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OTEBOOK》给我的感动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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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作者Nicholas Sparks 根据他的妻子的祖父母的真实故事创作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的北卡一个小城镇。Noah 和Allie相爱于他们高中时的一个暑假,可是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阶层,这段感情得不到Allie 父母的支持,他们分手后Noah 写给Allie的每天一封总共写了两年的信全部被Allie的妈妈截留了。此后的14年期间,Noah 经历了到异乡打工,去1941年的欧洲战场征战,得到了一笔财富,回乡把几乎所有的钱买了当时答应Allie要买下来的老房子,并自己动手装修。。。在这个14年间,Noah从没有忘记过Allie,即便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的眼里看到的也是Allie。此时的Allie再过几周就要和一个律师结婚了,却在报纸上看到Noah和那个房子的报道--这是她14年来第一次得知Noah的消息,尽管她的心里也是一直想着Noah。隐瞒了她的家人和未婚夫,Allie驱车来到这个房子,Allie 原本只是想看看Noah 告诉他自己即将结婚的消息,可是两天多的相处,不仅填补了14年的空白,他们又重新爱上了14年后的彼此。。。这时的Noah 31岁,Allie 29 岁。他们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45年后,Allie 被诊断出得了Alzheimer’s ,一种摧毁人的大脑和记忆,并导致精神不正常的病,Noah 面临着又重新失去Allie。。。


我特别喜欢读他们两个人14年后在Noah 重新装修过的房子相处的那几天的描写,作者用非常详尽细腻的文字描写了他们相逢时的拘谨和欣喜交杂,渴望和压抑的挣扎,回忆和现实的交替,那种心理变化的过程,丝丝入扣,缕缕到位。女的比较情感,而男的相对比较理智,比如:

Allie的一段心理描写:“The compulsion that had driven her  here was gone now--she was glad for this--but she worried about the feelings that had taken its place, the stirrings had begun to sift and swirl in her pores like gold dust in river pans. She’d tried to deny them, hide from them, but now she realized that she didn’t want them to stop.  It had been years since she’d felt this way.  ”

而Noah,“He almost stopped there, knowing that if he kept the words inside him, he could somehow keep control, the same control he had kept the past fourteen years. But something else had overtaken him now, and he gave in to it, hoping somehow, in some way, it would take them back to what they’d had so long ago. ”


让我很感动的是,经过14年的时间,彼此经历了那么多的岁月之后,他们还能够持有这份真情,甚至更加欣赏眼前的人。Noah一次次在心底赞叹Allie依旧美丽,而且她的聪明,自信,感性,鼓舞人的力量是他在别的女人身上看不到的。而Allie,看过很多男人被战争时间甚至金钱摧毁,可是Noah 依然保留着内心的激情,依旧如年轻时那样浸染在诗歌中,没有人会象他一样自己动手装修老房子,没有那个男人曾象Noah 那样对她说过话。是Noah 看出Allie 的艺术才能并鼓励她再次拿起画笔,这样的精神力量是别人不曾也不可能给予她的。

想想现实生活中,14年的光阴,那么漫长的岁月,改变一个人的何止是外表,更多的是内里的心思和情感。看过很多人内心一直留存着对自己的初恋或是以往情人的眷恋,可是一旦见了面发现自己所怀念的不过是曾经的他(她)曾经的岁月曾经的记忆,自己停留的也只不过是过往的经历再加上因为思念而带来的美好想象。因此多少人发出“今生将不再见你,只为 再见的 已不是你”--其实,当时席慕容为什么没有感慨“我 也不再是我”呢?时间改变的,何止只是“你”?

其实让我更感动的还是Allie得了病以后。Allie在失去记忆之前嘱咐Noah把他们的故事写下来,“因为我是这样的爱着你,不论我病得如何,我终会找到一条路回去找到你,我向你承诺,我会的。当我迷失当我孤独的时候,请为我读我们的故事,终有一天,我会回想起我们的日子。也许,只是也许,我们最终还是会在一起。”Noah每天为早已不认识他的Allie读着他们的故事,Allie不知道Noah 是谁,却对他有着天然的依恋。终于有一天,Noah 从Allie的眼神和笑容里读出:Allie认出了他。Allie 喃喃地说:“我一直都爱着你,Noah,我亲爱的Noah。。。”那一刻,很感人。。。

我记得有一段Noah对Allie表白爱意的话很感动我,可是我后来没有找到原话。对于很多热恋中的人来说,那也是很平常的话,“you are my sweetheart, you are my every hope, you are my every dream, you are my every reason……”曾经很长的时间,我看到别人用文字堆砌的情感觉得做作以至于漠然,可是我现在因着跟随他们的情感的进展对于Noah 这样简单的表白却能够感受到那是他从心底最深处发出的柔情。。。

我的一个同学说我:“你好像越来越单纯了。。。”想纠正她的是,不是越来越单纯了,是比以前善感了,也许是因为环境。如果在我这样的年龄还能够有一点单纯有一点善感,在我看来,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附:

1,这部小说前两年被拍成了同名的电影。我看过小说的第二天就去借来看了,可是挺失望的。电影的时间有限,只能将情节浓缩,冲突集中,无法表现出人物细腻的感情变化过程。而且,我想象中的女主人公应该是比较文静又带点活泼,男主人公我也期待应该是比较黑一点似乎更符合他的经历和生长环境。小说的确给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的空间,而作家的本领也就是可以让读者随着他的描写去身临其境并自由感受人物、环境、情节。。。

2,Alzheimer’s (AHLZ-high-merz) disease is a progressive brain disorder that gradually destroys a person's memory and ability to learn, reason, make judgments, communicate and carry out daily activities. As Alzheimer’s progresses, individuals may also experience changes in personality and behavior, such as anxiety, suspiciousness or agitation, as well as delusions or hallucinations.

