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记》是日本人伪造的
摘要:王秀楚《扬州十日记》记载了明末清初一场人类惨剧,清军屠杀十日,80万人死亡,而数百年后的日本在南京数日用热兵器屠杀,才不到30万。《扬州十日记》的政治意义远远大于历史价值,当年辛亥革命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因为《扬州十日记》,被掩盖的震惊大屠杀被揭露,让当时很多汉族人对满清充满仇恨,也导致了清朝和平退位后,革命党对满族在全国报复性三日大屠杀。本文先给出支持《扬州十日记》的资料,再进行反驳,结论是,《扬州十日记》是日本人伪造的,意图是瓦解和分裂中国。不仅《扬州十日记》是伪造的,而且汇集明朝末期野史的《明季南略》也被别有用心的人篡改,以支持扬州大屠杀的谎言。现在,中国要稳定和谐,而某些主张汉服的人士却不断揭开满汉之间的伤疤,因此,特写此文澄清事实真相。
一。网上流传的支持扬州大屠杀的史料
揚州十日記 明·王秀楚
西元1644年,清兵在多鐸的率領下,分兵亳州、徐州兩路,向南推進,勢如破竹,迅速佔領了徐州、亳州、盱眙,並乘勢下淮安,奪泗州,渡淮河。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引多鐸師至揚州,揚州被清國水陸各路重圍。守將史可法統率軍民,堅守弧城,同時,向弘光小皇帝求援,弘光不應,揚城告急,四月二十一日,明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形勢更為危急。史可法等堅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終因彈盡糧絕,被清兵攻破。史可法自刎不果而被俘。在多鐸百般的誘降時,史可法斬釘截鐵地說道:“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態不可屈!”結果被慘遭殺害。史可法的部下在這種情形下,仍率余部繼續鏖戰,直至流盡最後一滴血。清軍佔領揚州後,縱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稱“揚州十日”。
《揚州十日記》就是這段歷史的忠實記錄,是清兵屠殺中原人民的罪惡見證,它永遠地將野蠻和罪惡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且看經過屠殺的這片土地上的血淋淋的場景:“..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從其後門直入,屋宇深邃,處處皆有積屍..”整個文本採取雜記形式,筆者自身亦被記錄于筆端,和歷史事件整個地融為一體,在文體上有些近似于筆記小說。在當時看來,則有似是“新聞”。所有這些,似乎與嚴肅的史學著述不太相同,很難列入史地奇書之中。事實上,這種形式的靈活性並沒有影響到所記事實的客觀性,相反,這樣慘無人道的殺戮,由於是筆者的親聞目睹,更增加了它的真實性、可靠性,亦即歷史性。全文就像是一部目擊記。正因為此,《揚州十日記》才成為史地著述中的一“奇”。
以下,是《揚州十日記》外,部分證實揚州十日的史料:
《揚州城守紀略》“初,高傑兵之至揚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多為偎?Γ?信e室淪喪者。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眾屍皆蒸變,不能辨識,得威哭而去”
《明季南略》“廿五日丁醜,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
雍正《揚州府志》卷34 清軍揚州大屠殺,抗拒清軍姦淫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誌統計為100多人。這個數字,當然不包括被掠奪走的成千上萬婦女。
《明季南略》卷4 順治二年,清軍實施揚州大屠殺後,至無錫時,“舟中俱有婦人,自揚州掠來者,裝飾俱羅綺珠翠,粉白黛綠。”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 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揚州十日的大劊子手豫親王多鐸,將屠殺中掠奪的“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奉獻給滿清最高酋長。順治帝獲得十名,攝政王多爾袞獲得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
揚州屠城後,目擊者的敘事詩:
明末吳嘉紀有一首詩《過兵行》,描寫了揚州浩劫以後的慘狀:
《過兵行》
揚州城外遺民哭,遺民一半無手足。
貪延殘息過十年,蔽寒始有數掾屋。
大兵忽說征南去,萬馬馳來如急雨。
東郊踏死可憐兒,西郊擄去如花女。
女泣母泣難相親,城裏城外皆飛塵。
鼓角聲聞魂欲死,誰能去見管兵人。
令下養馬二十日,官吏出遏寒栗栗。
入即沸騰曾幾時,十家已燒九家室。
一時草死木皆枯,骨肉與家今又無。
白髮歸來地上坐,夜深同羨有巢鳥。
二。揭穿扬州大屠杀的谎言
(一)。《明季南略》被别有用心的人篡改
计六奇(1622年—?),字用宾,江苏无锡兴道乡(今前洲、玉祁)人。家境清贫,二次乡试不中,康熙二年(1663年)后以教学为业,并开始撰写《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二书。《明季北略》共二十四卷,记录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努尔哈赤堀起东北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明季南略》凡十六卷,上起清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止于康熙四年(1665年)二月,记述南明史略与郑成功事迹。《明季南略》与《北略》是同时期编写的,二书资料来源广泛,单是标明出处的史料就有《野乘》、《野记》、《江阴野史》等七十余种。清代抄本由中华书局于1984年出版。1944年甲申年,郭沫若在重庆著述《甲申三百年祭》一文,即大量参考《明季南略》与《明季北略》二书,要求中共高干记取历史教训,不能重蹈李自成覆辙。
下面是《南略》关于扬州之战的全文:
史可法揚州殉節
四月甲戌大清兵渡淮如入無人之境二十四日大清兵猝至揚州圍攻新城可法力禦之薄有斬獲恐益急可法書寸紙馳詣兵部代題請救不報丁丑可法開門出戰大清兵破城入可法拔劍自刎原任兵部尚書張伯鯨被執不順身被數創自刎死妻楊氏媳郝氏從之伯鯨標下遊擊龔堯臣被執不屈死
甲乙史云大清兵渡淮是曉猝至揚州破新城史可法在舊城大清檄云若好讓城不戮一人也可法不為動丁丑大清兵詐稱黃蜚兵到可法縋人下城詢之云蜚兵有三千可留二千在外放一千入城可法信之時大清兵在東門約以西門入及進而反戈擊殺可法立城上見之即拔劍自刎左右持救乃同總兵劉肇基縋城潛去或云引四騎出北門南走沒於亂軍中或云大清兵銳攻北門可法震大砲擊之死者甚眾再震而愈聚攻益銳已破西門入矣擁可法見豫王長揖不屈遂遇害
予思甲戌渡淮是晚猝至揚州未必如此之速則疑丙子為是至於史公死節其說不一然豫王入南京五月癸卯即令建史可法祠優恤其家是王之重史公必在正言不屈而縋城潛去之說非也更聞江北有史公墓康熙初年予在淮揚見公生祠謚為清惠」父老猶思慕焉憶順治六年仲冬予入城應試有浙之嘉興人同舟自言久居於揚問以大清兵破城事彼云我在城逃出稔知顛末初揚人畏高傑淫掠鄉民避入城後水土不服欲出城江都令不許遂居於城四月十九日大清豫王自亳州陸路猝至揚州兵甚盛圍之時史可法居城內兵雖有能戰者少閉城堅守不與戰大清以砲攻城鉛彈小者如杯大者如罍堞墮即修訖如是數次而砲益甚不能遽修將黃草大袋盛泥於中須臾填起大清或令一二火卒偵伺守兵獲之則皆歡呼請賞可法賜以銀牌殊不知大清兵甚眾可法日夜待黃得功至圍至六日乃丁丑也忽報曰黃爺兵到望城外旗幟信然可法開門迎入及進城猝起殺人知為大清人所紿大驚悉棄甲潰走百姓居新城者一時譁叫不知所為皆走出城可法不知所終史公短小精悍面黑在軍中茹麥粞飯食不二味眾共憐之
予按宋恭帝時元右丞相阿杰圍揚州日久無成功築長圍困之城中食盡死者枕籍滿道明太祖將繆大亨克揚州止餘民十八家然則宋元迄今揚民三罹劫矣豈繁華過盛造化亦忌之耶
鼓吹扬州大屠杀的人说:《明季南略》“廿五日丁醜,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 这句话是伪造的,其中的“廿五日”和“屠杀甚惨”是伪造的,只有“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
入”是真的。如此篡改历史,如果不检查原文,很容易被欺骗。
《明季南略》基本是野史的大杂烩。但如此详尽的野史里面,也没有说有扬州十日屠杀,而别有用
心者却冒充作者,伪造文章,足见扬州十日的论据有多么的单薄。在明朝遗民手抄本的野史中没有所谓的扬州十日,在明朝遗民另一个遗民手抄本历史中也没有所谓的扬州屠杀。注意,这里说的是手抄本,也就是说,这些资料清朝没有碰过,是纯洁的。
(二)。「揚州城守紀略」一卷,原稱「弘光乙酉揚州城守紀略」,略作今名;記史可法守城死節前後事,可與第二四○種「青燐屑」互讀。戴名世,字田有,桐城人;清康熙己丑(四十八年)進士,官編修。生平留心有明一代史事,因綱羅放失、徵訪遺老,考求故事,折衷一是;是編祗是其中之一而已。其述史可法之死,大節凜然,不取諸家傳聞之說,具見特識。後因所著「南山集」用「永曆」年號,竟坐「大逆」受戮。 这种有明显倾向的人写的历史,可靠程度又有多少?而且,扬州城不到一天就破城,根本没有七天或者十天。
(三)。此文也没提到扬州有屠杀,却记录了明朝军民之间的自相惨杀
●弘光朝偽東宮偽后及黨禍紀略 桐城戴田有著
扬州城被攻陷:
四月丁丑,大兵破揚州,史可法死之。五月丙戌,趙之龍密遣使賫降書,請大兵渡江。使者遭大風,舟幾覆。庚寅,京師晝晦,大兵抵南岸。壬辰,上如太平,幸得功營,阮大鋮隨之。馬士英奉太后如杭州。明日日中,姦民數百人破中城兵馬司獄,出王之明,稱皇太子,奉之入宮。宮中金帛器玩,掠之幾空。有太學生徐踽,手執表,號召軍民,入宮勸進,無應之者。趙之龍執踽,殺之。乙未,保國公朱國弼入宮,執之明出,幽之別室。大兵至,獻之,不知所終。或曰:主兵者遣之明去,之明不肯,遂留軍中,效僕隸之役焉。百姓又相聚殺士英故所部黔兵及其姻黨,破人家,劫財物。之龍捕數十人,斬之,城門晝閉。帝之出奔也,群臣自盡者十餘人,而吏部尚書張捷、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楊維垣,阮、馬黨也,晚節自盡,人皆異之。錢謙益,本東林黨魁,文章氣節名天下,先帝時為邪黨擠之幾死;及上即位,起禮部尚書,乃與諸邪黨合。大兵之至也,謙益降,且獻阮氏及妃嬪數人於豫王為贄。阮氏者,諸生阮晉之女,謙益選為帝后,與諸妃嬪皆未入宮。至是,獻之;豫王以阮氏賜孔有德。謙益授內院學士,未幾罷歸。乙未,豫王幸於郊壇,之龍率群臣出迎。己亥,豫王入南京,降將劉良佐引兵至蕪湖劫駕如大兵營,黃得功死之。丙午,上至南京。甲寅,北狩。順治丁亥五月初六日,上崩。
(四)。吴嘉纪(1618年—1684年),江苏泰州人,诗人。出身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地主家庭,其生活近于贫苦的农民和盐民,他工诗善书,曾从事抗清的爱国文学活动。晚年隐居东淘(安丰古称)海滨,以诗歌为武器,揭露社会矛盾。所居老屋,破败得难蔽风雨,自称“陋轩”。一千零九十一首诗歌结集即名《陋轩诗》, 曾被清廷列入禁毁书之列(见《清代禁毁书》)。吴嘉纪在《难妇行》、《挽鲍念斋》、《我昔五首效袁景文》、《过史可法相国墓》等诗中,描述了一批爱国妇女、爱国少年、爱国将士的形象。妻子是王睿,是女词人。
《扬州十日记》的80万已经被证明是谣言,吴嘉纪的冷兵器时代,几乎没什么抵抗的扬州,却杀了一百四十万。热兵器时代,日本南京大屠杀才不到30万。吴嘉纪造谣太离谱了,难怪《明季南略》没有收录。宣传扬州屠城的有心人,也觉得这个数字太吓人,因此,只引用了《过兵行》,而不敢提他的《李家娘》。这里请读者特别注意,他的诗词被列为禁书,却得以流传下来,明朝遗民修的《明季
南略》等书也流传下来了,为什么单单《扬州十日记》在中国消失,后由革命党人从日本带回中国的呢?《扬州十日记》是真的在中国消失了?还是日本人伪造的,再传入中国?
吴嘉纪的《李家娘》: 城中山白死人骨,城外水赤死人血。杀人一百四十万,新城旧城内有几人活?
