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里,光怪陆离,我搬了5次家! (1.2.)

徐曼手札:



(1)

写在前面的话:

撩开帘,户外,由绿渐黄,阳光婆娑;推开落地玻璃门,风踅进,让秋进来吧,于是,满屋金辉!轻袅的音乐响起,窃以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快活的女人!每逢晨起在这间地下室做这事时,满心欢喜!唯谢上帝不断地给我新感觉、新生活。

这故事注定要写,但真的不情愿写!实在荒诞又离谱,今年6—7月份,不到30天,我大大小小搬了5次家!!其间的经历,成为我心头的一道伤——散发着鬼魅的、光怪陆离的伤:中邪般的房东、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妓女、私奔回归的男人……。曾说过,我喜新厌旧,喜欢搬家,住过多伦多诗嘉堡区几乎所有的房型,每搬一次家都带来新感觉、新见识、新快乐,你想啊:新房型、新房东、新饮食、新风味、新风习、新室友、新性别、新脾性、常常给我很多想象空间,当然,房价一次比一次高,感觉却一次比一次好,虽然此时我已经从高档公寓搬到地下室来住了。

上帝跟我开了个玩笑,好啊宝贝儿,让你一次搬个够!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说“爱搬家”?再说要掌嘴啦。


冬天里,那阳光般的女孩

她叫嫣子(我们都叫她椰子),无比好听的名字,再听见电话里她脆铃般的嗓音,真的满心喜欢!(女人如果喜欢一个人和事时,就是这样莫名其妙)许是缘分?去年快过圣诞节时,在找房子找的要崩溃、要绝望、决定抓阄之际发现了她的租房信息!无论房型、位置、价格等,都是我期望的,真是苍天怜我,便一个电话过去了。
从小就喜欢台湾宝岛,认识了三毛、琼瑶和林青霞后更甚,爱屋及乌,自是喜欢房东女孩椰子。说是女孩,其实她已30多岁,移民加拿大十多年了,未婚,但长相、性格特别是那橄榄色的皮肤,都极具青春活力,浑身透着男生的爽朗,连一同去看房、爱挑剔的“小如妹”也说这女孩可爱,定了吧!
“我也选房客选的苦啊,最后中意了3位,现在看来就是你了!能和大作家同处一室很荣幸,希望你在这里住的开心!”她也直言了对我的喜欢,为表诚意,她把房租让到了这类高级公寓的最低价。
她的闺房杂乱无章的令人难以想象,却很会过日子,一套2个卧房的单元居室,生是被她隔成了3个卧房-----主卧室是她与一个叫做“表姐”的大个子女生合住,其余两间出租,其中一间大客厅隔出的小卧室便是我的房间。它除了放一张我那不甘受屈的大床,其他都是“复式空间”了,但我喜欢这简单、全是原木的新装修,我那“化平常为非凡”的个性批;派了用场,弹丸之地,七拼八弄,没花几块钱,居然“山长水短”起来了。

“每次路过你门口,只要房门开着,我都会站一站,很享受你的房间,特别是你的大窗:象一副流动的画,可以看到几十里以外的世界最高塔,哇噻!特别新奇,亏你想的出来!”那羡慕的口气似乎我是房东?
因为房太小窗太大,我索性因陋就简,顺水推舟,不惜冒犯中国老祖宗的忌讳,把让整个窗户装饰成了我的大床头!白天看20层楼外姹紫嫣红的枫叶,晚上看401高速路流星般的灯火,百叶窗上“横空出世”了一把红白大玫瑰,小小的空间便因此空灵有趣了许多。

光天化日之下,她如此唇红齿白

可知,当初搬进来的第二天,椰子就变的不是嫣子,我的电话线莫名其妙地被她拔掉了。怎么回事?双方说好的,在我安装上程控电话前可以使用她的座机,我的手机是任打的,坐机仅用于发传真,电话线还是她的表姐帮忙拉的,仅仅一夜之隔,怎么…??
“没有!我从来没有同意过你可以用我的电话。”她唇红齿白、一字一句说这话时,我目瞪口呆说不出一句话,甚至懒得拉她表姐出来作证,说什么都是多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如此信口食言,且连个招呼都不打?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我还能再说什么?

“好好好,随你吧,但愿我不要因为你改变我对台湾人的看法,但愿不要辜负你可爱漂亮的脸。”末了,我仅撂下这句话便不再言语。或许,我们之间的芥蒂就这样悄悄地埋下了,但我是个能忍让的人,不气急了就随遇而安算了,这尘世哪来十全十美?我惹不起你躲你远点好不好?见面点头说好话好不好?

