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layoff在12月(但原雇主一直保持我的H1B身份,没有撤消),在1月找到新工作,2月递上的H1B transfer,3月初开始新的工作,所以工作经历有两个月GAP. 但在同年3月递NIW I-140(已批)时,律师说因为是NIW, 所以无所谓,他就把我的原来工作经历写到3月,请问填G-325A时,我是按照I140填呢,还是填有两个月GAP的情况?在线等,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