(五)。笔记小说 乙酉扬州城守纪略 清·戴名世
戴名世(1653年~1713年),安徽桐城人,人称为南山先生。桐城派文学家之一,著有《南山集》,四十五年举应天试,四十八年,中进士第一,殿试中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参与明史馆的编纂工作。时过两年,即因行世已久的《南山集》中录有南明桂王时史事,并多用南明三五年号,被御史赵申乔参劾,“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 ,以“大逆”罪下狱,又两年后被处死,死年六十岁。此案株连数百人,震动儒林。这就是著名的“清初三大文字狱”之一的“《南山集》案”。 五十三年三月六日被杀于市。同族人戴衡搜集整理遗文,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编成《戴南山先生全集》14卷,光绪时刊行传世。
《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赞颂史可法守卫扬州、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并对清兵在扬州城破后屠城七日的罪行加以揭露。 但是,戴名世的说法并不可信,因为,史可法是宁死不屈,但要说他有什么英雄气概就夸张了。扬州是历史上有名的坚城,可是,清朝进攻一天不到就陷落了,不是七天,也不是十日。同时期的其他小城却可以坚守83天。而且,他手下将领大批投降,史可法自杀竟然不成,清兵入城,他又大喊“我是史可法”,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实在有做秀的嫌疑。有人问,有用自己姓名做秀的么?当然有,所谓人各有志,人的医生,有人为钱,有人为女人,有人为权力,也有人为名声。
退一步说,所谓的最有权威的《扬州十日记》,声称作者是亲身经历,也没说屠杀七日,而是五天,书中云“是日(破城后的第五日),闻封刀之语,众心稍定……初二日(破城后第七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初三日,出示放赈。”因此,戴名世的“凡七日乃止”和《扬州十日记》相互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南山集》案是震惊天下的大案子,但他的文章依然保存下来,甚至在光绪时代发行,而影响不大的《扬州十日记》为什么却在中国消失了呢?是真的消失了么?
三。明清之际人口到底减少多少?
清军从北向南挥师而来,这其中多少明朝的旧军队?满清军队加上蒙古八旗入关的总共也就60万人。满清主要在江南滥杀,因为江南反抗激烈。其他地方如疾风偃草,开门迎降。 因为不少清军(王师),都是前明军。嘉定三屠,即为明降将李成栋一手策划实施。 无论蒙元还是满清,杀汉人再多,也没有汉人自己杀汉人多。一个张献忠,刀下多少鬼?26史,少数民族当政的不过几朝,算算帐就知道,自己不把自己人当回事的祸害更大。
夸大清朝杀人的文章说,清初人口下降1亿。而明代实际人口无法确认,只有学术界目前的估算1-2亿,就低的一极来说,明代人口只有1亿,与清初1亿多的人口差不了多少,何来1亿人减员的讲法? 所谓1亿人减员,是只取明末人口的最高一极2亿为基数;但为何拿2亿人为基数?这个中间的论证也没有,如何让人信服?只拿2亿人的数字来确认明末的人口,如何交代过去? 下面的资料来自武汉大学张岩的“对清代前中期人口发展的再认识 ”:
在人口行为一以贯之的情况下,对明末人口估计数字较高,而对清初人口估计或推算突降,且时间跨度为50—100年, 这是以短时段现象推测中时段的结果,因而是不恰当的。 如果中国人口在明末(1600 年左右)已攀升1—2亿是基本可信的,那么清初(1700 年左右)人口在此基础上即使没有增长,至少不会大幅度降低,保守地估计,1700年左右的人口总量至少在1.5亿左右(同何炳棣说),这就是清代前中期人口发展的基数。
清初人口与明末人口基数直接相关。明末人口经过西方学者的深入研究,已基本令人信服地推翻了明代官方统计数字5000—6000余万的可靠性,学者们根据各自研究,推测出早在明代中晚期(万历年间,1600年左右),中国人口就已愈亿,数字在1.2亿—2亿之间(注:参见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 期)和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由于明末农民起义和明清鼎革,清初的人口数字成为一个无法科学计算的难题。中国学者的估计略为保守,一度倾向于“以丁折口”的学者,分别将清初丁、口比例大致定为1∶4、1∶5、1∶6等,从而根据官方对“人丁”的统计数字1063万(顺治8年,公元1651年)分别推算出清初人口当为4000余万、5000 余万和6000余万,这种推算法现已基本为学界否定。
程贤敏先生根据康熙末年至雍正十二年间的人口年均增长率逆推出顺治八年的人口当为7000余万(注:程贤敏:《论清代人口增长率及“过剩问题”》,《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3期。),但由于其根据的基数仍是“人丁”数, 所以推测数字显然偏低。高王凌认为康熙20年代(1682 年左右), 中国人口约有7000—8000万,到1700年大约有9000万至1 亿左右(注:高王凌:《清代初期中国人口的估算问题》,《人口 理论 与实践》1984年第2期。)。以何柄棣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因早已认定清朝前期的丁数只是赋税单位,不能代表人口数或成年男子数,所以对清初人口的估计相对乐观,他们普遍认为,清初人口(17世纪中期至17世纪末,1650—1700 )当在1亿—1.5亿之间(注:参见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
人口学原理及人口发展史已经证明:人口发展速度是有“惰性”的,即长时期内形成的人口增长速度及其基数,会持久地依惯性向前运行。而在人口史研究中,人们仍然容易过高估计 社会 动乱或朝代鼎革之际所造成的人口损失。事实上,战争在某些地区对人口虽然有较大力量的损伤,但同时在当地和其他地区依然有大量新的人口出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着减少了的人口。即使这种弥补不能使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至少在50年至100年的时间长度内,不会出现惊人的倒退, 短期的损失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得到恢复。
将时间从清初推后2个世纪, 从晚清到民国近一个世纪的动荡社会可以帮助我们证明这一判断。从咸丰元年(1851年),人口冲至清代最高值4.3亿,直至20世纪40年代末内战结束, 中国社会历经百年浩劫与沧桑:鸦片战争、太平天国和捻军等部的起义战争、八国联军入侵中国、辛亥革命、军阀混战、八年抗日、三年内战……大的战争历历在目,小的战争不计其数,尤其是洋枪、洋炮等新式武器的运用大大加剧了战争中的杀伤率,若按人们以往的逻辑推断,100年后的20世纪50 年代左右,中国人口应锐减至3亿、2亿甚至更少。幸亏近代经常性的人口统计为我们保存了更接近历史真实的宝贵资料。据内务部的统计,1912年的中国人口为4.058亿,排除统计数字中的隐漏、 不实因素, 可以说, 从1851年至1912年中国的人口总量至少没有减少;从1912年至1949年,战争的频率、波及面及武器装备的 现代 化程度均大大增强,葛剑雄先生对此有过简要论述:“这期间大小战争不断,如护国战争、北洋军阀间的混战、北伐战争、蒋桂战争、中原战争、五次围剿与反围剿、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这些战争直接造成的伤亡就相当大,如在八年抗战中中国的人员伤亡至少有2000万;从1946年7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 国民党军队死伤171万,解放军方面死伤131万,失踪19万,平民的损失尚无统计。至于战争对人口增长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就更大。”灾害是扼杀人口的另一张巨手,这期间 自然 灾害的杀伤亦不容忽视, “如1928 年的大旱,1931年和1935年的长江大水、1932年的华北大旱等都曾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1931年长江大水造成的 经济 损失达12.89亿元, 受灾人口有253万户;1935年的洪水又使7300万亩农田被淹,1400 万人无家可归,湖北汉川县29万人中有22万人死亡……”(注: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第258—259页。)。但就是这样多灾多难的37年,中国人口依然在顽强增长,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国人口的统计数字甚至直冲5.4亿人的新高峰(注:见《中国经济年鉴》(1981年), 经济管理杂志社1981年版,国家统计局:《1949—1979年经济资料选刊》。1953年中国大陆第一次进行真正的人口普查,公布数字为5.826亿。)!把这种现象简单解释为“人类抗灾能力和社会组织水平的一种进步”(注: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6页。)是不够全面的。 试想如果历史没有留下如此丰富的人口统计资料,我们会作怎样的猜测呢?
明清交替比起以前换代的死亡人数,在人口比例上算小的了。这些死亡人口中多少死于当时流行的瘟疫,多少是满人干的,多少是农民军干的,还有明军干的,已不可分了。康熙掌权后很多汉人进入了权力中心,而且很多是江南人。
四。史可法做秀,《扬州十日记》是伪书
弘光帝朱由崧(1607年—1646年,1644年—1645年在位),是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洛阳被李自成的农民军占领以后,朱常洵因体胖不能翻过城墙,而世子朱由崧却在大臣的护卫下越城而逃,朱常洵被杀后,他世袭福王爵位。明思宗在北京上吊自杀后,他在南京被拥立为皇帝,定年号“弘光”,国号依旧为“明”,史称“南明”。在位2年,与清军作战中被叛将田维乘出卖,后来被押送至北京斩首。弘光帝是一个十分昏庸腐朽的皇帝,整日只知吃喝玩乐,沉湎于酒色之中,不理朝政,弘光元年(1644)除夕,当清军南下之际,他却在群臣面前感叹“后宫寥落,旦新春南都无新声”,下令广选美女。由于纵欲无度,还命人替他捉蛤蟆配制春药,南京的百姓叫他“蛤蟆天子”。南明政治十分腐败,内讧不断发生,风雨飘摇的弘光小朝廷内,又闹起了一些宫廷疑案,如大悲案、太子案、童妃案等,加速了其灭亡。而弘光帝身边全是些只会阿谀奉承的奸臣和宦官,如马士英、阮大铖等。
史可法(1601年—1645年),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溧阳侯史崇第49世裔孙。崇祯年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9年),随卢象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十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崇祯十四年总督漕运,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时议设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江北四镇,以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兵入关后,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 顺治二年四月,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由武汉举兵东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竟诎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只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矶,以致淮防空虚。左良玉为黄得功所败,良玉呕血死,全军降清;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时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扬州,继续抵抗清兵。
清朝将领多铎部由陕西出潼关,直趋扬州,其主要对手是高杰部、刘良佐部、黄得功部明军。三月间,多铎奏报:二月十四日已派遣部分兵马抵达河南,“招降流贼镇守河南伪平南伯刘忠,旋得平定江南之谕,即于三月初五日率师南征”。同月二十五日又报:“三月初七日,臣统兵出虎牢关口,固山额真拜尹图等出龙门关口,兵部尚书韩岱、梅勒章京伊尔德、侍郎尼堪等统外藩蒙古兵由南阳路,三路兵同趋归德。” 四月初五日,多铎统大军从归德府(今商丘)南下,沿途州县望风归附。十三日清军至泗州(今安徽泗县),明守泗总兵率部南逃,清军遂在这天晚上渡过淮河。
史可法惊惶失措,应廷吉记载,当时一部分南明军队驻于高邮,史可法一天之内三次发出令箭,上午令邳宿屯田道应廷吉“督一应军器钱粮至浦口会剿”左良玉部叛军;中午令“诸军不必赴泗,速回扬州听调”;下午又令“盱眙告急,邳宿道可督诸军至天长接应”。应廷吉对诸将说:“阁部方寸乱矣,岂有千里之程,如许之饷,而一日三调者乎!”