日子倒也相处的不错,我是不错的“大厨”,她爱吃爱睡懒得动,所以但凡做了好吃的都忘不了她,即便睡了也把她拉起来吃,所以她经常“抱怨”我没安好心,存心害她,早晚让她“暴肥”,于是边吃边睡边减肥,最后开始跑健身房了;如果她“拾荒”或“淘宝”弄到了什么好东西,必是要拿给我分享,虽然很多“宝贝”都是我认为的“破烂”,除了占地方,一点用途都没有,但她却如数家珍,满脸绯红,可爱的紧,我没法不喜欢她,早忘了曾经的不愉快,还改变了我与女生难处的偏见。记得有一次风雪夜归人,她听见我的脚步声立马给我开了门:“哈哈,就知道是你!冷吧?快进来!”温润,今生难相忘,我们彼此常常这样互助。
又一次发现她“不对劲”是在一次聊天中,我告诉她这里公寓的一个清洁工,南美人,流里流气,每次见到我下去游泳,非围着游泳池打扫卫生,没话找话,更离谱的是有一次他在女更衣室清理时,门口连块告示牌都不放,恰我进去,他不仅不说抱歉或退出却出言暧昧,太过份了,便愤齿而去。不想椰子听见这事居然煞有其事地拿出了笔和本,说要记录详情然后去告他!(或许我比较老土,当地的规矩就应该这样?)我说不必吧,警告一下,离他远点算了,能把我怎么样呢?他找到这份工估计也不容易吧?她说不,这是骚扰!严重地骚扰!居然敢欺负到我们头上?起码去管理处告他,踢掉他的饭碗,让他马上给我滚蛋!哼,他总算犯到我的手里了!
我讨厌那个南美人,但他罪不当此惩罚吧?她说不,“一定要记录下来,然后你签字,我起码去写封信告他。”她一副义愤填膺的情形,说着,笔下已经写满一大张了,然后让我签字,我说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头顶三尺有神灵。心想,这个椰子也太厉害点了吧?想起搬家第二天的不痛快,再看看着眼前的做派,真是倒吸了口凉气。
再次觉得她“不对劲”缘起隔壁室友劳拉,这天下午突然有同学造访她,怕影响房东休息,几个人压低嗓门、象作贼似地聊天说笑,椰子的表姐也加入了聊天。到了晚上把在我房聊天的劳拉唤了出去:“你们都在?来,开个会!”我冲劳拉挤挤眼窃笑,怎么这个台湾女孩竟用国内领导干部开会的口吻?或许她听到了他们下午的聊天?这大小姐脾气真摸不透啊,不是你亲口允诺,可以带朋友来家里访问、只是过夜要打招呼,免得吓倒起夜的室友么?怎么又说了不算?“会”后,劳拉哭了,她觉得很委屈。

猛回头,看见她,我惊呆了!

6月初,某日黄昏,与劳拉一起享受晚餐,眺望几十里外的世界高塔,蓝天白云,红瓦绿地,夕阳朗照,漫无边际的聊着,不觉中葡萄酒少了半瓶,两个女人真的很陶醉。突然她告诉我,房东椰子要给她长房租了,说是她的房租给的少了,她也找到工作了……你说这人是不是有点不讲理呢?事先怎么不说?唉,她黯然神伤起来,让我想起“寄人篱下”,只好劝她熬过3年买了房子就好啦,椰子也不容易,好好的房子连客厅都租了出去, 但凡有点钱,也不至于把家弄的这个样子,她有她的难处吧,三十多的人了,还是单身,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说话间,椰子进来了,但我们没看见,顾自碰杯喝酒,等发现她时已经晚了,她的脸红扑扑、阴沉沉,房间的气氛突然尴尬了起来,我们挤了挤眼,亏得没说什么坏话,我问她要不要一起吃一点?或许她没听见,转身走了,我们这里继续碰杯喝酒,我劝劳拉开心点。
这天晚上,椰子到我的房间阴沉着脸通知我:“你在2个月之内准备搬家吧,请在这张纸上签字。”

我实在搞不明白、也服了这个女人,她的许多决定都令人莫名其妙,可以在瞬时做出且是一副覆水难收的神情,经历了前几次“变脸”,我已了解了她,但面对2张英文字,还要签字?我气愤了,便说,“对不起,我不懂英文。”“这里是加拿大,文件必须是官方语言。”“过去的租金收据你不都写的中文?”“但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要官方语言。”我来气了:“不要左一个法律右一个官方,以为吓唬乡下人?难道过去的收据就不负法律责任?在我搞不懂的语言面前,我拒绝签字!何况你总是这么莫名其妙!”说完我把它的纸条放回她房门口,继续坐在电脑前。

须臾,“咚咚——”她又敲门,以为象往常一样进来聊天,便没回头,盯着电脑随口一句:“请进。”随后不再有声响,凭着第六感觉,我突然发现有所不对,猛回头,我惊呆了!

