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叁

      我们,没有多久,就住在了一起。这对于我这个视爱情如生命一样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出梦想成真。
      那年,我二十有二。她比我大一岁。地点:巴黎。这世界,一下子,变得只有我们俩个了。
      一开始,我是不喜欢巴黎的,很不喜欢。老旧的建筑,满街的扒手,遍地的狗屎。我骂骂咧咧了两个月,然后开始慢慢的喜欢上它了。那真的是一种魅力。魅力,对于我来说,就是用逻辑说不太清楚地一种东西,但是,很吸引你。
      浪漫,我的理解,其实就是一种很刺激的感觉,突破了你的预期,又不仅仅是所谓惊喜,更像是一种精神的和谐交融。
      我以前,会觉得,搞浪漫,我可以,但是,说浪漫,很娘炮。可是,在巴黎,我嘴上是没说,但是,心里,说了。
      这个城市是如何的让你晕头转向,我不赘述了。在这个让人晕晕乎乎的城市里,每晚,你知道,年轻的男女,那满的要溢出来的精力,让你觉得,这,就是你真正想要的。至少对于我来说,是的。
终于找到了,要和你共度余生的人,你会觉得,你完成了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虽然,我们还很年轻。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恋爱。但是,我当时觉得,那肯定,是最后一次了。
      很没出息是吧?也许是的。但是,我觉得,我找到了我最想要的东西。我从不觉得,什么事业,金钱之类的东西,对我非常的重要,或者说,让我觉得无迹可循。但我对于爱情这东西,我觉得,那是,可遇不可求的。
      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待续......




不过是个人 发表评论于
我一下子写完,你会说,就这?我慢慢写,你又嫌老年痴呆症治得次数太多,你让我如何是好?
DueProcess 发表评论于
多写点,别犯懒

照这个速度等你们俩步入结婚礼堂时候我老年痴呆症八回都治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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