史可法本人在四月十一日赶赴天长,檄调诸军援盱眙,忽然得到报告盱眙守军已经投降清朝,他对部队几乎完全失去控制,“一日一夜冒雨拖泥,奔至扬州”。十七日,清军进至距离扬州二十里处下营,次日兵临城下。史可法“檄各镇援兵,无一至者”。实际上史可法节制的刘良佐和原高杰两藩的将领就在这几天里不战而降。四月十九日高杰部提督李本深率领总兵杨承祖等向清豫亲王多铎投降,广昌伯刘良佐也率部投降;二十一日总兵张天禄、张天福带领部下兵马投降,随即奉多铎之命于二十四日参加攻取扬州。
扬州城里只有总兵刘肇基部和何刚为首的忠贯营,兵力相当薄弱。由于城墙高峻,清军的攻城大炮还没有运到,多铎派人招降史可法、淮扬总督卫胤文,遭到严词拒绝。
二十一日,甘肃镇总兵李棲凤和监军道高歧凤带领部下兵马四千入城,两人的意思却是劫持史可法,以扬州城投降清朝。史可法毅然说道:“此吾死所也,公等何为,如欲富贵,请各自便。”李棲凤、高歧凤见无机可乘,于二十二日率领所部并勾结城内四川将领胡尚友、韩尚良一道出门降清。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
当清军初抵城下时,总兵刘肇基建议乘敌大众未到,立脚未稳,出城一战。史可法却说:“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在城守方面,“旧城西门地形卑下,城外高阜俯瞰城下,势若建瓴,且为兴化李宦祖塋,树木阴■,由外达内,绝无阻隔,枝干回互,势少得出。诸将屡以为言。公以李氏荫木,不忍伐也。且言,诸将以此地为险,吾自守之”。
二十四日夜间,清军用红衣大炮轰塌城墙,“城上鼎沸,势遂不支”。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不死,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多铎劝降他,但史可法不从,史可法被俘后遇难。
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和文人墨客受明清门户之见的影响,对史可法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偏爱,不顾史实作了过分的渲染。史可法的一生,在整个崇祯年间并没有多少值得称赞的业绩;他的地位和名望迅速上升是在弘光时期。作为政治家,他在策立新君上犯了致命的错误,导致武将窃取“定策”之功,大权旁落;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
扬州战役,史可法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某些史籍说他坚守扬州达十天之久,给清军重大杀伤,不符合事实。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写的遗书中说: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务交幕僚处理。二十四日清军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史可法作为南明江淮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才具实在平凡得很。比起江阴县区区典史阎应元、陈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奋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
顺治十年(1653)谈迁路过扬州,曾经专程到梅花岭寻谒史可法衣冠冡,回首往事,不胜感慨,写道:“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广陵,城坚濠广,四野曼延,正利步骑,雄闻晋唐,今西门摧颓,岂史氏尚不逮李庭芝耶?” 惋惜之中也指斥了史可法的无能。
关于史可法,有几个奇怪的地方,他指挥错乱,无心防守,手下投降他也不制止,他身为一个武将自刎怎么会不死?难道他所做的一切是在做秀,以便千古留名么?如果是这样,他的目的达到了。后世的儒教文人大肆表彰他,乾隆更会做秀,亲自给史可法题词,以拉拢儒教信徒为他“愚忠效命”。 今天的人继续作秀,历史就象是一个玩具。但是,史可法的一生值得肯定:他居官廉洁勤慎,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
清军攻克扬州前后,江北明朝官军毫无斗志,一矢未发即仓皇投降。高杰部官军在其子兴平侯世子高元照、提督李本深、总兵李成栋等带领下先后降清;广昌伯刘良佐也率部投降。东平侯刘泽清在清军南下时,“将原管淮阳十四州县土地、人民、兵马、钱粮留交总兵柏永馥”代理,自己同山东总督王永吉、总漕都御史田仰等带着一批文武官员乘船逃往海上。这时南京已经陷落,清固山额真准塔统偏师由山东南下,五月十八日占领徐州,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就接管了邳州、宿迁、睢宁、沭阳、桃源、清河等县,二十八日柏永馥率部投降,淮安失守。六月,准塔和清朝委任的巡抚赵福星派人持书信往海上招降刘泽清等人。刘泽清即在闰六月二十四日赴淮安投降。
据多铎向清廷奏报,来降的南明总兵多达二十三员、副将四十七员,马步兵共计二十三万八千三百名。仅这一批在江北投降清朝的南明兵员数目就超过了多铎、阿济格两路兵力的总和。何况还有左良玉之子左梦庚带领麾下十五员总兵全军降清;黄得功部将田雄、马得功的叛变投降。弘光五大藩镇这样望风而降,并不是兵将不堪一战,而是他们凭借“定策”等原因形成尾大不掉的势力集团,有挟制朝廷之心,无忠贞报国之志。他们所关心的既然只是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一旦强敌压境,自然以归顺“叙功”为上策。后来展开的历史场面表明这五藩下的总兵李成栋、李本深、金声桓、李国英、田雄、马得功、徐勇等人都拥有相当的战斗力,他们为清廷征战时往往发挥出超越满军的作用。
弘光朝廷依赖笼络藩镇而立,又以藩镇叛降而亡,实在很五奈,如果崇祯当年不顾儒教大臣的反对,如南宋的高宗一样南下,明朝不会败亡的如此之快。
也因为南明大批的投降兵将,明清易代也是中国历史上流血最少的一个,所谓满族入关的屠杀,说来说去就扬州,江阴,嘉定,这些屠杀大部分是汉人自己干的。至于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上说的杀80万,完全是谎言,因为扬州一天就陷落了,而不是七天或者十天,更有 张德芳的“《扬州十日记》辨误 ”等书驳斥,此书由中华书局出版。 清朝修的正史和著名明朝遗民私人写的手抄本历史,比如谈迁的《国榷》,都没有提到“扬州十日”。扬州根本没有什么顽强的抵抗,大批军兵投降,一天不到就破城,而且,清朝军队还有下一个更最重要的进攻目标南京,为了一统中国,清朝根本没理由没必要搞所谓的大屠杀。此外,有人说,因为顽强抵抗而清朝军队屠城,也是谎言,江阴县典史阎应元、陈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奋勇抗清八十三天,怎么没有所谓的屠城?
五。《扬州十日记》是日本人伪造的
(一)。明末清初,扬州有王秀楚这个人存在么?
王秀楚身为史可法的幕僚,为什么大量的南明史料没有他生死年月日记载?
王秀楚,明末清初扬州人,曾任史可法的幕僚,《扬州十日记》作者。“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故漫记之如此,远处风闻者不载也。” 查焚尸薄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尚书》、《左氏春秋》、《山海经》、《史记》、《汉书》、《水经》、《大唐西域记》、《资治通鉴》、《百夷传》与《扬州十日记》被评为“史地十大奇书”。
(二)。《扬州十日记》为什么是革命党从日本带回来的?上述的种种禁书禁诗,为什么没有在清朝失传?扬州十日的记载主要来自《扬州十日记》,这是一本仅八千字不到的小书;但此书长期被清廷禁止无法流通,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清末有心人士将此书由日本带回,“扬州十日”事件才广为世人所知,陈天华在《狮子吼》写道:“有当时一个遗民,于万死一生之中,逃出性命,做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叙述杀戮之惨。”可说是为辛亥革命的成功造就了舆论准备。《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
(三)。1894年,日本人帮我们“驱除靼虏、恢复中华”
1894年
6月11日——清军指挥官叶志超不战而走,致使日本军队占领平壤。
7月25日——丰岛海战爆发,是中日甲午战争的开始。
11月24日——孙中山在夏威夷檀香山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革命政党--兴中会(即今日中国国民党之前身)
很多日本资料中,包括间谍报告,都有如何利用满汉矛盾的详细分析和计划。日本和清政府谈判中,甚至不同意清政府用中国自称。 甲午战争,日本一则安民告示《开诚忠告十八省之豪杰》:
“先哲有言曰:‘有德受命,有功受赏。’又曰:‘唯命不于常,善者则得之,不善者则先哲有言曰失之。’满清氏元(原)塞外之一蛮族,既非受命之德,又无功于中国,乘朱明之衰运,暴力劫夺,伪定一时,机变百出,巧操天下。当时豪杰武力不敌,吞恨抱愤以至今日,盖所谓人众胜天者矣。今也天定胜人之时且至焉。
熟察满清氏之近状,入主暗弱,乘帘弄权,官吏鬻职,军国渎货,治道衰颓,纲纪不振,其接外国也,不本公道而循私论,不凭信义而事诡骗,为内外远迩所疾恶。曩者,朝鲜数无礼于我,我往惩之,清氏拒以朝鲜为我之属邦,不容他邦干预。我国特以重邻好而敬大国,是以不敢强争焉,而质清氏,以其应代朝鲜纳我之要求,则又左右其辞曰,朝鲜自一国,内治外交,吾不敢关[闻]。彼之推辞如此也。而彼又阴唆嗾朝鲜君臣,索所以苦我日本者施之。昨东学党之事,满清氏实阴煽之而阳名镇抚,破天津之约,派兵朝鲜,以遂其阴谋也。善邻之道果安在耶?是白痴我也,是牛马我也。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我国之所以〈舍〉樽俎而执旗鼓,与贵国相周旋也。
抑贵国自古称礼仪国,圣主明王世之继出,一尊信义,重礼让。〈今〉蔑视他邦,而徒自尊大,其悖德背义莫甚〈矣〉。是以上天厌其德,下民倦其治,将卒离心,不肯致心,故出外之师,败于牙山,歼于〈丰〉岛,溃于平壤,溺于海洋。每战败衄,取笑万国。是盖满清氏之命运已尽,而天下与弃之因也。我日本应天从人,大兵长驱。以问罪于北京朝廷,将〈迫〉清主面缚乞降,尽纳我要求,誓永不抗我而后休矣。虽然,我国之所惩伐在满清朝廷,不在贵国人民也;所愿爱新觉罗氏,不及耸从士卒也。若谓不然,就贵国兵士来降者证之。
夫贵国民族之与我日本民族同种、同文、同伦理,有偕荣之谊,不有与仇之情也。切望尔等谅我徒之诚,绝猜疑之念,察天人之向背,而循天下之大势,唱义中原,纠合壮徒,革命军,以逐满清氏于境外,起真豪杰于草莽而以托大业,然后革稗政,除民害,去虚文而从孔孟政教之旨,务核实而复三代帝王之治。我徒望之久矣。幸得卿等之一唱,我徒应乞于宫〈而〉聚义。故船载粮食、兵器,约期赴肋。时不可失,机不复来。古人不言耶:天与不取,反[而]受其咎。卿等速起。勿为明祖所笑!”
此后,日本继续兜售“驱除靼虏”的灵丹妙药。
六。《扬州十日记》错误百出
最致命的错误是,王秀楚身为史可法的幕僚,《扬州十日记》说,“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扬州”。但是,史可法当时并未到白洋河。应延吉《青磷屑》卷下。
“扬州十日”被清兵屠杀八十万人的由来,此说极不可信。《明季南略》卷三云:“扬州烟爨四十八万,至是遂空。”,根本没有八十万。据《〈扬州十日记〉证讹》》作者考证,扬州城当时人口不会超过十万人(作者罗列详细的数据和图表);吴子辉著《扬州建置笔谈》(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中,有专门介绍历代扬州府县人口的篇目,其中万历六年(1578年)扬州各州县的总人口为81万人,当时扬州所辖州县十座。明末扬州城池不大,容纳不下80万人。
按照上述记载,结合《扬州府志》所刊扬州府城池图,复制当时扬州府城池的示意
虚线内为旧称宋大城处,原来周长2280丈,经明朝张德林改筑后为周9里,计1757丈5尺,即称为府城处
市河东部为新城区,系明嘉靖乙卯筑以防倭寇者,周长约10里, 计为1541丈9尺。府志提供了城的周长,城池图提供了城为四边形的,但未说明边长。在四边形中以正方形面积最大。
按照正方形进行计算,其结果是:府城区面积约2144760.25平方米。新城区面积约1651255平方米。整个扬州府城的面积约为3795985.25平方米。
按照城池图估算,城内的民房、官廨、寺庙、学校、厅堂楼阁、园院场桥等建筑物及河渠所占地约为60%。假如王秀楚所记被杀人数“八十万余”是实,不把清军、扬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计在内,这“八十万余”人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仅4.7平方米,如将建筑物所占面积减去,则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更何况扬州的实际形状不是正方形的,其面积平方米数必定要小于上述数字,而人口采用了“八十万”这个最小数字。如果把城内面积数字减少而把“八十万”以外的数字加上,那么在清军入城前,扬州府内人一个挨一个也容纳不下了,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扬州府领属三州七县,它们是高邮州、泰州,通州,江都县,仪真县、泰兴县、宝应县、兴化县、如皋县、海门县。县附府治扬州府和江都县在同一境内。 自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迄万历六年(1578年)的185年中,扬州府所领三州七县的编户丁口,除成化十三年外,变化都不大。无论整个扬州府还是江都县一县的编户数与人口数的比例,基本是在1:5这个数字上下浮动。这和我国的多数比较发达地区编户丁口人数的比例基本一致。
万历六年(1578年)到康熙十四年(1675年)的近百年内,扬州全府丁口减少约42万人。万历以来,灾祸频仍,崇祯以来,战乱加剧,人民死走逃亡,人口大量减少是必然的。由于扬州府衙始终和江都县在同一处,就人口数字而言,府县为一。从江都县一县的登记来看,康熙前期和洪武时期的丁口数字基本持平而稍稍低于成化、嘉靖二朝。约减少了三万左右。
百年左右时间里,江都县减少人口约三万,扬州全府在百年左右时间里减少人口约42万。扬州府所领三州七县共十个单位,平均起来,每个单位减少约四万人。江都县所减少的人口数字也是接近的。
自洪武以来,全府丁口最多时是万历六年(1578年),也仅有81万余人。扬州府和江都县同在一城,府属除政府机构外,并不另有自己直辖编户丁口。就人口而言,府县为一,而江都县全部人口(包括郊外)从未达到过十万。
王秀楚在《记》中记述的是扬州城内的大屠杀,不是扬州府全境的大曙杀,而扬州城内从来没有过这么多人,也容纳不下这么多人,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即使把全城杀光,也不会超过十万人,更何况事实上不可能杀光。
《扬州十日记》一文自身的矛盾
(一) 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十二日,大学士冯铨、洪承畴因皇上“一日之间,万机待理,必习汉文晓汉语,始上意得达而下情易通”,遂奏请选派满汉词臣向皇帝进讲六经。昭连在《啸亭杂录》卷二《启心郎》条记载说:“国初满臣不解汉语,每部置启心郎一员,以通晓国语(按即满语)之汉员为之,职正三品,每议事坐其中。”这都反映了清政权在北京建立之后,实行全国范围的统治,在语言文字上遇到的困难。1644年以前,清军虽曾数次入关,但停留时间都比较短暂,满汉语言障碍不可能迅速超越。迨豫王大兵进入江南地区,战事紧迫,没有学习汉语的条件,而且清军从未到过江南地区,江南(扬州)话比北方话更难于听懂,即便是讲汉语,用汉文的汉人,也不易听懂,更何况刚过淮河的清军。另外一方,即扬州人,多数人听北方话也会感到困难,时至今日,在南方和北方人之间,不是仍然存在着互相听不懂的情况吗?,更何况清军讲的是“满语”呢!王氏却在文章中多次提到听“满兵”讲话和他与“满兵”对答如流的讲话情节。如“一骑独指予呼后骑曰:“为我索此蓝衣者”。“卒固嘱我于诸妇曰:“看守之,无使逸去。””王秀楚不仅能听懂满语,并且能和“满兵”相问答,现将这段话摘抄如下:
红衣者熟视予,指而问曰:“视尔非若俦辈,实言何等人”?予念时有以措大而获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毙者,不敢不以实告,红衣者遂大笑谓黄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蛮子非常等人也。”(引者按:清朝服饰制度,普通人是不准也不敢穿黄色,包括明黄、杏黄和金黄的衣物的,这里却是说是穿黄色衣服,岂非大谬)复指洪妪及予问为谁,具告之。红衣者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毙。”命随人付衣几件,金一锭问:“汝等几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则曰:“随我来”。
从这段流畅的对话中,怎能感觉到这是“满兵”用“满语”于江南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直接交谈呢!扬州人讲的话,不但清军将官可以听懂,“满卒”也听得懂。如记一“满卒”对其兄进行敲索时,其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又如在“满卒”污辱妇女时,被辱妇女说:“此地近市,不可居”。在他妻将受辱时,他对“满卒”说:“妇孕多月,昨乘屋坠下,孕因之坏,万不能生,安能起来?”而这个从未到过江南地区的“满卒”对各类内容的扬州话都听得懂,是令人难以理解的。诸如此类的谈话,还有多处,不一一例举。
此处须说明一点,《记》中所能讲汉语的“满兵将”系指满州旗之兵将而非汉军旗之兵将。因原著通篇未涉及汉军旗兵将,同时《记》中多处明确写道:“领此者三满卒也”,“突遇众骑至,中一与卒满语一、二,遂舍予妇去”、“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等。
(二) 扬州城破后,南明总兵刘肇基曾率兵进行巷战,史书不乏记载。而王秀楚根据自己的“目睹”记二十五日城破时情况是:“予复至后窗窥城上,则队伍(指清军)稍疏,或行或止。俄见有拥妇女杂行,阚其服色皆扬俗。”紧接着他从家中出来,又看见“北来数骑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师者,即俯首若有所语……迨稍近,始知为逐户索金也。”在硝烟弥漫、喊杀震天的战斗之际,清军竞携带妇女从容地走在城上,将士们挨户索钱,这是有悖情的。
按军事常识论,清军既夺取扬州,战役的目的已达到,自然应弹压保守之,而王氏在记叙五月初一的情形时,除描述了清军的抢杀外,并记有:“是日,兴平兵复入扬城而寸丝半粟尽入虎口。”到初二日,府州县均已任命了官吏,而记述初五日情形时,城内仍然是“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胜利之清军竞能容忍“兴平兵”和土匪之流任意进出府城,对其肆意抢掠也不闻不问,这也予情理不合。
(三) 王氏在其书中有三处提到清军将领,记叙亦颇详明。其一,四月二十八日,记其兄之遭遇时云:“伯兄亦来,云是日被动云负担,赏以千钱,仍付给令旗放还。”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清军并非毫无军纪的野蛮之师。其二,在同一天里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复闻有王姓将爷,居本坊昭阳李宅,以钱数万日给难民。”还些清军既是强盗--任意抢杀,又是菩萨--救贫赈灾,先当强盗,后做菩萨。以抢来的钱再施舍给原主。这样的记载不禁使人怀疑。其三,二十九日与他谈话的红衣青年将领,曾劝慰他“幸勿自毙”,还给他“几件衣服”和“金一锭”,当知道他家人已五天未吃饭后,就亲自将他带到一宅院,命人给他家烧鱼做饭,他吃饭后,还允许他把鱼和饭带走去喂受伤的哥哥。这又叫人怎么理解呢?
