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国家就是罪犯国家。国民高度道德的国度不需要那么好的法律嘛。
这韩国美国人杀人也要把中国人骂上一通。咱们中国人招谁惹谁啦?
很多自以为在白人面前很光彩的人们喜欢攻击一些同胞的行为。即便那些行为是绝对的坏,那也是个别人的个人行为,不能以此就说什么中国人这中国人那的。
其实呢,中国人还没有组织地在国家政府的支持下到英国或美国去卖鸦片呢。即便那天中国人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支持下到英国或美国去卖鸦片了。也轮不着英国或美国做道德裁判。因为我们到英国或美国去卖鸦片还是跟他们学的呢。咱们中国是礼仪之邦,来而不往非礼也嘛。
那个国家没监狱。那个国家的监狱是空的。那个国家都有犯人嘛。不能因为一个国家有犯人就说那个国家是罪犯国家吧?但是对一个法制国家,比如说美国,来说就基本上是一个罪犯国家啦。为什么呢?你且看我慢慢地道来。
美国的政客其实也是把美国当一个罪犯国家来管理的。因为一出什么大事儿,比如说911,就全民都是嫌疑犯了!统统都要检查!自由的美国人还乖乖地过着这嫌疑犯的日子而麻木不仁。
美国是警察与公民比最高的国家,也是监狱人口与公民比最高的国家。美国的一级(就是有动机和预谋的)谋杀罪平均才判15年,事实上只关7年就放了。由于一级谋杀罪只是监狱里极小部分。绝大部分犯人进出监狱的周期要比7年短。就凭这一条事实你就可以知道美国的大街上走着多少刚释放的罪犯了。
虽然说美国是个法制社会说起来挺好听的,可是那就是因为美国人净违法才导致出来的这个法制社会的。法律都是由于人们干坏事才产生的嘛。在一个没有小偷和杀人现象的国家就一定没有盗窃罪、盗窃法、杀人罪和杀人法。商业法就更复杂啦,也都是由于商人们干坏事都干习惯了产出的,因为偶而出现的事情也不必立法。
极端地说一个国民都不犯罪的国家的法律一定好不到那儿去(国民都不杀人的国家就一定没有杀人犯也一定没有杀人罪,别的罪也是同样道理),而一个所谓“法制国家”
里的国民就是恰恰相反啦(极端地说就是人人犯罪的罪犯国家)。
警察越多越好也说明犯罪越多。不然那里需要那么多和好的警察呢?
法律的市场或土壤是犯罪,警察的市场和土壤也是犯罪。在市场经济里,任何东西都是不会破坏自己的市场的。警察越多越好更说明不仅犯罪越多,还会越来越多。越多越好的警察是不会减少犯罪的,因为那意味着一些警察的失业。
自由概念本身就意味着犯罪。自由是相对限制而存在的。小或轻的限制如道德、宗教、纪律和规则,大或重的如法律。
西方国家早年是宗教控制的,政教合一嘛,教堂就是政府。规矩和法律都是统治者定的,当统治者终于受不了宗教规矩的束缚的时候就产生了政教分家(西方政教分家
也只几两三百年)。
事事都严格按照上帝的圣经办事的人们是不需要自由的。即便是在反基督教的国家,真正信仰基督教的人是应该高高兴兴地早日上天堂的(也就是死)。
事实是真正信仰基督教的人几乎没有,这一点可以从基督徒对待死亡的态度看出。对真正信仰基督教的人来说死亡意味着上天堂应该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可事实
是他们都非要赖在地球上不走。
只有坏人或罪人,也就是不能接受规则的约束的要自由的人,他们要破坏规矩才需要自由,比如要婚前操逼、离婚、堕胎、避孕、和杀人(如美国这次打伊拉克已经把
先发制人的战争正义化了,因为以前的所谓正义战争只局限在真和假的自卫的范围)。
自由概念本身就意味着犯罪。自由是相对限制而存在的,没有限制就没有自由。在实践上自由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和限制的。有小或轻的限制如道德、宗教、纪律和规则,大或重的如法律。所谓“要自由”就是要扩大自由的相对性就必然要破坏道德、宗教、纪律、规则和法律的限制,破坏纪律的限制就是违纪、破坏法律的限制就是违法。
这年头是娼妓高举道德修养的大旗攻击良家妇女。黑白都颠倒了。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