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你呀,我爱的你。你在哪里呀,在哪里。。。。。。” ——吃早餐的时候,电视机里竟然播出这个歌。多么亲切,又多么熟悉的“靡靡之音”呀! 喜欢上“靡靡之音”,大约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事儿了。那个时候,收音机播出的,只是有限的几首“革命歌曲”,翻来覆去祥林嫂一样地絮叨着。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别的音乐。后来,听众评选出了15首现代歌曲,风行全国。李谷一气吐若兰如丝如诉的一曲“乡恋”,倾倒了整整一代歌迷。 可是,几曲甘露,焉能滋润久旱的心田?于是,“靡靡之音”悄然走进了年轻人的生活。“靡靡之音”又称“黄歌”,是官方定义的、来自港台及国外的流行歌曲。邓丽君的这首,正是其中之一。比较著名的“靡靡之音”,还有“何日君再来”“蔷薇蔷薇处处开”等等。当然,这种“靡靡之音”是官方严厉禁止的。 演唱“靡靡之音”的,无外乎凤飞飞龙飘飘等港台流行歌手,邓丽君是其代表人物。由于邓丽君相当敌视大陆,所以被官方定义为“顽固分子”。一直到八十年代初,大学里,出身于河南大学政教系、我们的政治辅导员,上课时还大放厥词:“邓丽君的父亲被共产党镇压了,她和大陆有‘杀父之仇’。”这个人现在升官了,做了我们大学的党总书记。我后来没有见到过他,否则一定当面质问:“邓枢是邓丽君的后爹吗?” 虽然官方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查处,但年轻人的追求是无法压制的,“靡靡之音”犹如星火燎原屡禁不止。那些歌曲的流传形式,大多是手抄歌词、口授传唱、偷听敌台等。偶然,有人借到稀罕得象熊猫一样的卡带式录放机,就会招集好友,寻一个私密之处,反复地记录歌词,边听边唱,直到学会。 我的一个又聪明又捣蛋的同学,属于那种学习特别认真、认真到三年级四年级非得复读两遍的那种孩子,有一次为了“报恩”,一定要教会我一曲“黄歌”。那是初冬飘着雪花的上午,课间休息,我们在厕所里蹲到所有的人都离开了,他便把事先抄好的歌词给我,开始教我吹口哨。曲子是“莫斯科郊外的夜晚”,反复四句,不算太难,只是那两个升半调的音不容易搞准。等我学得似模似样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半堂课的时间。那厕所是半露天的,刺骨的寒风不断地从茅坑里刮进来,把屁股冻得又红又肿,由于穿的瘦腿裤,费了老劲儿才把裤子提了上去。至于双腿一下,早以没有了知觉,后来我们是摸着墙走出去的。 大学的时候,当局对“靡靡之音”的限制,似乎放松了许多。相对健康进步一点的、台湾的校园歌曲开始流行。“外婆的澎湖湾”、“乡间小路”风靡一时。我们宿舍里,住着七个同学,人手一部袖珍收音机,到了晚上11点半,全部锁定“美国之音”。新闻过后,有10分钟的“校园歌曲”播出,我们把音量调到最大集体陶醉,美起名曰:“七喇叭立体声”。 八十年代初期,卡带式录放机逐渐多了起来,我们班里也有一部。当时那种卡带机,是黑色、长方形的,要多丑有多丑,我们戏称“半截砖”。每当外校的同学老乡,带着“半截砖”来玩,我们总是要找一根电线,把两块“半截砖”连起来,“对录”一些歌曲作为交流,那根电线,叫做“对录线”。 后来,我们自己玩音乐,吹口琴抓吉他锯犁小提琴,不亦乐乎。歌仍旧是“流行”的,也有一部分来自“私传”,什么“阿美阿美何时办嫁妆”、“高高山上有棵树”等等。当时学歌痴迷,一次放假回家,火车上汽车上,我一直练习刚学会的歌:“我要告诉你告诉你,请你别忘记别忘记,当我见到你见到你,我就喜欢你。。。”全然不顾同行的还有一位女生,。好在她后来嫁给了我的好友,显然当时没有产生误会。 再后来,真的开放了,所谓的“靡靡之音”“校园歌曲”,竟然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社会上左一场右一场雅的俗的正规的草台的音乐会,新的老的知名的没号的歌手音乐家,反反复复唱的也就那些玩意儿。慢慢地,不免对那些流行歌曲心生倦怠。我看的最后一场音乐会,是那个女歌唱家马将军的独唱专场,弹钢琴的学生一直出错、那老女人赶场唱得嗓子失了声不说,还不时地停下来责怪观众起哄。从此厌恶,流行音乐也就那么回事儿。 等我自己有了录音机,开始喜欢轻音乐。从牙缝里挤出的一点油水,大多买了音乐卡带——钢琴的、电子琴的、吉他的,还有最难听交响乐。其中,有一盘是在北京外文书店买的、新加坡爱乐乐团的卡带,里面两首曲子我印象很深、觉得大雅:“惹兰友诺士”、“直落布兰雅”。当然,传统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之一。 到了今天,无论你喜欢不喜欢,无时无刻地,耳朵里总会充满音乐和歌曲,我反而麻木了。我会重新喜欢吗——那些吐字不清的“我给你咿咿哦饿嘀哩咚咙的东风破”?那些狗屁不通的“狼疯狂地爱上羊啊相互搀扶着去向远方”?——绝对不会! 风水轮流转,花开复花落。功利社会就是这样,歌曲和音乐,只是社会繁荣的一个点缀罢了。而且,流行的音乐和歌曲,带有强烈的时代背景。诚如“梁祝”,那祝英台活到今天,以她的美貌学历家庭背景,还会爱上一文不值的穷学生梁山伯吗?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