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朋友们, 在西方法制国家内, 尤其是在美国, 好多事情争端,甚至包括自家的夫妻关系, 婆媳关系, 姐妹关系,更不要说与他人, 生人发生了什么冲突, 不管你怎么有理, 怎么力大,除非是不得已的自卫,千万记住不要动手动脚, 不要张口骂人,不要诋毁他人, 不要限制他人的自由,不要伤了他人,不要随便私了。 那样, 你会有话说不出, 有理讲不清, 最终倒霉的是你自己。
凡有上述情形,不管是谁, 爹妈也好, 夫妻也好, 儿女也好,同胞也好, 他人也好,凡有人侵犯你的权益,不管是打了你, 骂了你,剥夺了你的自由和利益, 你要立即报警, 严重者要起诉, 由法院来解决,而不是自己胡来。
象前面的帖子“警察处理是否公正”里的那家老板的做法, 实在不适当, 还无知无畏的登载报纸上,讨论此时,真是自找苦吃, 警察已经是非常客气了,如果不是处理的公正的话。 你一个商店不是法制机构,你也不是司法人员,更没有法官的指令, 随便关起他人,讯问他人,强迫他人写自述, 并受他人所谓的赔偿, 这在法制国家即不符合法制程序, 又有侵犯他人自由的嫌疑,是绝对不允许的, 店主不静下来, 还找警察如此这般说, 可知法盲到何种程度, 不及时改变, 将来会吃大亏的。
朋友们, 在法制健全, 尤其是象美国这样的国家, 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首先你要想到警察法院监狱, 然后才是什么人情世故, 即使与爹妈也是如此, 没有例外。这个我们自己要清楚要习惯, 也应让我们的亲朋好友要明白要了解, 更应让我们的孩子好好的掌握并贯彻执行。
其实海外华人家庭有那么多的婆媳,夫妻,儿女等等不合理, 不健全, 不融洽的破破烂烂的婆婆妈妈关系, 很大程度上也是没有法制观念所造成的。 我就不相信, 一个婆婆, 先生敢大胆包天打骂你这个又养家又糊口, 有着正当权益的妻子妈妈在你的房屋里,如果你听话无忧的话, 在家里也实行法制, 不听你的领导, 不尊重你的人格, 一概走人, 或是交给警察法官处理, 你会轻松的很, 少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