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一次和被强奸一百次有区别吗?

实实在在,无虚都实,文笔羞涩,马马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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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太简单了。有区别吗 ? 有 , 有本质上的区别。什么是强奸?就是违背对方意愿使用暴力与其性交。

我在国内的时候,公司里有一个女职工,控告一位男职工强奸了她。保卫处干部问她:“到底他强奸了你几次?”女职工回答说:“超过一百次。”保卫处的干部经验丰富,见多识广 , 他笑着回答:“你们是同居,不是强奸。你不愿意,怎么能这么多次?”

女演员张钰 , 昨天到东城区信访接待室 , 列数了十三位导演的性交易行径。

这一位导演强奸,和十三位导演强奸,是不是有点区别?她自己曾经表示过;我忍无可忍,将性爱录像带公之于众,确实是无奈之举。

可是,其结果是录像带之后,开始还有好的结果,几个月后,成为了视频的笑柄。尽管她本人痛心疾首,但并不是她一人之力可以改变。她痛苦的喊道:“也许你们不知道我这个无名小卒是谁,但是我今天仍然要代表我及千万正在火坑里挣扎的女人们讨回一个公道 : 我要质问这个社会和毫无人性的世道 , 对我们这些个弱势群体在进行着怎样的欺压 ?

她输了 , 几审都输了。输到什么程度?没有人听她伸冤。为什么输?她个人认为,没钱,没权,没势。她感慨地地说:“凭什么这一切都得让我们女人来承受?难道我们中国的男人都是一群敢做不敢当的废物,孬种吗?有种的就让他们这些人把他们家中的女性成员,包括他们的老娘都奉献出来,让这些个畜生们玩玩儿给他们亲自看看”。

我想,她输的根本原因,是被强奸的次数太多了。你想想,这法院是灰暗,可以说是谁有权就偏向着谁。这网络可就不是了。为什么?人人都带着马甲,谁怕谁呀?这网络,没必要看谁的脸色,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现在,专喜欢给名人脱裤衩,名骚一时的张钰小姐,真是自取其辱,画虎不成反类其犬,一副惨淡面对人生衰败的模样。

其实,这张小姐如果不过分的折腾,她不是没希望赢。死咬着那第一个导演,好多人会同情她?她太沉不住气了,一下子又拉出这么多人。这一下,老百姓可就看清楚了。为什么?刚一开始,不管事态如何发展.除峰回路转天意,做个尼姑也让人敬佩.。只有这一个导演是个色鬼,那还可以理解。但是,这么多导演都要和你做爱,那不是你有问题吗?如果这些男性导演都是色鬼?这不乱了套了吗?

现在好了,不只是官司输了,这话也越说越难听;人家可能连玩她的兴趣都提不起来,何况娶她为妻?有的话更损;没将是视其为瘟疫就算是苍天有眼法外开恩了。除非她的夫君愿戴绿帽,喜欢引火烧身。因为,谁知道她哪一天,把她和她老公的性生活录像放到网络上去换一些生活费,这变态的事情放在谁头上吃得消?

好了,这就是此文的主题。你和一个导演发生了关系,是可能是因为那个导演强迫你。你拿出这么多导演的录像带,那是不是说明,你就是个妓女?

 

 

 

 

michaelusa 发表评论于
评论的观点正确 ! 支持 !!!!
11路车 发表评论于
她纯粹为了炒作
看人世间 发表评论于
写的好。这个女人自己有问题。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扒你的裤子,男人也有自尊和自重,即使他想和你睡觉,也是这个女人给了男人机会。
天山积雪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是黑暗,并不是真正的。 有权就是法,无权无钱你就是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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