我不知道这种病中文叫做什么。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回复饕哥的评论:
谢谢饕嫂~~
把自己的感受象学生写作文一样的写出来,能够得到别人的共鸣并又得到更多的知识和信息,真的很高兴。那本书我下次就去找来看看,谢谢你的推荐。很喜欢你们的游记和房子装修吃吃喝喝的文章,期待更多!
饕哥 发表评论于
很好的书评!The Notebook当年也曾让我感动了一阵。Sparks的写作朴实真挚,可惜后来他再没有能超越The Notebook的又一部杰作。他的“Three Weeks with My Brother”值得一读,除了书写他们的旅行经历外,又穿插了他的童年回忆,描写的亲情相当感人。

饕嫂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回复露西的评论:
露西姐,刚才书香之家的萧俐(好像你也认识?)说这个作者还有一本书A WALK TO REMEMBER也很感人,也被拍成电影。我知道他的MESSAGE IN A BOTTLE 拍成电影,很早以前在国内的看的,没有特别的印象。

现在跟你说话好象比较靠近了~~
露西 发表评论于
我以前看过这个电影(没读过这原著),是一部很动情的故事,我这轻易不流泪的人都哭了。。。。以后有机会一定读读这本书。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回复桦林的评论:

嗨,桦林,看到你我也很高兴。不好意思,以为博克关了我可以做点“大事”,后来发现关了博除了让食欲更好之外没有什么进展,只好赶紧开了,呵呵。周末愉快!
桦林 发表评论于
太好了, 终于又开门了, 来过好几次了看你门窗紧闭的, 还以为米麦出远门了呢.
几年前我也看过THE NOTEBOOK 这部电影真的不错, 我想小说一定更精彩.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回复GraceUSA的评论:

刚从你家里回来呢。你在北卡住过?真羡慕你们,出来这么久了,什么阿苏96年到过加州,天,96年我还在哪里啊?什么故事啊,当作别人的故事编一编告诉我们吧!

荔枝还没吃完,不是很甜,可是我做的瑞典果仁球两个孩子不吃,全部我吃了,前天做了饼干,也全部是我吃了,而且一周多没去锻炼了,太恐怖了!台湾人说女的不能多吃西瓜,比较冰,对身体不好,可是我们没有这个说法。你那里可能比较热,多吃点没关系!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米和小麦的评论:
the lake house 我也看过,与你们同感。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米和小麦的评论:

我也在北卡住过,有小故事,但不能说。
“雪景”看了,谢谢。那样的,远远欣赏,学不来的。
荔枝吃过没事吧。我今天吃了四分之一西瓜,恐怖吧。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葛姐,我倒是看得很激动很喜欢,要不也不会写出来,可是就是没法把自己的感受全然地表现出来,比较差劲的说。

吃姐,你原来在北卡啊?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跟我们说吗?比如什么象Noah一样的人?哈哈哈

迩东,我也是很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过这本真的很吸引人,我都是在家务的空隙看的,一有空就抓起来看,200来页,不长的。真希望你也喜欢!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回复玄米的评论:
连文文静静的玄米都批评我了,我接受啦~~
我刚才到你家里翻了老半天也没看到你写的关于这部电影的感想啊,倒是看了不少其他的影评。我觉得电影用了很多的篇幅表现他们相爱的那个夏天(其实做为电影这样的处理是对的),而后面重逢的那两天多只好把矛盾比较集中地表现出来。可能是我先入为主,我比较喜欢书里那种自然缓慢的描写,心理的变化,感情的推进,特别是激情前在火炉旁的对白和心理活动,特别美。电影里这段进展快了一些。还有我觉得女主人公好像闹了一点,男的太白了点。呵呵,吹毛求疵了。
我同意你说的,那个the lake house看得我晕头转向,基努的神采比黑客帝国差了很多。
erdong 发表评论于
现在能静静地坐下来读一本书真不容易.
谢谢你的介绍,很感人.也要去找来读一读.
土村大家庭 发表评论于
我的娘啊北卡俺待了三年小米这电影俺不看了俺和GRACES一样就看你写的就过瘾了
graceusa 发表评论于
我没看过,但你写得丝丝入扣,引人入胜。
玄米 发表评论于
我看了电影没有看小说,不过觉得你所说的小说的那些感受从电影里也都得到了。说明电影还可以,我也写过一点感想。
你说得很对,是变得更善感了。我们曾经生活的环境更要求人们相反的东西。
前几天总也没找见小米的博客,有点失望,没事写写挺好的,干嘛关呢,让我吃闭门羹。
小米和小麦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丫头的评论:
小丫头,
我也是想来我这里的肯定有人读过,这是挺早前的一本书了。其实我很长时间没有看小说了,前一本就是前两年《艺伎回忆录》刚放映时我为了看巩俐和章子怡的表演冲到电影院去,看完了就去买了小说。以前我只是挑人物传记或是一些比较有名的案件来看,觉得小说离现实太远了。可是在现在对印刷品比较抵触的时候还是想找情节吸引人的小说比较合适。很幸运找了这本书,一开始便很喜欢,看过了电影我又把其中那两天多的情节再读了一次。总是这样,看了喜欢的片子或是书会沉浸好几天。我手头还有一部老电影还没想着去看。
周末愉快!
小丫头 发表评论于
姐姐好,这书和电影都看过,每次看了都让我哭个不停,第一次看的时候哭了好久好久,第二次看了哭上两个钟头。

送上中文解释:
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AD)是最常见的老年期痴呆,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性退行性变性疾病,病程呈进行性发展.临床主要表现为认知功能降低,行为异常及日常生活能力下降而需要照料.我院老年关怀二病区自拟综合方法治疗阿尔茨海默病30例,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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