪造文书罪,还犯嫌疑贪污等罪。
一般公司或公部门都存在会计单位与会计制度。有人会问,「很多公司职工不是常常拿发票向公司报帐?」那种情况有涉及违法?笔者告诉各位同胞:只要是没违反法令(如公司法、财税等法令),经过公司同意,用於公司支出用途的单据,都可请领金钱,而且,必须明确列入帐目。
不过,一家公司的帐目必须清楚!所有「帐目」记载的内容,就是根据实际「金钱用途」而来。既使,一家公司基於现金流量考量,考虑应支付的款项不要马上拨款,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尚未实际请领的款项(应付帐款),帐目仍必须清楚,单据也必须清楚。毕竟,「帐目」的内容,即显示、纪录了所有实际「金钱用途」的内容!反之,任何「金钱用途」(不论已付金额或未付金额),都必须有「帐目」及真实单据。
笔者小结:一、任何「帐目」及单据上的错误与不实,即表示「金钱用途」上的错误与不实!二、任何「金钱用途」(动用公款),没有帐目,没有单据,或单据不实!即表示违法。
公部门的会计也是同样的道理。如今,陈水扁已经承认,搜集发票(不实单据、私人单据),核报国务机要费。即表示陈水扁造成国务机要费「帐目」及单据上的不实,犯嫌疑伪造文书!更表示陈水扁「金钱用途」有问题,犯嫌疑贪污!将国家的钱,利用报假帐的方案,放在自己口袋。
再者,陈水扁说,搜集发票核报国务机要费的目的,在於:「秘密外交」用途,不好拿到单据,只好把国务机要费的钱领出来,再用在「秘密外交」。笔者质疑,陈水扁在讲鬼话!因为,怎麽会有一笔「金钱用途」,没有帐目,没有单据,或单据不实!
难道,陈水扁总统的意思是说,他先拿私人发票之不实单据,核销国务机要费,犯了伪造文书罪,将钱放在自己口袋!再把钱掏出来,用於「秘密外交」,再犯了没有帐目,帐务不实的错误?
笔者认为,上段假设是错的。因为,陈水扁犯嫌疑将国务机要费放入自己口袋的事证,已经非常明确!显然「秘密外交」之说,无法掩盖上述事实。如果,陈水扁真有「秘密外交」,请检调单位再调查:为何「秘密外交」支出的钱,没有帐目?为何「秘密外交」支出的钱,仍然是那一笔利用私人发票,不法核发所得来的钱?(国务机要费)
阿扁怕了!笔者认为,阿扁真怕了!阿扁不仅公信力荡然无存。连犯嫌疑犯罪之说辞,都说不过去。笔者相信,检调单位仍然存在自主、公正的办案空间!检调单位加油!笔者更相信,倒扁运动,有可能成功!笔者呼吁,民进党人士,你们若不快点「断尾求生」,你们将没有明天!笔者再呼吁,台湾人民,若要过好日子,请保持理性与格调;唯有运用守法、和平的方案,不被操弄,坚定意志,才能打败阿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