(四) 王氏在四月二十六日记事中引用“满卒”话说:“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失节者”。这里不谈他何以能如此透彻的理解满语,就征朝鲜一事,史书记载颇详,后金(清)与朝鲜共发生战争二次。第一次是在天聪三年(1627年)正月,由贝勒阿敏率兵远征,距1645年已十八年,第二次是崇德元年(1636年)十二月,这次是由清太宗亲征,两次征战,均无“掳妇女数万人”之事,即《李朝实录》也无此记载。且当时称“朝鲜”,不称高丽。
(五) 自古以来,兵火相连。扬州烈火,王氏屡屡述及。令人不解者,如此空前的兵燹之后,城中竟然还存有“督镇(史可法)所储军粮,如丘陵,数千石。”未受任何损失,供清军用它来赈济灾民。《记》中甚至还有这样记述:“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纷纷传说洗城之说。城中残黎冒死缒城昔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昼伏,以此反罹锋,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辄结伴夜入官沟盘诘,搜其金银,人莫敢谁何。”观此,给人印象是清军只在城外活动,只是在白天活动,夜晚竞无守城之兵,城外不知为谁家之天下,竞会有人在清军“屠杀”的时候,夜入城内送死。这哪里是战争尚未完全结束的扬州城?
上述几点,仅举荦荦大端者,给观全文,矛盾重重,破绽百出,这样的记录,怎能成为严肃的史料?
《扬州十日记》错漏百出,而且是孤证。历史研究讲究“孤证”不为证,这和自然科学研究类似,要有可“重复性”。但是,中外史学家竟然集体失明,历史是为政治服务的,这话应用到这里实在最合适不过了,太对了。丑化清朝,激化民族矛盾是外国人分裂中国的目标;而民国的国民党要讲究政治正确,更要宣扬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扬州十日记》这个文章被捧为经典,也就可以理解了。《扬州十日记》的错误实在太多了,远不止上面提到这些,有兴趣的可以研究一下,相信经过互连网真假文章洗礼的网友们,一定会发现《扬州十日记》伪造的有多么拙劣。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南京大屠杀在中国和亚洲可以说是尽人皆知,可在西方却没几个人知道;犹太人被屠杀,人人都知道;郑成功在漳州大屠杀73万人,史料丰富,我们却没几个人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附:《扬州十日记》
正文·扬州十日记 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扬州,坚闭城以御敌,至念四日未破。城前禁门之内,各有兵守,予宅西城,杨姓将守焉。吏卒棋置,予宅寓二卒,左右舍亦然,践踏无所不至,供给日费钱千馀。不继,不得已共谋为主者觞,予更谬为恭敬,酬好渐洽;主者喜,诫卒稍远去。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得名妓以娱军暇;是夕,邀予饮,满拟纵欢,忽督镇以寸纸至,主者览之色变,遽登城,予众亦散去。
越次早,督镇牌谕至“内有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之语,闻者莫不感泣。又传巡军小捷,人人加额焉。午後,有姻氏自瓜洲来避兴平伯逃兵,[兴平伯高杰也,督镇檄之,出城远避。]予妇缘别久,相见唏嘘;而敌兵入城之语,已有一二为予言者。予急出询诸人,或曰:“靖南侯黄得功援兵至。”旋观城上守城者尚严整不乱,再至市上,人言汹汹,披发跣足者继尘而至,问之,心急口喘莫知所对。忽数十骑自北而南,奔驰狼狈势如波涌,中拥一人则督镇也。盖奔东城外,兵逼城不得出,欲奔南关,故由此。是时,始知敌兵入城无疑矣。突有一骑由北而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骑稍远,守城丁纷纷下窜,悉弃胄抛戈,并有碎首折胫者,回视城橹已一空矣!
先是督镇以城狭炮具不得展,城垛设一板,前置城径,后接民居,使有馀地,得便安置。至是工未毕,敌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乱下,守城兵民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匍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九;其及屋者,足蹈瓦裂,皆作剑戟相击声,又如雨雹挟弹,铿然「金訇」然,四应不绝,屋中人惶骇百出,不知所为?而堂室内外深至寝闼,皆守城兵民缘室下者,惶惶觅隙潜匿,主人弗能呵止,外厢比屋闭户,人烟屏息。
予厅後面城,从窗隙中窥见城上兵循南而西,步武严整,淋雨亦不少紊,疑为节制之师,心稍定。忽叩门声急,则邻人相约共迎王师,设案焚香,示不敢抗,予虽知事不济,然不能拂众议,姑应曰唯唯。於是改易服色,引领而待,良久不至。予复至後窗窥城上,则队伍稍疏或行或止;俄见有拥妇女杂行,阚其服色皆扬俗,予始大骇。还语妇曰:“兵入城,倘有不测,尔当自裁。”妇曰诺。因曰:“前有金若干付汝置之,我辈休想复生人世矣!”涕泣交下,尽出金付予。值乡人进,急呼曰:“至矣,至矣!”予趋出,望北来数骑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师者,即俯首若有所语。是时,人自为守,往来不通,故虽违咫尺而声息莫闻,迨稍近,始知为逐户索金也。然意颇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问,或有不应,虽操刀相向,尚不及人,後乃知有捐金万两相献而卒受毙者,扬人导之也。
次及予楣,一骑独指予呼後骑曰:“为我索此蓝衣者。”後骑方下马,而予已飞遁矣;後骑遂弃余上马去,予心计曰:“我粗服类乡人,何独欲予?”已而予弟适至,予兄亦至,因同谋曰:“此居左右皆富贾,彼亦将富贾我,奈何?”遂急从僻迳托伯兄率妇等冒雨至仲兄宅,仲兄宅在何家坟後,「月付」腋皆窭人居也。予独留後以观动静,俄而伯兄忽至曰:“中衢血溅矣,留此何待?予伯仲生死一处,亦可不恨。”予遂奉先人神主偕伯兄至仲兄宅,当时一兄一弟,一嫂一侄,又一妇一子,二外姨,一内弟,同避仲兄家。天渐暮,敌兵杀人声已彻门外,因乘屋暂避;雨尤甚,十数人共拥一毡,丝发皆湿;门外哀痛之声悚耳慑魄,延至夜静,乃敢扳檐下屋,敲火炊食。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馀处,远者不计其数,赤光相映如雷电,辟卜声轰耳不绝;又隐隐闻击楚声,哀顾断续,惨不可状。饭熟,相顾惊怛不能下一箸,亦不能设一谋。予妇取前金碎之,析为四,兄弟各藏其一,髻履衣带内皆有;妇又觅破衲敝履为予易讫,遂张目达旦。是夜也,有鸟在空中如笙簧声,又如小儿呱泣声者,皆在人首不远,後询诸人皆闻之。
念六日,顷之,火势稍息。天渐明,复乘高升屋躲避,已有十数人伏天沟内。忽东厢一人缘墙直上,一卒持刃随之,追蹑如飞;望见予众,随舍所追而奔予。予惶迫,即下窜,兄继之,弟又继之,走百馀步而後止。自此遂与妇子相失,不复知其生死矣。诸黠卒恐避匿者多,绐众人以安民符节,不诛,匿者竞出从之,共集至五六十人,妇女参半,兄谓余曰:“我落落四人,或遇悍卒,终不能免;不若投彼大群势众则易避,即不幸,亦生死相聚,不恨也。”当是时,方寸已乱,更不知何者为救生良策?共曰唯唯,相与就之。领此者三满卒也,遍索金帛,予兄弟皆罄尽,而独遗予未搜;忽妇人中有呼予者,视之乃余友朱书兄之二妾也,予急止之。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後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犬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後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予意此间是我死所矣;乃逶迤达前户,出街复至一宅,为西商乔承望之室,即三卒巢穴也。入门,已有一卒拘数美妇在内简检筐篚彩缎如山,见三卒至,大笑,即驱予辈数十人至後厅,留诸妇女置旁室;中列二方几,三衣匠一中年妇人制衣;妇扬人,浓抹丽妆,鲜衣华饰,指挥言笑。欣然有得色,每遇好物,即向卒乞取,曲尽媚态,不以为耻;予恨不能夺卒之刀,断此淫孽。卒尝谓人曰:“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失节者,何堂堂中国,无耻至此?”呜呼,此中国之所以乱也。
三卒随令诸妇女尽解湿衣,自表至里,自顶至踵,并令制衣妇人相修短,量宽窄,易以鲜新;诸妇女因威逼不已,遂至裸体相向,隐私尽露,羞涩欲死之状,难以言喻。易衣毕,乃拥之饮酒,哗笑不已;一卒忽横刀跃起向後疾呼曰:“蛮子来,蛮子来!”近前数人已被缚,吾伯兄在焉。仲兄曰:“势已至此,夫复何言?”急持予手前,予弟亦随之,是时男子被执者共五十馀人,提刀一呼,魂魄已飞,无一人不至前者;予随仲兄出厅,见外面杀人,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忽心动若有神助,潜身一遁,复至後厅,而五十馀人不知也。
厅後宅西房尚存诸老妇,不能躲避,由中堂穿至後室,中尽牧驼马,复不能逾走;心愈急,遂俯就驼马腹下,历数驼马腹匍匐而出;若惊驼马,稍一举足,即成泥矣。又历宅数层,皆无走路,惟旁有弄可通後门,而弄门已为卒加长锥钉固;予复由後弄至前,闻前堂杀人声,愈惶怖无策,回顾左侧有厨,中四人盖亦被执治庖者也,予求收入,使得参司火掌汲之役,或可幸免。四人峻拒曰:“我四人点而役者也,使再点而增人,必疑有诈,祸且及我!”予哀吁不已,乃更大怒,欲执予赴外,予乃出,心益急,视阶前有架,架上有瓮,去屋不甚远,乃援架而上,手方及瓮,身已倾仆,盖瓮中虚而用力猛故也。无可奈何,仍急趋旁弄门,两手棒锥摇撼百度,终莫能动,击以石,则响达外庭,恐觉;不得已复竭力摇撼之,指裂血流,淋漏两肘,锥忽动,尽力拔之,锥已在握,急掣门「户及,“及”在“户”下,意为门闩,下同」,「户及」木槿也,濡雨而涨,其坚涩倍于锥,予迫甚,但力取「户及」,「户及」不能出而门枢忽折,扉倾垣颓,声如雷震,予急耸身飞越,亦不知力之何来也。疾趋後门出,即为城脚。时兵骑充斥,触处皆是,前进不能,即于乔宅之左邻後门挨身而入;凡可避处皆有人,必不肯容,由後至前,凡五进皆如是。直至大门,已临通衢,兵丁往来络绎不绝,人以为危地而弃之。予乃急入,得一榻,榻颠有仰顶,因缘柱登之,屈身向里,喘息方定,忽闻隔墙吾弟哀号声,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一击复寂然;予此时神已离舍,心若焚膏,眼枯无泪,肠结欲断,不复自主也。旋有卒挟一妇人直入,欲宿此榻,妇不肯,强而後可,妇曰:“此地近市,不可居。”卒复携之去,予几不免焉。室有仰屏,以席为之,不胜人,然缘之可以及梁,予以手两扳梁上桁条而上,足托驼梁,下有席蔽,中黑如漆,仍有兵至,以矛上搠,知是空虚,料无人在上,予始得竟日未遇兵;然在下被刃者几何人?街前每数骑过,必有数十男妇哀号随其後。是日虽不雨,亦无日色,不知旦暮。至夕,军骑稍疏,左右惟闻人声悲泣,思吾弟兄已伤其半,伯兄亦未卜存亡?予妇予子不知何处?欲踪迹之,或得一见;且使知兄弟死所。乃附梁徐下,蹑足至前街,街中枕尸相藉,天暝莫辨为谁?俯尸遍呼,漠无应者。遥见南首数火炬蜂拥而来,予急避之,循郭而走。城下积尸如鳞,数蹶,声与相触,不能措足,则俯伏以手代步,每有所惊,即仆地如僵尸,久之始通于衢。衢前後举火者数处,照耀如白昼,逡巡累时,而後越,得达小路,路人昏夜互触相惊骇,路不满百步,自酉至亥方及兄家。
