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百出的传教片《神州》

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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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百出的传教片《神州》
方舟子

  《河殇》在美三人信鬼神 

  前两天,一部名叫《神州》的电视片,在美国登场了。这部片子的作者,是《河殇》作者之一远志明。 

  八十年代末,政论电视片《河殇》,因迎合了当时全面否定传统的社会潮流,红极一时,但其为政治目的不惜扭曲甚至杜撰历史的学风,却受到海内外了许多有识之士的非议。五名撰稿人,有四位身体力行,“走向蔚蓝色”,不久就到美国安居。 

  其中的苏晓康,堕入迷信,竟认为他之遭遇车祸,是在《河殇》中骂龙的报应。远志明和谢选骏,则成了基督徒。远志明还进入神学院,出来后当了传教士,到处传教、做见证、录音,成了美国华人中的传教新秀。 

  远志明执笔、神州传播公司制作推出的七集电视片《神州》,声称是《河殇》的续集。据远志明本人的归纳,其主题是: 

  "一方面,这部片子以大量历史事实表明,中国所有问题的根源是中国不是一个立体世界,蔑视昊天上帝,没有真正的信仰。另一方面,这部片子打破了西方对上帝的垄断,上帝不只是西方人的,上帝自古也是中国的上帝。当然,这部片子强烈地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中国人2500年自相残杀自我虐待已经够了,爱、和平、宽恕才是中国人真正的出路。” 

  为上帝效力编造历史 

  不管《河殇》的其他撰稿人是否也承认《神州》是其续集,在充斥着历史常识错误(如果不是故意骗人的话)这一点上,这两部电视片倒是一脉相承。《神州》开头第一句话就已说错:“从炎黄算起,中华民族已有五千年历史。五千年来,中国人一直把自己居住的这块土地,称作神州,意思是:上帝的土地。”后面更是推测说,大概在诺亚大洪水之后,“虔诚的中国祖先们就把自己居住的这块土地称作神州。” 

  其实大缪不然。据考,“神州”一语出现较晚,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才首次出现。该书记载说,战国齐人邹衍认为天下分九洲,中国属赤县神州。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这不过是邹衍一人自我作古的发明,并不一定是当时国人的共识。王充就曾斥邹衍是“匹夫而荧惑诸侯”。邹衍之后,随着《史记》的流行,“赤县”和“神州”才成了中国的别称。但任何稍具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那个“神”字,是泛指神灵,绝非指那个西式的“上帝”。 

  总之,在《史记》之前,没有任何记载表明有“神州”这一说法。从邹衍算起,到现在不过两千多年。远志明从哪里发现,从炎黄时候起中国人就一直把中国叫做“上帝的土地”?而且一直叫了五千年? 

  借科学反科学自暴浅薄 

  《神州》说:“一九六八年遗传学家发现,全人类来自同一个祖先。”神学披上科学的外衣来反科学,本是宗教常用的手法。但远志明不明白的是,分子遗传学家虽然认为,现代人类都来自二十万年前的非洲,但这种所谓“非洲夏娃”的学说,只不过是比喻,并不是说当时只有一男一女,而是指几千人的一群人,其中只有一位女性的线粒体基因传了下来。但是《神州》却牵强附会地将此做为《圣经》记载真实可靠的证据,其浅薄轻率如此,怎不令人为之汗颜? 

  《神州》还说:“希伯来《圣经》上说,上帝初造了一个男人,统管地上万物,女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一对人类始祖,阿拉伯人和印度人传为‘阿耽’和‘好娃’,中国祖先传为“安登”和“女娲”,希伯来《圣经》原文叫‘Adam’和‘Howwah’。两千多年前,诗人屈原在《天问》中问道:是谁叫安登做了统领大帝?女娲的身体是怎么造出来的?” 

  据查,《天问》原文为:“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多数学者认为,“登立为帝”是登位当帝王的意思,“立”通“位”。也有个别学者认为“登”是人名,指炎帝之母女登,亦名安登,如毛奇龄《天问.补注》说:“登,女登也。亦名安登,炎帝之母也。”可见这位“安登”乃是女性,并非盘古,和亚当更是扯不上关系。远志明这样生拉硬套把《圣经》强加给中国,焉能服人? 

  缺乏常识徒增笑料 

  显然,远志明为了证明中国自古就是“上帝的土地”,又一次故技重演,不惜编造历史。这种“历史为我而编”的手法在《神州》之中随处可见。比如,为了说明中国人失去上帝之后是如何彼此敌视、相互仇杀的,远志明举了个例子:“成了夫差阶下囚的勾践,更以惊人的意志力,卧薪尝胆,以曲求伸,直到后来亲手杀死了夫差!”但是这样戏剧化的场面并没有出现过。史籍明确记载了夫差是在兵败后自杀的,而不是被勾践亲手杀死。 

  但还有比这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常识性错误。《神州》称:“赵匡胤宁肯军中无将,屡战屡败,向匈奴巨额进贡,也不让国中任何人有任何机会对自己构成任何威胁。”“于是,这莫须有的天理在赤裸裸的人欲面前,正像孕育了它的宋王朝在野蛮的匈奴面前一样,软弱无力,一败涂地。” 

  粗知宋史的人都知道,宋朝初期的强敌是契丹,而非匈奴。事实上,北匈奴在公元二世纪后就已下落不明,汉化的南匈奴在南北朝之后也已消失,到了宋朝,还到哪里去找匈奴巨额进贡?赵匡胤也未向异族巨额进贡,那是要等到宋真宗订下澶渊之盟之后才发生的事。 

  中国字怎会源于《圣经》? 

