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酒吧里的19岁MM说想当俺的女朋友。俺说,当俺女朋友可以

但要付出代价的。。。。。。她说:“可以,所有当女朋友该做的我都会做。”

俺可高兴了,这么个美女,自动献身。

后来在谈话的内容法觉,原来19岁女孩跟30+男人对女朋友的义务跟权利的认知非常不同,不竟是有代沟的。俺后来拒绝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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