宅门闭不敢遽叩,俄闻妇人声,知为吾嫂,始轻击,应门者即予妇也。伯兄已先返,吾妇子俱在,予与伯兄哭,然犹未敢遽告仲兄季弟之被杀也。嫂询予,予依违答之。予询妇何以得免?妇曰:“方卒之追逐也,子先奔,众人继之,独遗我,我抱彭儿投屋下不得死,吾妹踢伤足亦卧焉。卒持我二人至一室,屋中男妇几十人皆鱼贯而缚之。卒因嘱我于诸妇曰:‘看守之,无使逸去。’卒持刀出,又一卒入,劫吾妹去;久之,不见前卒至,遂绐诸妇得出。出即遇洪妪,相携至故处,故幸免。”洪妪者仲兄内亲也。妇询予,告以故,唏嘘良久。洪妪携宿饭相劝。哽咽不可下。外复四面火起,倍于昨夕,予不自安,潜出户外,田中横尸交砌,喘息犹存;遥见何家坟中,树木阴森,哭音成籁,或父呼子,或夫觅妻,呱呱之声,草畔溪间,比比皆是,惨不忍闻。回至兄宅,妇谓予曰:“今日之事,惟有一死,请先子一死,以绝子累;彭儿在,子好为之!”予知妇之果於死也,因与语竟夜,不得间,东方白矣。
念七日,问妇避所,引予委曲至一柩後,古瓦荒砖,久绝人迹,予蹲腐草中,置彭儿于柩上,覆以苇席,妇偻居于前,我曲附于後;扬首则露顶,展足则踵见,屏气灭息,拘手足为一裹,魂少定而杀声逼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嘶虬兮湃耍挥鲆蛔渲粒?先瞬宦鄱喙眩?源故踪敕???笔苋校?抟桓姨诱撸恢劣诜追鬃优??倏诮惶洌????兀??蘼垡樱∪障蛭纾?甭佑?酰????啵???盐牛?坎蝗淌樱?灸嘶诔胛糁?梗?笥柩晕此酪病H恍一裰料Γ?璧儒已沧叱觯?矶?ㄎ澡焉希?猿?聊海?惶洳谎裕?嗖挥?常?蚩视???∑?咿涔邓?笾??跃?蛉运?ィ?潦呛糁?眩?в刖闳ィ缓殄?嘀粒??嵘┯直唤偃ィ?嶂对隈唏倬故??冢?睾敉丛眨「θ?斩?稚┑苤兑淹銎渌模?滠滏菀耪撸?璨?旨坝韪咀铀娜硕?∠嘤朊倬手锈琶祝?坏茫?煊氩?终砉扇碳⒋锏?J且褂韪久偎兰副校?岛殄?鹊妹狻?BR>
念八日,予谓伯兄曰:“今日不卜谁存?吾兄幸无恙,乞与彭儿保其残喘。”兄垂泪慰勉,遂别,逃他处。洪妪谓予妇曰:“我昨匿破柜中,终日贴然,当与子易而避之。”妇坚不欲,仍至柩後偕匿焉。未几,数卒入,破柜劫妪去,捶击百端,卒不供出一人,予甚德之,後仲兄产百金,予所留馀亦数十金,并付洪妪,感此也。少间,兵来益多,及予避所者前後接踵,然或一至屋後,望见柩而去。忽有十数卒恫喝而来,其势甚猛,俄见一人至柩前,以长竿搠予足,予惊而出,乃扬人之为彼乡导者,面则熟而忘其姓,予向之乞怜,彼索金,授金,乃释予,犹曰:“便宜尔妇也。”出语诸卒曰:“姑舍是。”诸卒乃散去。喘惊未定,忽一红衣少年掺长刃直抵予所,大呼索予,出,举锋相向,献以金,复索予妇,妇时孕九月矣,死伏地不起。予绐之曰:“妇孕多月,昨乘屋坠下,孕因之坏,万不能坐,安能起来?”红衣者不信,因启腹视之,兼验以先涂之血裤,遂不顾。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小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裂而死,复挟妇与女去。
予谓此地人迳已熟,不能存身,当易善地处之;而妇坚欲自尽,予亦惶迫无主,两人遂出,并缢于梁;忽项下两绳一时俱绝,并跌于地。未及起,而兵又盈门,直趋堂上,未暇过两廊。予与妇急趋门外,逃奔一草房,中悉村间妇女,留妇而却予,予急奔南首草房中,其草堆积连屋,予登其颠,俯首伏匿,复以乱草覆其上,自以为无患矣。须臾卒至,一跃而上,以长矛搠其下,予从草间出乞命,复献以金;卒搜草中,又得数人,皆有所献而免。卒既去,数人复入草间,予窥其中,置大方桌数张,外围皆草,其中廓然而虚,可容二三十人。予强窜入,自谓得计,不意败垣从半腰忽崩一穴,中外洞然,已为他卒窥见,乃自穴外以长矛直刺;当其前者无不被大创,而予後股亦伤。於是近穴者从隙中膝行出,尽为卒缚,後者倒行排草而出。
予复至妇所,妇与众妇皆伏卧积薪,以血膏体,缀发以煤,饰面形如鬼魅,鉴别以声。予乞众妇,得入草底,众妇拥卧其上,予闭息不敢动,几闷绝,妇以一竹筒授予,口衔其末,出其端于上,气方达,得不死。户外有卒一,时手杀二人,其事甚怪,笔不能载。草上诸妇无不股栗,忽哀声大举,卒已入室,复大步出,不旋顾。天亦渐暝,诸妇起,予始出草中,汗如雨。至夕,复同妇至洪宅,洪老洪妪皆在,伯兄亦来,云是日被劫去负担,赏以千钱,仍付令旗放还;途中乱尸山叠,血流成渠,口难尽述。复闻有王姓将爷居本坊昭阳李宅,以钱数万日给难民,其党杀人,往往劝阻,多所全活。是夜悲咽之馀,昏昏睡去。次日,则念九矣。
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纷纷传洗城之说,城中残黎冒死缒城者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昼伏,以此反罹其锋。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辄结伴夜入官沟盘诘,搜其金银,人莫敢谁何。予等念既不能越险以逃,而伯兄又为予不忍独去;延至平旦,其念遂止;原蔽处知不可留,而予妇以孕故屡屡获全,遂独以予匿池畔深草中,妇与彭儿裹卧其上,有数卒至,为劫出者再,皆少献赂而去。继一狠卒来,鼠头鹰眼,其状甚恶,欲劫予妇;妇偃蹇以前语告之,不听,逼使立起,妇旋转地上,死不肯起,卒举刀背乱打,血溅衣裳,表里渍透。先是妇戒予曰:“倘遇不幸,吾必死,不可以夫妇故乞哀,并累子;我死则必死子目,俾子亦心死。”至是予远躲草中,若为不与者,亦谓妇将死,而卒仍不舍,屡擢妇发周数匝于臂,怒叱横曳而去。由田陌至深巷一箭地,环曲以出大街,行数武必击数下。突遇众骑至,中一人与卒满语一二,遂舍予妇去。始得匍匐而返,大哭一番,身无完肤矣!
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後多草房,燃则立刻成烬;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网者,为火一逼,无不奔窜四出,出则遇害,百无免一。其闭户自焚者由数口至数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矣!大约此际无处可避,亦不能避,避则或一犯之,无金死,有金亦死;惟出露道旁,或与尸骸杂处,生死反未可知。予因与妇子并往卧冢後,泥首涂足,殆无人形。时火势愈炽,墓木皆焚,光如电灼,声如山摧,悲风怒号,令人生噤,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目前如见无数夜叉鬼母驱杀千百地狱人而驰逐之。惊悸之馀,时作昏眩,盖已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
骤闻足声腾猛,惨呼震心,回顾墙畔,则予伯兄复被获,遥见兄与卒相持,兄力大,撇而得脱,卒走逐出田巷,半晌不至;予心方摇摇,乃忽走一人来前,赤体散发。视之,则伯兄也;而追伯兄之卒,即前之劫吾妇而中途舍去者也。伯兄因为卒所逼,不得已向予索金救命,予仅存一锭,出以献卒,而卒怒未已,举刀击兄,兄辗转地上,沙血相渍,注激百步。彭儿拉卒衣涕泣求免,[时年五岁]卒以儿衣拭刀血再击而兄将死矣。旋拉予发索金,刀背乱击不止,予诉金尽,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卒牵予发至洪宅。予妇衣饰置两瓮中,倒置阶下,尽发以供其取,凡金珠之类莫不取,而衣服择好者取焉。既毕,视儿项下有银锁,将刀割去,去时顾予曰:“吾不杀尔,自有人杀尔也。”知洗城之说已确,料必死矣。置儿于宅,同妇急出省兄,前後项皆砍伤,深入寸许,胸前更烈,启之洞内府;予二人扶至洪宅,问之,亦不知痛楚,神魂忽瞶忽苏。安置毕,予夫妇复至故处躲避,邻人俱卧乱尸众中,忽从乱尸中作人语曰:“明日洗城,必杀一尽,当弃汝妇与吾同走。”妇亦固劝余行,余念伯兄垂危,岂忍舍去?又前所恃者犹有馀金,今金已尽,料不能生,一痛气绝,良久而苏。
火亦渐灭,遥闻炮声三,往来兵丁渐少,予妇彭儿坐粪窖中,洪妪亦来相依。有数卒掳四五个妇人,内二老者悲泣,两少者嘻笑自若;後有二卒追上夺妇,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野合,馀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两少妇恬不为耻,数十人互为奸淫,仍交与追来二卒,而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予认知为焦氏之媳,其家平日所为,应至於此,惊骇之下,不胜叹息。
忽见一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爽,随从一人,衣黄背甲,貌亦魁梧,後有数南人负重追随。红衣者熟视予,指而问曰:“视予,尔非若俦辈,实言何等人?”予念时有以措大而获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毙者,不敢不以实告,红衣者遂大笑谓黄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蛮子非常等人也。”复指洪妪及予问为谁?具告之,红衣者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毙。”命随人付衣几件,金一锭,问:“汝等几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则曰:“随我来。”予与妇且行且疑,又不敢不行,行至一宅,室虽小而赀畜甚富,鱼米充轫,中一老妪,一子方十二三岁,见众至,骇甚,哀号触地。红衣者曰:“予贷汝命,汝为我待此四人者,否则杀汝,汝此子当付我去。”遂挈其子与予作别而去。
老妪者郑姓也,疑予与红衣者为亲,因谬慰之,谓子必返。天已暮,予内弟复为一卒劫去,不知存亡?妇伤之甚。少顷,老妪搬出鱼饭食予;宅去洪居不远,予取鱼饭食吾兄,兄喉不能咽,数箸而止,予为兄拭发洗血,心如万磔矣!是日,以红衣告予语遍告诸未出城者,众心始稍定。次日为五月朔日,势虽稍减,然亦未尝不杀人,未尝不掠取;而穷僻处或少安;富家大室方且搜括无馀,子女由六七岁至十馀岁抢掠无遗种。是日,兴平兵复入扬城,而寸丝半粟,尽入虎口,前梳後篦,良有以也。
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後约计八十万馀,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是日,烧绵絮灰及人骨以疗兄创;至晚,始以仲兄季弟之死哭告予兄,兄颔之而已。
初三日,出示放赈,偕洪妪至缺口关领米;米即督镇所储军粮,如丘陵,数千石转瞬一空。其往来负戴者俱焦头烂额,断臂折胫,刀痕遍体,血渍成块,满面如烛泪成行,碎烂鹑衣,腥秽触鼻,人扶一杖,挟一蒲袋,正如神庙中窜狱冤鬼;稍可观者犹是卑田院乞儿也。夺米之际,虽至亲知交不顾,强者往而复返,弱者竟日不得升斗。
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後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盖此百万生灵,一朝横死,虽天地鬼神,不能不为之愁惨也!
