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大公报》上,赫然刊登了加拿大政府允许个人拥有大麻量增加的消息。在加拿大,年满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拥有大麻数克,用于减轻疼痛的医学治疗。
然而每个人都知道,大麻的社会符号更多的是与毒品等同。
常常见一群群年轻人站在街角,四周弥漫着大麻的味道。
在中国,大麻是绝对禁止的。如果你贩大麻,罪同贩卖毒品。
文化大革命其间,我曾跟随父母上山下乡。在农村的野地里,盛开着一种异常美丽的单瓣花,当地人称之为“大烟花”。它颜色娇艳,白,黄,粉,红色彩缤纷。因为在花心边儿只有一圈花瓣,更显得弱不禁风。当地人通常在后院种一点大烟花,秋天结籽时他们把它的花心(这时已结成了葫芦)收藏起来,大人头疼,孩子腹泻,只需用它泡一杯茶,效果显著,立杆见影。
如果在夏天,只需嚼几片花瓣,效果也是一样的。
说起嚼花瓣,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描写是在小说《牛虻》中开篇没几页,年轻的牛虻细长的手指十分敏感的撕扯花瓣塞进嘴里。那时我大约十岁,在这之前阅读的《沸腾的群山》,《海岛女民兵》等小说中从未见过这样的革命者形象的描写,所以新鲜中掺杂着怀疑,但小小的心已能感受那样一种情绪和气息。
过了大约二三十年,去看《末代皇帝》,陈冲演的婉容在溥仪登基称帝的宴会上,躲在角落里,神经质的撕扯咀嚼花瓣的镜头,与《牛虻》的描写十分相像,但因为人物不同情绪不同,婉容的吃花依然算得上是妙笔,精当的揭示出人物内心的痛苦——不堪忍受的痛苦。事实上婉容此时精神已经开始崩溃,所以这个细节与婉容后来精神分裂的结局一致,吃花瓣,也算上是挖掘人物的一种手段了。
大烟花当然是俗称。大烟花的学名叫罂粟。上大学时曾读过一篇评论张爱玲小说的文章。不记得题目叫什么,只记得最后一句话,称张爱玲的小说是“废墟上的一朵红罂粟”,三十年代于今已是废墟,废墟上的一朵红罂粟无异鲜艳异常,但罂粟却是有毒的。不知在众多的张迷感叹和品味张爱玲优美和凄美的文笔和生动的文笔时,想到她的有毒否?
文与时俱进。
然而对文坛极品,却不敢妄下评语。
在加拿大住久了,也就开始有了他们的思维方式,烟草有毒,他们就在烟草盒用上可怕的图片,像一个垂死的婴儿,一张令人作呕的大嘴巴里一排腐朽的牙龈和死亡的牙齿。文字更是耸人听闻,像影响生殖能力等都写在上面。但商业就是商业,烟照样卖给嗜烟者,政府照样征税。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毁灭生的权利。所有事物都有正负两面,大麻也在其中。
你可以拥有大麻,只要你拥有的数量适当。
凡事有限度,就象法律一样。凡事都有质和量的区别,你可以在限度中找到自由。
所以徐志摩说,
戴着镣铐跳舞。
所以,你可以拥有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