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年 6 月 12 日 – 开始搜捕民运人士
在北京的局势得到完全控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表态以后,中共最高当局开始腾出手来毫不手软地对付民运人士。六月十二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戒严部队指挥部发布第十四号通告。当天,公安部向全国公安系统发出"关于坚决镇压反革命暴乱分子的通告",通缉搜捕民运人士的范围由北京扩展到全国。
六月十二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方励之,李淑娴通缉令"
六月十三日,公安部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高自联在逃分子通缉令"。被通缉的共二十一人,依序为:王丹、吾尔开希、刘刚、柴玲、周锋锁、 翟伟民 、梁挚墩、王正云、郑旭光、马少方、杨涛、王治新、封从德、王超华、王有才、张志清、张伯笠、李录、张铭、熊伟、熊焱。
六月十四日,公安部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搜捕工自联在逃分子通缉令。被通缉的有三人,依序为:韩东方,贺力力,刘强。
六月二十四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发出搜捕严家其等七人通缉令。被通缉的七人是:严家其、包遵信、陈一咨、万润南、苏晓康、王军涛、陈志明。
"通缉令"指出:"七人参与了北京反革命暴乱的幕后策划、指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铁道、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口岸立即部署查缉,严防外逃,一经发现立即拘留,并报告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