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与恶并存 - 回神為什麼任憑苦痛存於世上?

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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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与恶并存

磊禅师

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 Epicurus 很早就提出过这样一个命题:神不可能既是善的,又是全能的。为什么这么讲呢?他论证道:神是存在的,恶也是存在的。对于恶之存在,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神有能力阻止恶,但他却不愿意阻止恶发生,因此神不是善的;另一种可能性是神意欲阻止恶,但却无能力阻止,因此神不是全能的。

确实,自从民智初开,面对种种无法尽如人意的自然现象和加速变化的社会进展,饥渴慕义的人们总是深深困扰于这个两难的命题:至善的化身为何与恶并存呢?

到了基督教开始蓬勃发展的纪元之初,同样的难题自然而然地阻碍了部分“心刚硬”的思考者放下包袱,全心全意地信靠耶和华上帝,因为基督教义恰恰宣称上帝既是至善的又是全能的。不少无神论者从自己的独立思考出发,坚持认为:恶之存在,证明基督教的上帝是不存在的。这个世界上恶的阴影四处皆是,战争、屠戮、奸淫、偷窃、乃至完全无辜的儿童也遭受种种苦痛和折磨,这用上帝爱世人的教条来解释是解释不通的。

但护教学家当然不甘心作张口结舌的哑巴,他们立刻构思了两条反驳意见:一是,上帝赋予了人类自由,这个自由即是让人类自己选择善与恶的自由,恶是人类自己选择的;二是,上帝允许恶存在是因为上帝要以此来试炼人类的信仰和耐心,人类遭受种种不幸和痛苦可以培养品格、净化罪恶。

但是,上述的解释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

第一,把世间种种巨大的恶与不幸仅仅解释为慈爱的上帝所设计的神圣净化计划,这无非是给病态的残忍披上一件合理的外衣。以生下来就有先天缺陷的无辜婴儿为例,他们有何恶的出处,又哪有自由选择可言,但却为什么偏要说他们遭受这些痛苦是正当的呢。哲学家罗素建议每个发此迂阔议论的人都到医院的儿童病房去实地走一遭,看看孩子们的惨状,听听孩子们的哭声,然后再回来谈上帝的净化。他说,“面对痛苦的世界,还要坚持这是上帝的爱心体现的基督徒,他的伦理价值必然有问题,因为他总是在为痛苦和不幸寻找借口。”

第二,上帝虽称是慈爱的,然而自然之恶(洪水、旱灾、瘟疫等等)却每天都在发生,这决非是人类有能力自由选择的。既然有些恶并非是因为人类自由选择才有的,因此上帝要么不是善的,要么是不存在的。

第三,让我们再从非自然之恶(即人类的道德之恶)出发进一步分析,要说这总是人类自由选择的后果了吧,但是也否,因为人类根本没有被赋予自由选择的能力!在这里请容许我用比较详细的笔墨来进行一次分析,而这还得从“原罪”说起。

话说上帝当初创造了人,人具有上帝所赋予的自由意志(Free-will)。在吃苹果之前亚当夏娃还不包含任何倾向于恶的属性,他们要么听从上帝的劝告而不吃(善),要么听从蛇的诱惑而吃(恶),结果他们不幸选择了恶。作为惩罚,从此他们被贬出伊甸。而人的高贵属性也因而受到了败坏,每一个亚当与夏娃的后代都包含和遗传了的始祖的第一罪,并且受体内罪的影响,难以抗拒地继续选择恶。这一重罪并非是人当前的行为所造成的,而是与生俱来的人的属性。所以称之为原罪。此说最早在保罗和约翰的书信中都有论及(Romans,1 John),后经早期的神学家归纳并由奥古斯丁继承和扩展,现已为各基督教派所公认。

问题来了,既然亚当和夏娃的所有后代从出生起就具有选择恶的驱力,原罪总是让他们倾向于选择恶,(相关圣经的引文见注2)因此他们和人类始祖的中性立场(即可以平等地选择善与恶)就是完全相异的。也就是说任何亚当和夏娃的后代实际上并不具备真正的自由选择能力,因为他们有选择恶的天生偏向。据此,他们犯罪也是本性使然,真正该受谴责的,还是上帝(因为人类没有自由选择,所以恶的存在还得由上帝负责)。进一步分析问题的核心,无所不能的上帝在创造之初就决定了我们始祖的遗传模式,即无论始祖作了什么,将直接影响所有后代的选择。

第四,即使不引入原罪的概念,一样能得出上帝不善的结论。上帝如果是全能的,那么也就等于说他在创造整个世界之前,已然预见了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罪恶、悲剧、错误。而他依然听任其发生。因此上帝不是善的。坚持说恶是人类自由选择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上帝既已预知这样的人类会选择错误并且犯下原罪,他还要照原样创造人类,那么上帝应对此负有责任的。举个类比,假设一个母亲能够预见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将会成长为杀人狂魔,她还要生下孩子,你说她有没有责任呢?所以,上帝有能力阻止恶而实际上没有,证明上帝不是善的。

护教学者面对这所有的有力反驳已经很难保持自信了,为了不彻底输掉这场斗争,他们纷纷开始退守阵地。当然可以改口说上帝不是全能的、不是无所不知的。但如果这样的话,他们的损失就太惨重了,试想如果真的接受这些立场的话,前面列举的种种基本信条岂不连带着纷纷倒塌了吗?鼓励教徒去崇拜一个既不全能又不全知的上帝有多大意思呢?何况这既与圣经上的众多明文相违背,也完全不符合宗教心理学,这两点怎么说也是“和尚打伞”的 “二十一条”,只会淆乱信众的信心。

剩下的最后挣扎就只有改头换面,说:上帝是善的,但这个善是我们无法理解的,也就是说,用我们人的善恶观来界定上帝是善是恶乃是了无意义的。这一围魏救赵之说,真的看上去很不错,让很多教徒大松了一口闷气。不过这口气,非常不幸,还是松得太早,就象踢球,这个解释是越位在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既然基督徒能声称“上帝是善的”,就说明他们有能力区分善与恶。(否则,若他们无法区分善恶,那么又如何能进行判断上帝是善的呢?)但是他们的推理结果却恰恰在明示,人类无法正确区分善恶(上帝的善恶人类无法理解),那么这一命题乃是自相矛盾,前后冲突的伪命题。

经此一解,最后的堡垒也已攻破,护教学者要么遭受刺激,躲进祈祷室里开始反复自我安慰:“信仰不需要证明。需要吗?不需要。需要吗?不需要。”这样就退出了护教学的范畴,此处不表。要么就丧失了理智,学许褚赤膊上阵,干脆直言,上帝就是恶的,但他总之是上帝,所以我们还得敬拜他。虽是强弩之末,无神论还是不嫌麻烦,上前去温柔地合上了它的眼睑——

好吧,你说上帝是恶的,这样一来,除了标签是硬贴上去的“上帝”二字以外,这样的超自然人物已经和基督教意义上的上帝差之千里万里了,要知道耶稣说的很清楚:“Luk 18:19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而恶的上帝还是正名为“魔王”更好,难道要说服老百姓去崇拜一个魔王?好了,好了,“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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