初五日,幽僻之人始悄悄走出,每相遇,各泪下不能作一语。予等五人虽获稍苏,终不敢居宅内,晨起早食,即出处野畔,其妆饰一如前日;盖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虽不操戈,而各制挺恐吓,诈人财物,每有毙杖下者;一遇妇女,仍肆掳劫,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是日,伯兄因伤重,刀疮迸裂而死,伤哉,痛不可言!忆予初被难时,兄弟嫂侄妇子亲共八人,今仅存三人,其内外姨又不复论。计扬之人如予之家水知凡几?其数濒於死,幸死而不死,如予与妇者甚少,然而愁苦万状矣!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故漫记之如此,远处风闻者不载也。後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阅此当惊惕焉耳!
扬州十日译文
王秀楚
1645年清顺治2年己酉夏4月14日,督镇(官名)史可法公从白洋河失守,仓皇退却到扬州,随即紧闭城门,死守扬州城。
满洲军随后而至,四月24日开始用大炮攻城,当日未攻破城池。此时的扬州城内,守备森严,各个城门都有士兵把守。
我家住在西城,属于一个姓杨的将领所管辖的区域,其手下官员、士卒等散布于各处。左邻右居都有兵卒进住,我家也住了两个士兵。可是这些军人住在他人家里毫无规矩可言,践踏祸害无所不为,我每天还要供给他们上千的钱币。时间一长,渐渐的感觉难以为继,不得已与左右邻居商量,一起请他们的杨将领吃顿酒饭。
酒席宴间,我强做恭敬不断讨好这位杨将领,终于讨得欢心。这顿饭吃的效果不错,杨将领指示那几个士卒离这儿远点,别再捣乱。杨将领看来还很喜欢声色之娱乐,会弹琵琶,对我们表示很想找一名高档次的扬州妓女,最好是当地名妓,以便在军务闲暇之时休息娱乐。
由于酒喝得融洽,当天晚上,他又回请我一起喝酒。本来一心要纵情欢乐一晚,但忽然督镇史可法的一张纸条传到酒席宴上,杨将领展开一看,为之脸色大变,急忙起身登城而去,我们大家也只好散了。
第二天25日早上,传出督镇史可法的告示,里面有“此次守城,一切由我一人担当,不会连累百姓”的话,闻者无不欣慰,无不感激涕零。此时又传来了巡逻的明军小胜敌军的消息,人人都喜笑颜开,互相庆贺。
午后,我的一个娘家人由于躲避投敌叛乱的兴平伯(明总兵)高杰的乱兵,自瓜洲逃来扬州投奔我家,(兴平伯高杰投敌叛乱,史可法张榜通缉他,所以远远逃离扬州)乱世之中久别重逢,与我妻二人相见不禁唏嘘不已(我妻当时已有九个月的身孕)。
此时外面盛传敌兵已经入城,已有一两个人专门来告诉我此事。我于是急忙到外面打听消息,又听有人说:“并非敌军入城,而是靖南侯黄得功(黄蜚)的援兵已经到了。(此时清军正是假冒黄蜚援军的旗号骗开城门攻入扬州,史可法轻信上当)”再看城墙上守城的军队,仍然保持严整不乱,才稍放宽心。但刚到了大街上,已是人言汹汹,一片混乱。众人正皇皇之际,突然一片尘土飞扬中,披头散发光着脚的逃难者狂奔而至,问他们,全都心急气喘谁也无法讲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忽然,有数十骑自北而南奔驰,狼狈逃窜而去,其势如波涌,人群纷纷躲避。其中众人护拥着的一个正是督镇史可法。原来他们是想奔东城突围,由于满军防卫严密无法突破,才向南狂奔,欲出南关突围。由此才知道敌兵入城是无疑的了。正在此时,又有一骑由北而南,撤缰慢步,缓缓而来。马上之人仰面哀号不止,马前二士兵依依拉着马缰绳不舍离去。此景至今犹在眼前,只是恨当时未能前往问其姓名。此骑稍稍远去后,守城的兵丁全都抛弃兵器和盔甲军服,纷纷从城墙上跳下逃命。有人因此摔碎了脑袋而死,还有摔折了腿骨的。再回头看看城墙上已空无一人了。
城破之处的情形更为混乱。此前,督镇史可法由于城墙上过于狭窄,炮具无法放置,令在城垛上设了一块木板,一头搭在城墙上,一头搭在民居上,使城墙宽度扩展,得以放置大炮。而工程一直未完工。在此处敌军率先登城的士兵挥舞兵器,白刃乱下,守城兵民纷纷奔逃躲避,互相拥挤践踏。城墙上的道路很快被人流堵塞,于是人们跳上所置木板,匍匐攀援,企图逃上民屋。但此木板并不坚固,人数一多,随即倾覆,人如落叶般坠下,摔死的有十之八九;到达了民屋顶上的人,在屋顶上奔走,脚踩瓦裂,铿然有声,其声如同剑戟相击,又象雨雹挟弹,四应不绝。屋中之居民骇然不已,惊惶万状而出。而其客厅、堂室内外以至卧房之中,早已有了从城墙上攀屋而下的守城兵民,全都惊惶失措地寻觅缝隙和隐蔽之处欲潜匿下来,主人大声呵斥也无法阻止。此时扬州城全都已经关门闭户,人人屏息静气而待,不敢有任何行动。
我家后厅正对着城墙,从窗隙中向外窥视,见城上满兵由南向西行进,步武严整,即使淋雨也丝毫不乱。我私下合计,认为这是军纪严明且有节制的军队,不会对百姓如何。心里稍微安定。
突然听到叩门声急,原来是邻人相约一起设案焚香迎接满军到来,以示臣服和不敢抗拒,我虽然知道这样做不会有什么作用,但此形势下也无法立即改变众人的决议,姑且唯唯相应。于是众人换衣服,排好队列站立,等待满军到来。但等待良久也未见满军。
我于是又到屋内后厅窗上窥视城墙,见到满军队伍比刚才有些稀疏,停停走走。突见满军士兵中间拥有妇女杂行,看其服色,都是扬州本地女子。我才开始大为恐惧,回头对老婆说:“敌兵入城,倘有什么不测,你就当自裁以免受辱。”妻悲泣着说:好吧!随即又涕泣交下,对我说:我以前积攒了好多私房钱,交给你处置吧,若我死了,永无复生人世之可能,留此财物何用?于是把所有钱财尽数拿出交给我。
正在此时,有人进来大声喊叫:来了!来了!我急忙跑出。远远的望见从北来了数骑,都紧拉马缰缓缓前行,遇到了迎接的队列,俯首对下边等待的人好像在说什么。这时候,扬州全城人人人自危,各自为守,所以虽然相隔不远但往来消息不通。人们焦急地等待他们靠近,才知道他们正在逐户要钱。然而也并不十分苛求,稍有所得,就不再多问,即使有不服从的,虽操刀相向恐吓,尚未伤人。到后来才知道有人捐金万两相献,而顷刻之间遭到杀戮,是因为有当地扬州人做满人的卧底。
满兵逐次地到了我家门前,一骑马满兵独指着我对后面的骑兵说:“给我找这个穿蓝衣的人要钱。”后面的满兵刚下马,而我已飞快地逃远了。满兵也就弃我不顾上马而去。我心里捉摸:“我的服饰粗鄙象个乡下人,为什么单单找我要钱?”恰好这时我的大哥、弟弟也来了,于是一起谋划:“我住的房子左右都是富商,他们是不是认为我也是富商呢,这可怎么办?”大家都十分焦急,最终决定尽快转移。于是托付大哥率领家里的妇女等人从偏僻小路冒雨来到二哥的住宅。二哥住处在何家坟后面,左右均是赤贫之人,应该比较安全。我一个人独自留在后面以观动静。不一会大哥忽前来说:“大街上满军已经大开杀戒了,还留在此处何用?我们亲兄弟无论如何应在一处,同生共死,虽死也可以无恨了。”
我于是拿好先人神主与大哥一起来到二哥住宅处。当时有我和大哥二哥弟弟、一嫂一侄、怀孕的老婆和五岁的儿子、两个娘家小姨、一个内弟,共12人同避二哥家中。
天渐渐黑了,敌兵杀人声已响彻门外,众多家人都不敢呆在屋里,心惊胆战地躲在房顶上。而雨越下越大,十多人只有一条毡子共盖,全身都被雨淋湿。外面哀痛之声撕心裂肺,慑人魂魄。直到夜深满兵渐稀,才敢抓住房檐下来,敲石取火做饭。
这时,城中到处起火,近的就有十馀处,远的更是不计其数。扬州城内火光相映如雷电照耀,辟卜声轰耳不绝。又隐隐听到被击伤未死者痛苦呻吟的声音,哀顾断续,其惨不可形容。
饭熟,众人相顾惊惧,竟没人能下一筷,也没人能出一个主意。我妻子取出前面交我的私房钱,打碎为四块,兄弟各藏一块,藏在发髻、鞋子、衣带内的都有,以备不时之需,或可以救人一命。妻又找了一件破衣服和烂鞋子给我换上,装扮成穷人。于是众人整夜不眠,直到天明。
就在这个晚上,有很奇怪的鸟在空中发出笙簧一样的叫声,又象小儿在啼哭,似乎就在离人不远的地方,后来问大家都听到了。
26日,很快地,城内火势减弱。天色渐明,大家再次爬高上到屋顶躲避,发现已有十多人伏在房顶与房顶之间的天沟内躲藏。忽然,东厢有一人爬墙上房逃跑,一士兵持刀紧追,也速度如飞般地上了房,一下就看到了我们这些人,随即舍弃所追之人向我们而来。我当时吓得惶恐失措,立即跳下房顶,大哥二哥也随我跳下,弟弟也跟上逃命。我们快跑了百余步才逃脱追逐。但与其它家人失散了,不知他们的生死。
这时,几个狡猾的满兵怕藏匿的人太多不好找,就诡称绐众人以安民符节,不再杀人。于是藏匿的人争相出来跟随他们,共集中了五六十人,其中妇女参半。二哥对我说:“我们只有区区四人,若遇到强悍不讲理的士兵,肯定不能幸免。不如跟着大家,人多势众则容易逃命,即使遭遇不幸,也是大家一起生死相聚,无所恨了。”这个时候,我们都已乱了方寸,更找不到其他的救生良策,唯有默默相许。于是大家一起出来跟随众人。带领这群人的是三个满兵。他们首先对所有人挨个索要金帛钱财,几个兄弟都罄尽所有财物给他拿走了,只我一个人幸运地被他们忘了搜查。突然听到妇人中有人叫我,一看是我的好友朱书兄的两个小妾,我急忙制止她们。此二人都披头散发,衣不遮体,小脚踩入泥中一直到没胫的深度,狼狈不堪。一妾还抱着一个女婴,满兵发觉了,就挥舞鞭子抽打婴儿,一下抢过来扔到泥中,旋
