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历史上基督教的负面影响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马书二章 24 节
在前面几章中我们探讨了以基督之名所做的善事,但是教会在历史上也有负面的记录,如果我们不提出来则有失公正。对某些人而言,教会的可靠性常是因为这些「教会的罪行」而永久受损;然而这种说法就某方面来说是不公平的,就像我们不能说,加略人犹大所犯的罪就代表了全部十二位门徒一样!
教会从来就不是完美的,甚至还差得远呢!然而若是做整体的检视,我们会发现好的部份远超过坏的部份。此外,基督教的信仰是基督,不是基督徒。尽管教会做了许多善工,而且仍继续在做,但是我们反倒是一再地被提醒(到了近乎令人受不了的地步)有关教会的一些丑行——如十字军东征、异教裁判所 (Inquisition)、滥杀巫师等等——仿佛这些恶行就是整个基督教的历史!
最近我曾听到一位人士谈到基督教的福音,他说宗教想努力改变人的生命,结果只会导致像「异教裁判所」的事件,或者出现像伊朗柯梅尼那样的人物。我认为说这话的这人实在很无知,有太多人根本搞不清楚历史真象。其实是传福音的基督徒受到了异教裁判所的迫害,而不是他们去迫害别人。同时,把基督教的福音和柯梅尼(此人始终将基督教贬为最低级的宗教信仰)的狂热回教信仰相提并论,就好象是说,「领袖人物和主政者是世上的灾祸,想想看世上有多少可怕的领袖人物,他们是『混合式』的咒诅;世上有各种君王,如匈奴王阿提拉、林肯、希特勒、华盛顿和斯大林。」凡是提出这样组合的人就等于是在泄自己的底,让人知道他根本不懂历史、政府和政治。
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必须和表面上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区分;有些人自称是「基督徒」,但是他们生活的准则和来自拿撒勒的夫子所教导的背道而驰。当我们将名义上的信仰和实质上的信仰加以区分时,就会发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对这个世界绝对是正面的祝福。
最后一点的观察事项是:虽然耶稣叫我们爱邻居,甚至爱仇敌,但是祂也预言基督教的本质具有分裂作用。耶稣说:
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12章 51-53 节)
的确,圣经的教导是要我们与和睦,正如罗马书十二章18节所言:「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不过在我们的生活里,要把基督摆在第一位,即使那样做会得罪我们的家人,也应在所不惜。真实的信仰即使是用温柔谦虚的灵来行动也会引发敌意。基督在这里所说的分争是指不信者对神性的自然反动,或是指相信者对非神性的反动。我们现在就来检视教会史上最明显的黑暗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