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月因工作关系搬到了一个新的州。打算买一个condo,看上一个要价$52,900的 for sale by owner,association fee $165/month. 砍到$50,690, 给了$1000 earnest money. 房主要求律师写在合同上:“Earnest money is totally non-refundable. 房主开始答应维修冷气,厕所排气扇,还主动要求换所有window blinds, 但都是口头承诺。Inspection 后发现冷气根本不能用,要换新的。干衣机出口设计的不合理,把lint吹到了electric breaker box, 从而制造了火灾的危险。此外厨房天花板有水迹,有可能是楼上漏水。但此时房主拒绝做任何维修。我想不买了,但房东拒绝退钱。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