  为证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崇拜基督教的上帝,《神州》竟象测字先生一样玩起了拆字游戏,完全无视汉字的造字规律。该影片说说,“有一些字,专门解释汉字起源的六书难以归类,根据上古神圣故事就能够应刃而解。”比如,“婪”字是“二木之下一女择果”,表示夏娃受蛇的诱骗偷吃禁果;“禁”字也相仿,当初上帝向亚当示明:知识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所以那果子又叫“禁果”。“船”则是“舟加八口”,表示运载了诺亚一家八口的方舟。 

  玩这种拆字游戏的人,看来还颇费了一点心机。但从学术上看,却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笑话。从《说文解字》以来,解释字源的著作,对这几个字的归类,从来就没有感到“难以归类”:它们都属于“六书”中的形声字,“婪”和“禁”中的“林”,“船”中的“八口”,都是没有意义的、表示读音的声旁,而不是表示树木、八口人。 

  《神州》还煞有介事地“考证”了“义”字的起源说: 

  "大洪水之后,挪亚及其子孙们用羔羊献祭,后来耶稣也被称为上帝的羔羊,使一切信他的人可以称义。中国祖先以‘我献羔羊,羔羊盖我’为义字,竟维妙维肖地将整本《圣经》的精意见证了出来。” 

  这也完全是穿凿附会的歪解。“义”是“仪”的古字,本义是“威仪”,引申为“容貌”、“适宜”,跟献祭、信神扯不上关系。“义”的繁体字从羊从我,因羊性温和、肉味鲜明,所以在造字时用羊旁表示美好、善良,除了“义”字,“美”、“善”都是如此。 

  老子的“道”实非上帝 

  远志明以《老子》专家自居,自称深入比较了《老子》与《圣经》,从中发现了老子的“道”就是上帝,“圣人”就是耶稣,云云。在《神州》中,远志明说: 

  " 倒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论证说:老子的道就是上帝。老子所说‘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抟之不得’的‘夷希微’,就是‘耶微’即耶和华的相似音,这个相似音在非洲、希腊、希伯来和中国,都是指上帝。” 

  据查,黑格尔的确认为《老子》中的“夷希微”和“耶和华(Jehovah)”读音相近,并推测这个词组也许就是神的名字。但是黑格尔在十九世纪初作出上述推测时,并不知道如下三点事实: 

  第一,“耶和华”实际上并不是神的名字,是被基督徒叫错了。希伯来文往往只写辅音,省去元音,在希伯来语圣经中,神的名字拉丁化后写做YHVH。中世纪的神学家将圣经翻译成拉丁文时,不知道该如何念神的名字(犹太人不敢读出上帝的名字),错误地将它拼成了Jehovah,即耶和华。 

  现代的圣经学者一致认为,正确的读法应是Yahveh(亚维),只剩了两个音节,这显然就无法再跟“夷希微”三个音节拉近乎了。 

  第二,《老子》中这三个字出现的次序未必就是“夷、希、微”。实际上,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老子》中,这三个字出现的次序是“微、希、夷,这说明三个字表达的可能是三个概念,而非一个名字。 

  第三,最关键的是,上述比较,是以“夷希微”的现代汉语读音(黑格尔写做I-hi-wei)为基础的。但众所周知,汉语读音古今变化有很大的不同。根据权威的语言学家王力教授拟音,这三个字的古音如果用英文发音来拼写,“夷” 

  读做jiei,“希”读做hiei,“微”差别更大,为miuei。显见,不论这三个字如何排列,其读音都跟Yahveh或Jehovah都相差很远。 

  没有读懂老子的“老子专家” 

  如果不靠生搬硬套,《老子》是无论如何和《圣经》扯不上关系的。《老子》的第一句就与《圣经》无法调和:" 道可道,非常道。”这一句,历来被解释为:“说得出的道,不是永恒的道。”但是在基督徒看来,上帝之道不仅是永恒的,而且是说得出来的,要到处宣扬的。 

  远志明为了硬把《老子》和《圣经》揉在一起,把“常”解释成“通常”而不是“永恒”,又别出心裁地将翻译成“道可以说,但不是通常所说的道”(见远志明《老子与圣经》)。 

  远志明其实应该多读几本书,再来谈论中国的国粹。他显然还不知道,在帛书《老子》中,这一句是写做“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按中国著名历史学家任继愈先生的说法,是后人为了避汉文帝的讳,才把“恒”字改写成了“常”。远志明对《老子》的解释,与老子原意大相径庭。 

   基督教可以救中国吗? 

  远志明视观众为群盲,信口开河、胡编乱造,暴露出他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其用意无非是想证明,基督教信仰在中国古已有之,只不过在两千五百年前被抛弃了,所以才导致了两千五百年来中国人自相残杀和自我虐待,而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中国重新捡回基督教信仰。 

  但是人们不会忘记,两千年来,信仰基督教的欧洲同样是一直在自相残杀 

  和自我虐待,其惨烈程度,比起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任何正直的历史学家会否认,信奉基督教最为虔诚的中世纪的欧洲,上演了人类历史最为黑暗的一幕。 

  当远志明声称“在基督教国家都尊重人权,而在儒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世界 

  人权记录一般说来都很糟糕”时,他也忘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许多南美洲、非洲国家都是比欧洲、北美洲国家更虔诚的基督教国家,而他们的人权记录,一般说来都很糟糕。 

  史实告诉人们,欧洲近代的进步,并非拜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之赐,而恰恰相反,是由于欧洲的文艺复兴、思想启蒙和科学发展,冲破了宗教的桎梏,使人性得到解放。美国明文规定不得以基督教或任何宗教为国教(见前文),显然就是汲取了历史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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