即把妇人赶走。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累累如贯珠,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一步一蹶。此时街上但见满地都是被弃的婴儿,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路过一沟一池,只见里面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为五颜六色,池塘都被尸体填平了。
三满兵把人群赶到了一所宅子的门前,原是廷尉永言姚公的居所。众人从后门直入,只见屋宇深邃,处处都有尸体,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的死处了吧。众人又被驱赶逶迤前行到达前屋,出到街上进了另一处住宅,原为西商乔承望之宅第,这里就是三满兵的巢穴了。
进了门,见到已有一满兵看管着几个美貌女子在里面翻检堆积如山的彩缎服饰,见到三满兵到,该满兵大笑,随即把我们数十男子驱赶到后厅,只留下女人在旁室中。前厅房中有二方几,三个制衣女人,另有一个中年妇人正在挑拣衣服。此妇是扬州人,浓抹丽妆,鲜衣华饰,指挥言笑,一副欣然自得的样子。在其挑拣的物品中一遇值钱之物,就向满兵乞取,曲尽媚态,不以为耻。我恨不能夺满兵之刀,斩断此淫孽。听满兵后来曾对人说:“我们当年征服高丽的时候,曾掳掠高丽妇女数万人回满洲,其受尽屈辱而无一人投敌变节,何以堂堂中国,竟然无耻至此?”呜呼,这正是中国所以大乱之原因。
三满兵随即命令所有妇女从外到里,自头到脚,全部脱光湿衣,并令制衣的妇人以尺量每人的长短宽窄,再给她们换上新服饰。这些妇女由于满兵威逼不已,只好裸体相向,隐私尽露,其羞涩万状,痛不欲生,难以言喻。换完衣服,几个满兵乃挑选妇女左拥右抱,饮酒做乐,哗笑不已。
不久,一满兵突然提刀起身,向后厅的众男子大叫:“蛮子,过来,蛮子,过来!”我旁边的数人已被缚住不能动,其中有我大哥。二哥说:“势已至此,夫复何言?”紧握住我的手往前走,我弟弟也跟着众人走,这时被他们看押的男子共有五十多人,而满兵提刀一呼,众人魂魄已飞,无一人敢违抗不往前走的。我随弟兄出厅,见外面满兵挨个杀人,众人都次第等待着被杀。我最初亦想甘愿就死,但若有神助一般,忽然心中一动,趁人不备,潜身后逃,又回到后厅,而所有五十多人都没有发现。
厅后宅西房还有几个老妇,不可能躲开她们,所以无法通过。于是由中堂穿至后室,发现里面尽是马匹牲口,也不能从这儿逃走。此时心中愈发焦急,就趴在马肚子底下,从一匹匹牲畜腹下匍匐而出。若此时惊动牲畜,它们一乱起来,我很快就会被踏成肉泥。逃离此处,又过数间房屋,都没有逃离之路,只旁边有一个屋间的小道可通往后门,而小道上的门已被满兵用长钉钉死。
我又从后屋来到前边,听到前堂杀人的声音,愈加惶怖无策。环顾左侧,发现一间厨房,里面有四个人大概也是被抓来做饭的。我求他们把我收留下来,让我也一起干点烧火做饭的活,说不定也可以幸免。但四人严词拒绝说:“我们四个人只不过是抓来干杂活的,如果满兵发现增人,肯定怀疑有诈,你会秧及我们!”我哀求不已,他们开始恼怒起来,要把我拉到外边,我只好离开。
这时心中愈发焦急,发现台阶前有个架子,架上有个大瓮,离屋顶不很远。于是抓住架子往上爬,手刚刚到达瓮的位置,架子突然倾倒,身子已经摔到地上,是由于架子重心太高而我用力过猛。
无可奈何,只好急忙回到小道门处。双手抓住钉门的大钉子拼命摇撼,怎么也无法打开。用石头敲击,声音之大一直传到外庭。怕被满兵发觉,不得已再竭力摇撼,直到手指裂开,血流不止,血水顺着胳膊一直流到到两肘。这时长钉松动,用尽全力往外拔,终于把钉子拔出在手中。急忙拉门闩,但由于木头门闩遭雨水浸泡而涨,其坚涩难开更数倍于拔长钉。我愈发心急,奋力猛拔门闩,用力之下,门闩未开而门框突然折断,整个门倾斜倒下连旁边的墙壁都塌了大一块,声音之大如同雷鸣。我急忙耸身跳过烂门,都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力气,迅速从后门出来。
外面就是城脚。这里到处都充斥着满兵和马匹。根本无法通过。于是立即又挤身钻入了乔宅之左邻的后门,但发现这里凡可避人处都有人藏匿,而且都坚决不肯容他人进入。由後至前,五间大屋子都无一例外如此,直到大门口,这里已与大街相临。
街上满兵兵丁往来络绎不绝,可能大家都认为此地很危险所以没有人在此躲藏。我急忙进入,见里面有一床,此床上方有仰顶,于是抓住支柱登到仰顶之上,屈身向里躺下。喘息方定,忽听到隔墙我弟弟的哀号声,又听到举刀砍击的声音,一共砍了三下声音才沉寂下来。不一会,又听到二哥的哀叫恳求,说:“我有钱财在家中的地窖里,放了我吧!我去把钱取出来给你。”只听到一刀砍下的声音,一切又归于沉寂了。我此时神已离舍,心若焚膏,眼枯无泪,肠结欲断,不能自主。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满兵挟持一个女子直入此屋中,欲在床上奸淫此女。女子一开始坚决反抗不从,后来在满兵的暴力胁迫下只好屈从。完事后,女子说:“此地靠近大街太不方便,有可能被其他人发现,不可在此处久留。”满兵于是又把她带走离去。其间我几乎被发现。
此屋顶上有竹席做的隔断,不能经受人的重量,但顺着它可以抓住房梁。我用手扳住梁上的桁条爬上去,用脚踩住驼梁,下面有席子遮挡,房梁以上漆黑一团,不易被发现。
后来仍有满兵前来,用长矛往上搠,发现里面是空的,料想无人在上,我才幸运地整日没有遇到满兵。然而外面大街上每有满人兵马过,必有数十男女哀号随其后,被屠杀的有多少人不得而知。
这天虽然不下雨,但也没有太阳,我躲在里面不知时间是早是晚。到了夜里,街上军骑稍稍稀疏,左右只听见有人悲泣的声音。想我弟兄四人已经有二人遇难,大哥还生死未卜,我的妻儿还不知在何处。我不能在此久留,必须去寻找他们,说不定能得一见,告诉他们兄弟被杀死的事情。
于是顺着房梁慢慢下到地上,蹑足走到前街。街中尸体横陈,互相枕藉,天色昏暗无法分辨死者是谁。在尸体堆中俯身呼叫,漠漠无人声应答。远远地看到南面有数火炬蜂拥而来,我急忙躲避,沿着城墙而走。城墙脚下尸体堆积如鱼鳞般密密麻麻,我几次被尸体绊倒,跌在尸堆上与尸体相触。由于到处是尸体,无放脚之处,我只好趴下以手代步,一有风吹草动即趴在地上装作僵尸。这样爬了很久才到达大街之上。
大街上有几处火光照耀如白昼,有满兵巡逻。我长时间在街上逡巡等待机会,趁间隙,越过大街,得以到达小路。路上曾遇到其他逃难者,身体接触互相惊骇。不满百步之路,自酉时至亥时方到及二哥家。
二哥家宅门紧闭,我不敢立即敲门。一会儿听到妇人声,是我大嫂,才开始轻轻敲门,开门的正是我妻。原来大哥已被满兵释放先返回了,他尚不知二哥和弟弟的死。我的妻子儿子也在。我与大哥抱头痛哭,而仍然不敢立即告诉二哥和弟弟已经被杀的事情,嫂问我,我只好骗她。我问妻子如何幸免,妻说:“开始满兵追逐的时候,你先跑了,其他人也跟着都逃走了,只剩下我,我抱孩子跳到屋下幸亏没有摔死,我妹则伤了脚也趴下不能动弹。满兵把我们二人带到一间屋子里,屋中有男女几十人都挨个被绳子绑起来了,但没有把我绑起来,满兵对几个当看守的女人交待说:‘看着她,别让她跑了。’满兵就持刀出去了。后来,又有一个满兵进来,把我妹妹劫走了。很久也不见前一个满兵回来,就绐几个看守的女人点财物而得以出
来。出门就遇到洪老太,我们相携来到这里,所以幸免。”洪老太是大哥的娘家亲戚。妻子问我逃跑的经过,我如实相告,我们一起唏嘘良久。洪老太拿出点剩饭劝我吃。我哽咽着难以下咽。
外面又开始四处火起,更倍于昨晚,我难以安定下来,偷偷摸出户外,只见附近田中横尸交砌,一些未死之伤者喘息犹存。远远看何家坟方向,树木阴森,哭音成籁,有父亲呼唤儿子,有丈夫呼唤妻子,在草畔溪间,婴儿呱呱啼哭之声比比皆是,惨不忍闻。回到大哥住宅,我对妻子说:“今日之事,惟有一死,届时请让我先走一步,以免连累了你们母子,有彭儿在,你日后好自为之吧!”
我知道妻子性格果敢,生死无畏,在这生离死别之际,当夜与妻子竟夜私语,整晚未眠,直到东方发白。
27日,天亮了,问妻子我们应该到何处躲避?妻子拉着我曲折绕行到一个棺材后面的一片废墟中。这里古瓦荒砖,久绝人迹。我蹲在一堆荒草中间,把彭儿放置于棺材上,用苇席覆盖。妇蜷缩着躲在前面,我弯腰蹲于后。不敢伸展,上身直起来则露出头,下身伸直则露脚。也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屏住气息,四肢抱紧,身体缩成一团。
刚刚惊魂少定而杀声又一次逼至。只听见附近刀环响处,凄惨悲怆的呼叫声四处不绝,众人齐声求饶乞命的有时数十人,有时百馀人。遇到一个满兵,可怜的汉人不论人数多寡,全都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其悲惨的场面更无法描述!将近中午的时候,满军杀掠愈甚,积尸愈多,耳所难闻,目不忍视。妻甚至后悔畴昔之夜,误听了我的话没有当时就死掉。然而我们侥幸未被发现,捱到夜幕降临。
我们小心试探着出来,见彭儿酣睡于棺材上,自早至晚,不啼不言,也不要吃的或渴了喝水。我们拿了一片瓦掬沟水喂他,只是稍惊之后仍然睡去,于是把他叫醒,抱着离开回到二哥住宅。洪老太也已经到了,才知道大嫂未能幸免又被劫去。我的小侄子尚在襁褓之中,竟已经不知其所在,呜呼痛哉!只三天时间而兄嫂弟侄四人已经全失去,茕茕孑遗之人,只是我大哥、我和妻子儿子四人了!
