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方查卖淫案傻眼 竟是22岁辣妹嫖38岁男子
DWNEWS.COM-- 2007年9月16日20:25:1(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高雄市警方临检汽车旅馆,发现一名辣妹和中年男子共处一室,依经验判断,辣妹就是“应召女郎”,然而在要抓人时,辣妹却大喊“我是嫖客!”而对方才是卖淫的“牛郎”,让警方当场傻眼。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当警察进入汽车旅馆临检时,两个人已经完成性交易,警察一度以为这个坐在一旁的22岁辣妹就是应召女,没想到角色刚好相反,这名已婚的辣妹少妇是“嫖客”,因为不甘受到丈夫冷落,看报纸找来牛郎性交易。
警察指出,“可能有特殊的性癖好,所以才会那个(找牛郎),又一时寂寞难耐,可能跟男朋友(丈夫)吵架,所以才会来那个(找牛郎)。”
警方临检时,牛郎的老板也刚好来接人,一起被抓,他供称欠债才会做起无本生意。应召站老板说,“我才刚做而已,没什么客人,(警察:从你营业开始,几个人来应征?)3、4个。”
至于卖淫的38岁“牛郎”,则是平常在工厂工作,但因为欠债新台币100多万元,因此瞒着太太、孩子接客,破获性交易案却是角色互换,警察开玩笑的说,这不知道能不能解读成另一种的男女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