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的谦虚与执政党的傲慢

在野党的谦虚与执政党的傲慢



旧事重提,三年前,台湾国民党主席连战首次到大陆作“和平之旅”,结束了国民党自离开大陆去台湾之后,高层人物没有到过大陆,没有与共产党接触的历史。连战先生“和平之旅”所到之处或谈话或演讲都十分谦虚,一个党主席的谦虚,使我有二点感想,一是连战先生本身的涵养品位高,展现了博士主席的大家风范;二是时隔五十多年,其间国民党经历了由执政党成为在野党的变化,在野党的地位需要谦虚。

谦虚既是一种品格,一种美德,是个体或群体待人处世的素养和态度的体现,又受个体和群体地位变化的影响。比如,一个个体或一个群体无权(钱)无势时会很谦虚,而有权(钱)有势后会变得很傲慢,甚至专横起来。所以,时常可见,权力傲慢和金钱傲慢的行为。

作为群体的一个政党,是谦虚,还是傲慢,会受政党性质的影响,更受政党地位变化的影响。政党在野时无权力会谦虚,执政时有权力会傲慢是常见的现象,正是这样一个互变定律的存在,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即将取得执政地位的前夕,清醒地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反观历史,国民党在大陆执政和台湾执政时期都有傲慢的一面,在大陆执政时对在野的共产党傲慢到要剿灭的地步,在台湾执政时对大陆执政的共产党傲慢到不屑与之接触的地步。如今国民党在台湾成了在野党,在争取民意,党派关系上都需要谦虚。抛开各种因素不说,国民党主席首次来大陆与共产党接触确实包含着在野党谦虚的成份。

由此可见,在野与执政,地位不同,待人处世的态度会截然相反,迥然有别。一个政党在野时没有权力,需要民众的支持,需要处理好党际关系,所以,要谦虚,才能集聚人气,去争取执政地位;一个政党执政时拥有权力,就有可能依仗权力凌驾于民众和党派之上作威作福,颐指气使,滋长傲慢,所以,执政党的傲慢是权力的傲慢,执政官员的傲慢是权力人格化的表现,不受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更容易使执政党和执政官员傲慢起来。而傲慢意味着执政党和执政官员对民众的漠视,

事实证明,执政是滋长傲慢的温床,在野是滋养谦虚的绿地,这是存在决定意识、客观地位决定主观态度的内在规则。所以,在野党成为执政党后能否保持谦虚,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考验,尤其是在无党派竞争环境下长期执政的党,能否保持谦虚更是严峻的考验。

中国共产党在野时保持着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水乳交融的谦虚,赢得了在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在人民群众“一份干粮、一双鞋、一辆木轮车、一张小木船”的支持下,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解放了全中国,从在野党变成了执政党。成为执政党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本不应该滋长傲慢,但拥有了权力,滋不滋长傲慢,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实上,随着执政地位的确立,毛泽东告诫全党要保持的“两个务必”被执政权的行使渐渐的淡化了,党内和不少执政官员不同程度的滋长了与人民群众“离心、隔绝”的傲慢。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任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后,首先就带着中央领导集体去西柏坡,重温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次全会上告诫全党保持的“两个务必”,并强调全党要坚持“两个务必”。

看现实的情况,一方面,作为执政党的多数执政官员,没有经历和感受过中国共产党作为在野党生存时的艰难困苦、奋斗时的流血牺牲,从任职开始就拥有作为执政者的权力。在这种情形下,不少年轻的执政官员不懂得“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道理,缺乏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容易忘掉谦虚、容易滋长傲慢情绪;另一方面,执政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上级组织的任命,而对执政官员的权力,又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在这种情形下,不少执政官员不懂得社会运行规律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缺乏“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民本意识,容易对人民群众专横跋扈。那些强制圈地,野蛮拆迁等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正是当地执政官员傲慢专横的表现。

各国政党的执政历史证明,执政党谦虚才能体察民情,顺应民意,做得民心的事,才能赢得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不断巩固执政地位。

执政党怎样才能不滋长傲慢?借鉴世界政治文明的经验,首先,执政党的执政权要由人民授予,执政活动要由人民监督,执政党才能保持谦虚,掌权不傲慢。离开了权为民所授,离开了人民的监督,执政党就会无所顾忌,滋长傲慢,专横跋扈,置民意而不顾;其次,执政党要依法执政,合理配置权力,严格遵守权力运行规则,切实保障人民法定权利,建立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执政党才能保持谦虚,用权不专横。离开了依法执政,执政党就会无法无天,滥用权力,自我腐败,失去人民的支持,丧失执政地位。

所以,中国共产党要经受执政的考验,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仅要按照党章规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建设好党,保持党的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依法治国的宪政制度。通过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政治制度,解决好人民授权和人民监督问题,防止滋长傲慢,专横跋扈,置民意而不顾的行为;通过政党、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个人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宪政制度,解决依法执政,保障人民权利,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问题,防止无法无天,滥用权力,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已经提出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但实际推进的进程,与解决执政党和执政官员的问题不相适应,与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差甚远,需要加快实质性推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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