我们一块寻找臼中的余米,但米已经没有了,只好与大哥枕股忍饥达旦。当夜妻子差点寻短见而死,幸亏洪老太太救了她一命。
28日,我对大哥说:“今日还不知谁能活过来?偌大哥幸而无恙,求你保护我的彭儿,哪怕只是苟延残喘于一时。”大哥也是垂泪劝慰,终于告别,各自逃往他处。
洪老太太对妻说:“我昨天藏在一个破柜子里,整天都很安全,今天就跟你换个地方躲避吧。”但妻坚辞不肯,仍然与我一起躲到棺材后面。
这一天没多久,几个满兵就冲进屋中,打破柜子,把洪老太劫了出来。他们拳脚相加,对老太太百般捶击殴打。但洪老太太咬紧牙关,始终没有供出一人。对此我甚为感激她的大恩大德,后来我把二哥的家产百两银子,我家剩下的也有数十的金银钱财,一起给了洪老太,酬谢她的救命之恩。
之后,满兵来的越来越多,到我藏匿地点的满兵前後不断,接踵而至,但都是一到屋后,看见棺材就走了。忽然,有十数个满兵恫喝而至,来势甚猛,瞬间见有一人直奔棺材而来,用长竿搠我的脚。我大惊而出,一看,发现原来是有本地扬州人为满人当向导寻找藏匿之人,估计是要敲诈钱财。满人的向导有些面熟但忘了他的姓名。我使劲向他们求饶乞怜,这些人果然向我要钱,就给他们点钱,他们也不过多为难于我,说:“因为她怀孕,便宜你老婆了。”最后几个满兵对其他人说:“暂且放了他吧。”这些人才散去。
我正惊魂未定,忽然一个穿红衣的满人少年手持长刀快步直抵我所在处,大叫着要我出来。我只好出来,他也不说话,举起兵器对着我。我拿钱给他,他收了钱,还不罢休,看见妻子就要带走她。妻挺着九个月的大肚子,拼死伏地不起。我再拿给他财物求他:“我妻子已经怀孕多月,昨天从屋顶摔下,又伤了身体,坐起来都万万不能,又怎能走路?”红衣少年不信,于是掀起衣服察看妻的腹部,又看到了先前已经染血的裤子,才悻悻地走开。
我看到这个满人少年劫持了一个少妇,一个幼女和一个小儿。小儿叫着妈妈要吃的,惹恼了他,于是挥刀一击,小儿脑裂而死。再押着少妇与幼女离去。
我对妻说此地已经被人发现,不能存身,当再找好的地方躲藏。而妻子坚决要自尽,我实在也是惶迫无主,我们两人就走出来,在房梁上系了绳子,一起自缢于梁。
但正在半途之中,两人脖子上的绳索一起断裂,我俩双双跌落于地。还没起身,许多满兵又已经冲进了大门,直趋堂上,所幸还没来得及过两廊。我与妻急忙逃到门外,奔向一草房。
草房里面尽是村间妇女,她们同意留下妻子,但不让我进去。我急忙奔南首的另外一间草房中,里面的草堆积连屋,我爬到草堆顶上,趴下身子藏匿,又用乱草覆盖在身上,自以为可以无忧了。
但没一会满兵就到了,他们一跃而上草堆,用长矛向下乱搠。我只好从草堆出来乞命,给了很多钱。满兵拿了钱再搜草堆,又找出数人,都拿钱给他。满兵于是满意离去,数人又一次钻入草堆里。
我观察此屋,靠墙有数张大方桌,方桌外围都是稻草,方桌下方空旷无物,可容二三十人。我强行窜入桌下,自以为得计,不料桌子边的墙体已经腐朽,突然从半腰高处塌下一大块墙体,露出一个大洞,外面正好有满兵,他们从洞中看见里面有人,就从洞外用长矛直刺。正当洞口前面的人无不被刺伤,我大腿后面也被刺伤。靠近洞的人不得已只能从洞中膝行爬出,立即全部被满兵所绑。我和离洞远的几个人急忙向外爬出草堆。
我只好再次到了妻藏身的地方。妻与众妇女都趴在柴草堆里,用血涂满身体,用煤洒在头上,沫在脸上,形如鬼魅,通过声音才找到妻子。我肯求众妇人,终于得到许可,钻入草底,众妇拥卧在上面,我屏息静气不敢动,几乎被憋死。妻子把一竹筒交给我,让我用口含住末端,另一端在上面,通过竹筒才能出气不被憋死。
当时户外有一个满兵,杀死二人,其事甚怪,笔不能载。
草上的这些妇女无不惊恐战栗。突然听到外面哀叫的声音增大,原来是满兵开门入室。但随即满兵又大步走出,再不回顾。
天亦渐暝,女人们起来,我才能从草中出来,已经是汗如雨下。到了晚上,同妻至洪宅,洪家二老都在。大哥也来到这里,说是白天被劫去挑东西去了,后来满人还赏了他一千钱,并放他回来。今日一路上到处见到乱尸如山一般堆叠,血流成渠,惨状无法描述。又听传闻说有姓汪的将爷,住在本坊昭阳李宅,把数万钱财每天救助难民,其部下杀人,往往劝阻,所以难民保全性命的很多。这一晚悲咽之余,昏昏睡去。次日,已经是29日了。
自25日起,至此已五日,心中暗暗盼望能有幸遇上赦免。外面纷纷传言满军要杀光全城,人心更加慌乱。护城河由于壅塞不通到现在已成坦途,于是城中残留的黎民百姓有一大半冒死缒城而出,夜行昼伏,企图逃往城外,但因此反遭祸害。城外有很多亡命之徒,眼红城中财物丰富,就趁火打劫,结伴在夜间难民逃亡之要道设伏盘诘路人,搜刮金银,逃亡之人谁都不敢起而反抗。
我和妻子合计,还是不应该冒险逃走,大哥也为我之故不忍心独自离城。到了天明,逃走的念头就没有了。
原来躲避的地方肯定不可再留了。由于妻怀孕之故屡屡化险为夷,于是我只一个人藏匿于池畔深草中,妻与彭儿不再躲藏,只是裹卧于草堆之上。有数次满兵来了,把妻搜出,都只稍给了一点钱就放她而去。
后来,一个十分凶狠的满兵来了,此人鼠头鹰眼,其状令人厌恶,意欲劫走妻子。妻倒地不起,把前面说过的话告诉他,满兵不听,一定要逼妻站起来。妻拖着肚子旋转于地上,死不肯起,满兵举刀背乱打,血溅衣裳,表里渍透。之前,妻曾告戒我说:“倘遇不幸,我必死无疑,你不可因为夫妇之故出来哀求,这样还会连累儿子;我死则一定死在你眼前,这样也就使你死心,不必挂念我了。”所以我远躲在草中没有出来。我看到妻死不跟他走,也认为必死于该满兵之手了。但满兵没有杀死她,始终不放弃要把她带走,他揪住妻的头发在手臂上绕了数周,把妻拖在地上横曳而去。这样反复几次,曲曲弯弯地由田陌至深巷走了一箭地远。其间每走数步必然用刀背在妻身上狠击数下,一边怒声呵斥,这样一直到了大街上。突遇到许多满军骑兵赶到,其中一骑兵与满兵用满语说了什么,满兵才舍妻而去。妻始能慢慢
匍匐返回,大哭一番,此时已是体无完肤了!
忽然,再次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後多草房,点燃会立刻烧成灰烬。其间的寸壤隙地尚藏有一两个漏网的人,被火一逼,无不奔窜四出,但一出来就立即遇害,无人幸免。更有些人则死也不肯逃出火海,一屋之中闭户自焚的由数口多至数百口,真不知每一间房屋之中有多少冤屈积骨!
偌大的扬州城内大约此时已经无处可避了,也不能避,避则一旦被抓住,没钱死,有钱也是死;只有老老实实地出来等在道旁,或与尸骸杂处,生死反而不可预知。我只好与妻、子并往棺材後面,用泥涂满脸和全身继续躲藏。互相看看已无人形了。
此时火势愈来愈炽列,墓中的棺木都被引燃,光如电灼,声如山崩,悲风怒号,令人生噤,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眼前如见地狱中无数夜叉魔鬼驰逐驱杀千百人间生灵。惊悸之馀,时而昏眩,恍惚之间我已不知此身是否还在人世间了。
霎时间,突然听到脚步声腾猛而来,惨叫声震荡心肺。回头往墙边看,原来是大哥又被满兵抓住。远远的看见大哥正与满兵相持,大哥力大,撇开对手而得逃脱,满兵在后面奔跑追赶出田巷,半晌都不回来。我正在内心摇摇,突然看到一人赤体裸体,披头散发来到我藏匿的地方。仔细一看,竟是大哥,而追赶大哥之满兵,正是前面欲劫我妻而中途舍去的相貌凶恶者。大哥因为被满兵所逼,不得已向我要钱救命。我身上仅剩下一锭银子,拿出给那个满兵。而满兵怒气未消,拿了钱即举刀砍向大哥,大哥立即辗转倒于地上,血水喷射数步之远,血水与地上的沙土相浸渍。
我五岁的彭儿拉着满兵的衣服涕泣求饶大哥一命。满兵停下来拿彭儿的衣服擦拭刀上的血迹,突然又再一次砍向大哥,直至将大哥置于必死之地。随即又拉住我的头发要钱,一边还拿刀背往我身上不断的乱打。我说钱财已尽,你一定要钱那我只有一死,但我还有其它财物可以给你。满兵于是拉着我的头发走到洪宅。我妻的衣饰放在两个大瓮中,我把它们倒置阶下,取出所有东西供其选取。满兵开始挑拣,凡金珠之类值钱之物没有不要的,而衣服则捡好一些的拿。挑完,又看到彭儿项下有银锁,用刀割去。走的时候,恶狠狠地盯着我说:“我不杀你,自有人杀你。”我才知满军欲杀尽全城的说法确实,料想是必死无疑了。
我把儿子放回宅中,同妻急忙出来看大哥。大哥的脖子前后都被刀砍伤,刀口有一寸多深,胸前的伤更重,拨开伤口都可以看到五脏六腑。我们二人把他扶至洪宅,问他,他也感觉不到疼痛,神魂忽瞶忽苏。安置完毕,我们夫妇再回到原处躲避。
附近邻人有许多都装死卧在乱尸之中,忽然从乱尸中发出人语,原来是相熟的邻人,对我说:“明日必然是最后洗城,所有人都要杀尽,你还是丢下老婆跟我一起逃出城走吧!”妻也坚持劝我与他一起逃走,我念及大哥生命垂危,怎能忍心离去?又想:以前逃命所依的是尚存钱财,现如今钱财一空,料不能继续生存了。一痛之下我晕倒在地,几乎气绝而死,过了良久才苏醒过来。
大火渐渐熄灭了,偶尔遥闻几声炮响,往来兵丁渐少,我与妻、彭儿又找了一个粪窖躲在里面,洪老太也过来与我们相依。
后来见到有数个满兵掳四五个妇女同行,其中两个年纪大一些妇女的不停悲泣,而两个年纪小一点的则不以为意,嘻笑自若。有两个满兵追上他们要抢这几个女子。以至几个满兵自相奋击,撕打在一起,后来其中一个用满语劝解才罢。随后,一个满兵将一个少妇抱至树下野合,其余二女也被奸污,老妇哭泣恳求不要,而两少妇竟然恬不为耻,不加拒绝,被数十人奸淫后,仍与追来二满兵淫乱,而其中一少妇此时已经不能起身走路了。我认识此女为焦家的儿媳妇,追想其家平日之所作所为,遭此报应并不为过,惊骇之下,不胜叹息。
这时,忽然见一满人官吏来到我面前。此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纪不到三十,姿容俊爽。旁边一个随从,穿着黄衣和盔甲,相貌魁梧。后有数个汉人身负重物相随。红衣人对我熟视良久,指着我问:“看你并非与这些人同类,老实告诉我你是什么人?”我心中合计,时常有因为装大而获得保全,也有因为装大而立即毙命的,所以我不敢不以实相告。红衣者于是大笑着对黄衣随从说:“你服不服?我就知道此蛮子不是寻常人等。”又指洪老太问是谁?我都以实相告,红衣人说:“明日王爷(多铎)下令封刀,你等可以保全性命了!这几天小心,千万别自己送死。”命随人给我几件衣服,一锭银子,问:“你等几日未食?”我答以五日,他于是说:“随我来。”我与妻子边走边感觉疑惑,但又不敢不行。
到了一处住宅,屋子虽小而柴火、鱼肉、粮米等物资俱全,里面有一个老妇,一个小孩子也就十二三岁。见我们到了,老妇大为惊骇,哀号触地求饶。红衣者对她说:“我暂且饶了你的性命,你给我好好伺候这四个人,否则就杀了你,你的这个儿子就跟我走吧。”于是拉住小孩子与我告别而去。
老妇姓郑,怀疑我与红衣人是亲戚,所以对我们招待周到,认为这样她的孩子就可以返回了。天晚了,传来消息说我的妻弟又被一个满兵劫走,不知生死,妻伤心不已。不一会儿,老妇搬出鱼饭给我们吃,此地离洪宅不远,我拿了食物给大哥送过去。大哥喉伤不能咽食物,只吃了数口就不吃了,我给大哥梳头,洗去污血,心如刀割!
这天,我把红衣人的话遍告许多未出城的人,众人心才放宽了一些。
次日为五月30日,满兵屠杀之势虽然稍减,但也不是不杀人,不是不掠取,只是穷僻之处还稍微安全些。扬州城内的富家大室被搜括一空,其子女由六七岁至十馀岁被尽数掳掠无遗。这天,兴平伯高杰叛乱投敌的汉奸兵也进入扬州城内,其掠夺比满兵更甚,最后仅剩的寸丝半粟,也被搜罗一空,尽入虎口,前梳後篦,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五月初二这天,传来官府公告说府道州县已设置官吏,有官执安民牌到处告知百姓,不用再有惊惧。又通知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寺院中藏匿的妇女也有不少,还有很多因为惊饿而死的。查焚尸簿记载的数目,前后共计约八十万余,还有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都没有计算在内。
这天,我烧绵絮灰并用人骨灰给大哥疗伤。晚上,才把二哥、弟弟的死讯哭着告诉大哥,大哥神志已经逐渐黯淡,只点点头而已。
五月初三,官府贴出布告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我跟洪老太到缺口关领米,米实际是史可法督镇所储的军粮,堆积如丘陵。但数千石转瞬一空,往来负载领取粮米的人,无不是焦头烂额,断臂折胫,刀痕遍体,血渍成块,满面如烛泪成行,碎烂鹑衣,腥秽触鼻。很多人都手持拐杖,挟着一个草袋,正如神庙中的窜狱冤鬼。有一点样子能让人看得进去的倒是那些乞丐。
众人争抢粮米之时,你争我夺,互不相让,即使是至亲知交也丝毫不顾。那些身强而凶悍的人一次次地往来搬运粮米,而弱者竟日也得不到一点粮食。
五月初四,天开始晴朗,道边的积尸经过雨水浸泡而暴涨,皮肤呈青黑色如蒙鼓皮,血肉在里面溃烂,秽臭逼人,再经过太阳暴晒,气味愈加浓烈。扬州城内,前後左右,处处都在焚灼尸体,即使在屋内,也是烟气氤氲,结成如雾,腥臭气味传出百里之远。
呜呼!此地百万之生灵,一朝横死,虽天地鬼神,亦不能不为之愁惨!
初五那天,藏匿于幽僻处的人才开始悄悄走出,每每相遇,都落泪不能说一句话。
我们几个人虽处境较好,但仍然不敢久居宅内,早上吃过饭,就避到野外,服装打扮一如前日。因为每天往来趁火打劫的人不下数十人,虽然并不手持兵器,但也明火执仗,威胁恐吓,敲诈财物,常有人被他们手持木棒殴打至死。这些人一遇到妇女,仍不放过,掳劫奸淫无恶不作,真不知是满兵是明军还是乱民?
这天,大哥终于因伤重,刀疮迸裂而死。伤哉,痛不可言!
回忆我们最初遭难时,兄弟嫂侄妻子亲人共八人,今仅存三人,妻之姐妹还没有算在内。扬州人类似我家之遭遇者知有多少?我们数次濒临於死亡,死了也倒是幸事,然而不死,像我与妻子这样能侥幸不死的应该还算是极少数,而我们仍然还是愁苦万状!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前后十日,其间都是亲身经历,亲眼所见,才如实纪录。如果是从别处风闻而未经证实之事则根本不纪录于此。我希望后人若有幸生于太平之世,享受无战乱之快乐生活;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一味暴殄天物、享乐无度,读了此记应当惊醒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