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这开车的历史,算来已经17年了。俺喜欢开车,坐到方向盘后面就感觉有一种控制大局的满足感。
到美国后三个月俺就买了辆车,100美元,AMC Concorde。车身到处是锈蚀,右边的门还打不开,在路上开着开着还会死火。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俺在十号路上开75麦。后来这个车经常修理,俺推车的时间比开车的时间还要长时,就换了一辆车。这第一辆车是自动车,换的是手动车。俺那个号子里住了七八个留学生,一个来得早的老兄自告奋勇说自己会开手动车,要帮俺开回来。到了那里,才知道这老兄是吹牛,只知道开手动车的理论,并没有真开过,他一换档就死车。最后没有办法了,俺说您先开自动车回去,剩下的您别操心了。俺练了几下换档,就开着这车上路了,路上死了两次车,俺愣是把车开回家了。
后来Spring Break,俺就开着这车,走了400多麦,去水牛城看大瀑布。
再后来,俺连续开车20个小时,除了加油上厕所之外,吃饭就是两磅ham,一手开车一手吃。沿75号路,总共走了一千一百多麦,从密执根搬家到了佛罗里达。俺这么多年来还没有碰到过一口气开这么远的。
有一年圣诞节,俺白天去了漫啊密,从Key West回来,感觉没意思,跟朋友说,咱再出去吧,结果就租了辆车北上,到北卡,去DC,NYC,一直到了Boston,在友人家呆了两天,再开回家。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车没有租车保险,着实吓出了一身冷汗。
再后来搬家,从佛州到卡加利。卖掉自己的车,租了一辆Taurus,LP把全部家当都pack到车里了。因为是单程租车,贵得要死,每天100美元,就得尽快开。俺就每天开16-17个小时,每天开不到一千麦不找旅馆,结果三千六百麦的路程俺开了四天不到,中间还去黄石公园转了几遭。到了加拿大境内俺还保持75麦的速度,很多车都给俺让道,俺心想加拿大人真是nice。后来有一辆警车把俺叫停,看了俺的驾照之后没有罚款又让俺走了。俺想这加拿大警察也这么好啊。后来才知道他们对美国牌照的车没有执法效力才这样的。
没孩子时,俺两口子经常晚上开车出去转转,take a ride.
开车,是俺的一大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