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周阳光灿烂的日子,让人几乎觉得是在地中海边讨生活了。不过据说米国很多地方在下反常的大雪,看来这宇宙的能量还是守恒滴!
昨晚给家里打电话,老爹一本正经地说把俺的博客都读了一遍了,虽然是接下来是表扬俺写得尚能入眼的blaaa,但听得还是冷汗差点流了下来,暗思忖幸亏很多花痴想法没有记下来,权当它们是发疹子,过去就过去了,不然要与老爹共岂不愧哉?
阳光灿烂的结果是很久没下雨了(典型的工科学生的废话),每天顶着风尘仆仆的车出去,偶尔心中有点小惭愧。天天去超市想买蚊虫叮咬后防过敏的药,结果连续忘掉。不知道芳官儿的蔷薇硝是否擦擦也能管用,再不济给点子玫瑰露喝喝大概也能爽一小下。为什么要买呢?是因为前两天被马蜂(?或许是蜜蜂?)亲密接触了一下。
都怪这厮,好死不死地偏偏跑道俺的拖鞋里睡觉,等俺把脚丫放进去的时候只觉得挺硌脚,以为小石子一粒,结果左右晃悠之际一阵剧痛,然后硕大的小虫飞出,才惊觉俺捅了马蜂窝了!本来就不是步步莲花的纤纤玉足,这下子更成了熊掌一只!又红又痒,实在难以用笔墨形容!不由想起周伯通在灿烂桃花岛上遭蛇吻的情形,很觉惭愧 - 瞧人家多有气质,尚能于昏迷之中不忘念念‘四张机’,俺于这非典型巨痛之时只记得要教育好自己以后记得把窗户们关关牢!
都说蜜蜂蛰了人以后屁股后的小针要脱掉的,然后它就光荣了。可是那厮,蛰了我以后还到处炫耀,在俺眼前哼哼。俺虽吃了素,但到底还是没有修炼好,忍了又忍还是决定把它给解决了,省得第二天醒来后不光有了熊掌,又再饶上个猪头!这下可好,对于俺,不光是春来早,更是夏来早,因为被逼无奈已经穿上了凉鞋!
难道这季节的轮换,就这样以一个蜜蜂的哼哼而灿烂地开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