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二、双重标准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衣不蔽体的时候。任何一个人都有在自己信任的人面前裸体的自由。这种时候和自由是必须被保护的(道理就不必多讲了,是个人就该明白)。不希望自己在这个时候的状态被不相干的人知道,这是普通人的本能和权利。自己有幸能够保全这种权利,却在别人不幸的时候谈什么“茶余饭后”,算不算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算不算是双重标准?只能感叹:冷漠(冷血)之人如此之多,我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