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福淙,會計師,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民視監察人、台北縣選委會委員等。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張福淙特區)
馬英九認栽退隱吧!
2006/11/21 00:37
張福淙
馬英九把其市長特支費的半數直接匯入其私人戶頭,造成其存款大增,又拿去申報財產,顯有把特支費納入私曩,侵吞公帑之貪瀆情事,又另一半需檢據報銷部份亦出現拿假發票及人頭報銷問題,這些弊案的曝光﹐大挫馬英九的形象,其招拧⑷似放c領導統御的能力亦面臨嚴酷之考驗。吾人寧可相信馬英九沒有貪污的動機或意圖,但他案發前後對特支費的態度,實在大有可議。
馬英九的特別費問題已被綠委吵嚷幾個月,甚至被告發了,但馬英九及其團隊居然毫無警覺性及危機意識,一點也不在乎,似乎連主動檢驗查核的動作也沒有,實在有夠麻木不仁。等馬英九被檢察官偵訊,發現檢察官已掌握相當多的事證,且把他列為貪污罪嫌,他才緊張起來;卻仍偽裝成主動發佈屬下拿假發票報銷的新聞,不但把責任推給小科員,還掰說是以大額發票取代零星發票的說詞,以混淆視聽,這顯示其招糯笥袉栴}!
馬英九還裝可憐,把公帑匯入私帳胡扯說是制度規範的問題,或者說是行政院主計處的規定,也是普遍的問題云云;這樣的說詞是騙不了內行人及檢察官的,因為馬英九根本舉不出規定在哪裡?是如何規定的?馬英九一下子說,2000年行政院主計處統一規定,除零用金以外,不需單據報銷的特別費,匯入首長指定帳戶,大家都這麼做。也有國民黨委員說從審計部要來一份公文顯示,直轄市以上的行政首長特別費匯入私人薪資賬戶是審計部的要求,也有人說以領據列報部分之特別費,近年來以劃帳方式辦理,是市府在92年修正的「臺北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第16點第1項中明定,即各機關對員工薪俸、津貼、獎金、代扣繳費款及其他支付款項,能採委託劃帳者,應自行委託金融機構以劃帳方式辦理。這些紛紜的說法都是在曲解法令,或杜撰事實以欺瞞民眾,很要不得。
馬英九被查黑中心侯寬仁檢察官偵訊當天晚上,市府秘書長李述德緊急開記者會,承認三年半時間,約有七十萬至九十萬元,是由承辦人余文以自己消費或向他人索取的大額發票,抵用原始小額發票,並表示,該承辦員便宜行事,屬行政疏失。如果馬英九在應訊之前毫不知情,那是昏庸得太不可思議了!如果事先知情,卻以為檢察官查不出來,等到紙包不住火才公佈以製造主動揭弊的假象,又卸責予下屬,那更是奸惡可恥!
無論如何,馬英九已不是一個有領導能力,且可以信賴的政治家,如果讓他當總統,將是國家人民的災難,我們希望他立即請辭台北市長,不要戀棧那剩下幾天的任期,以樹立勇於負責任的形象,千萬不要再說謊以掩蓋事實。對馬英九的遭遇,吾人毫無幸災樂禍之心,也不想苛責,祇希望他有自知之明,不要去覬覦大位,妄想擔負他力有未逮的重任。當個好人,享點清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