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过招:洪晃隐喻暗讽于丹

二十一世纪传教士 - 于丹,Acosta和琼瑶
 

三件事碰到一起了:一个是给梦龙博客大赛当评委,没时间写博客了,所有时间都用来看博文,看到眼睛酸疼为止;二是我周围信教的朋友越来越多,就是跟不信教的聊天,也总有一个人说:咱现在缺点儿信仰。三是实在不习惯上海的黄霉天,又闷又热,这种天气下,我的脑子就坏损了。

 也就是说在我脑子不转的情况下,在每天看三十个博客还要记点笔记的情况下,在闷得喘不过来气还得听别人唠叨信仰问题的情况下,我突然悟出来于丹,Acosta和琼瑶都是靠写当代的道德经出名的,是二十一世纪的传教士。

 先说琼瑶阿姨,从八十年代开始就谈论“爱”经,到现在信“琼”教的人已经非常多了,老的“琼”教徒都已经爱得有点疯疯癫癫的了,年轻的说话也绝对的不得了,戏剧的一塌糊涂。就拿我看的博文里面,一眼就能看出谁是“琼”教徒,他们一说到男女情感的时候,都会坚定不移地给爱情下定义——是火、是水、是土、是泥巴,还得再戏剧一把——爱要惊心动魄、爱得海枯石烂、爱得死去活来。信“琼”教的人象穆斯林极端分子,非得弄得很绝对才算是真的。这很恐怖,反正我看见这种爱得死去活来的都一律躲着——爱情恐怖分子,被他们爱上算你倒霉。

 小A的文字我还是头一次仔细看,属于韩寒类文字的解药。不冷、不酷、充满了对生活的愿景和希望。记得曾经和一个做农村工作的国家干部聊天,他问我每天干什么,我说卖广告。他笑着说,“我也是做销售的。”

“你卖什么?”我惊讶地问。

“我是卖希望的。”他回答道。

小A也是卖希望的,但是手段象东方的佛教,讲究个悟性,啥东西都不说满,自己琢磨去,虽然有点云里雾里,但是还是挺舒服的。如果官方报纸的社论能写成这样子,愿景和希望一定会畅销。

 于丹老师的作品已经家喻户晓,唯独我没看,很惭愧。说实话,我对论语很无知,我只知道,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或者“唯女人小人难养也”之类的文字,我唯一的阅读心得就是“你大爷”三个字。这当然充分反映了我不学无术的本色。我相信《论语》是中国哲学的经典就象我相信《圣经》是西方文学上一部巨作一样,看是应该的,但是里面的东西已经过时了。别跟天主教那么教条,都2007年了,还在跟安全套过意不去。不管怎么说,在这种强大的主流意识影响下,我还是在当当网上买了一本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准备学习一下。

 有个学者曾经跟我说,人的道德观念不是社会和学校的责任,是家庭的责任。这话细琢磨一下挺对的,开放的社会需要多元素化,完全统一的道德观念对社会没多大好处,还是靠法律吧. 这不,要是我当家,这“琼”教的人还怎么过啊!所以还是多元化吧,只要大家都有点家教,我想我们都可以“不亦乐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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