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他们都说我像个边缘少年,衣衫褴褛,胡子拉碴,并且对现时的生活不满,笃信那个叫什么昆德拉的家伙所说的:生活在别处。
真的,那段时间,充斥我的整个念头,就是去远方,遥远的远方,比远方更远的远方。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什么在等着我,似乎只有行走才能揭开这个困扰我的谜底。
于是我真的去了很多地方,遇见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故事。在别人将这种生活称为旅游时,我将他视为流浪。
后来我遇见了我老婆,她用温婉而商量的眼神告诉我,还瞎走什么,在我这歇歇吧。于是我就嫁给她了,放心地将自己的心装在她用菜香和花香编成的篮子里。
我还是有许多出差的机会,人在异乡时,充斥我的整个念头就是回家去,忍受她比家还温暖的唠叨和埋怨。他们说我是没有出息的男人,很心甘情愿地在自己的身子上套上了一条纤细却坚固的绳线。
老婆振振有词,瞎走什么?你漫无目的地行走,不就是为了找我吗?
我的许多曾经的激动人心的故事也都变了形。当我口吐唾沫星子给一未婚漂亮女孩讲起我的出行经历,我刚说,那一年,我去了内蒙古大草原,那女孩马上就说,我知道,你去找你老婆。
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大家都说苏杭的风景最美,我刚说,我去过,大家就笑了,他们说他们都知道我去那里是为了找我老婆。我恼羞成怒而又无可奈何,因为我老婆比我健谈,她的语速永远比我快两倍,有时她传达的某种消息比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快。
他们又说,我们还知道你有了老婆之后,最远就去了一次郊区。这当然有很大的夸张成分,但细想想,我们两个走到一起后,我真的很少出行。不怪她看管的太严,可能本质上我是一个懒惰的男人,而她是一个更懒惰的女人。
我们结婚时也选择了当年比较流行的旅行结婚,出家门,前行约五十步,见一玻璃水缸,缸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水缸的旁边就是公园的大门,我们从公园这边进去,再从公园那边出来,这个仪式宣告结束。
在这一点上我们找到了共同语言,我们可以躺在床上,喝牛奶吃鸭梨时历数旅游之十大害处:费钱,疲劳,受气,吃不好,人生地不熟等等,然后再加倍地吃加倍地喝,在电视的风光片中怡然地享受在家旅游的乐趣。
老婆在,不远游,游必带我。这是我老婆宣布的纪律,因为她把我的远行看做是我为了寻找她,既然她在我身边,远行也就没了理由。于是我就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在我的朋友圈中,我是一个气管炎,轻易就丢掉了自己的爱好和自由;在她的圈子里,我是一个楷模,你看曾经为了寻找她走遍千山万水,而今又亲密厮守,将家当成了片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