这绝对是个太可怕的女人,如果我是个男人,如果这是在中国,我会把她从我的房间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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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曼手札:

一个月里,光怪陆离,我搬了5次家!

(2)

(接前)须臾,“咚咚——”她又敲门,以为象往常一样进来聊天,便没回头,盯着电脑随口一句:“请进。”随后不再有声响,凭着第六感觉,我突然发现有所不对,猛回头,我惊呆了——这绝对是个太可怕的女人!如果我是个男人,如果这是在中国,如果我没有信仰,我会把她从我的房间扔出去!

当天使变成撒旦的时候

房东椰子(名唤嫣子,椰子是昵称)举着摄影机,正在我身后神情专注、由上而下、由里而外的摄像,此时,正对着我的床拍摄,那神情很专业、很搞笑,仿佛在拍摄一个捉奸现场,见我回头,立即把摄相头对准了我的脸,这让我惊愕万分!
这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空间啊,这个口口声声“法律、法律”、移民加拿大十几年的古怪女人太肆无忌惮!一切都是这样莫名其妙、突如其来、匪夷所思,当天使变成撒旦的时候,莫如原本就是撒旦。若非教养和信仰的约束,我想我会做傻事,但我没办法做到“若有人打你的左脸,那连右脸也给他打”, 好好好,算你有种,“忍”字心上滴血刀,不想让邻居听见,便低吼了一句:“滚!这是我的家,你给我滚出去!从此不许再踏进这里半步!”

原来,她这是来我家取证,对准我的床摄相,籍此证明我已经收到了这信却拒绝签字。她认为自己是在行使法律权利,却忘了最起码的为人之道:我怎么知道你在上面写的什么?你以为你是房东就要高房客一头、任意摆布?只要是你写的东西,房客不明就里也要在上面签字?这是谁家的规矩?如果这是张卖身契呢?你也太不讲理了吧?再:你凭什么用摄象机进入我的私人空间拍摄?那曾经阳光般可爱的椰子,今天却毛毛刺刺,嚣张跋扈,加上她椭圆的身型,真的成了去了皮的椰子,上午还好好的,下午的脸,怎么说翻就翻?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翻脸了,太古怪的女人,说她更年期吧,她原本才30多岁啊,难怪男人读不懂女人,我都糊涂了!

夜,躺在床上,望着那曾被椰子羡慕无比的“流动窗景”,也是我的“杰作“悲从中来。想,我在国内好歹也拥有两处不错的房产,且有小阿姨帮忙家务,现如今,却无插针之地,在人家客厅里隔出来的弹丸小舍寄人篱下,还要忍受如此莫名其妙的欺辱,你说,我到北美来抽什么风啊???房东小姐,你突然发现我的房间虽小却山长水短、小有洞天,在这样的高级公寓里却如此低的房租给我,你感觉吃亏了可以明说,何以如此手段?一向乐观、有“开心果”之称的我,那一刻软弱成泥,顾影自怜,人在软弱时,难免自怨自艾。
若事至此结束便没有这文字,以中国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特点,好聚好散,何况,与这习惯瞬间变脸的女人本不应处久,伴君如伴虎,租住此地已7个月,创自己的租期之“最“了。

“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 ”

凌晨1:30,突然客厅里传来两个男人的声音,毛孔悚然,侧耳一听,椰子用英语在与他们低低说着什么,虽然英文差,却明白了这是她拨了“911”,把警察叫来了。
好啊,叫来正好,你恶人先告状,惟恐天下不乱,那就奉陪吧,在加拿大长长见识跟警察打打交道应该不错,“经历”是宝啊。想:这是法制健全的国家,容不得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何况加拿大的法律是保护房客的。但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凭你有天大的理,但你的语言不能表达你的意志,你不了解当地的法律,你就只能虎落平阳,龙陷浅滩!

椰子仗着她流利的英语,又是原告,兀自在那里呱啦啦“诉说”着她的“遭遇”:“……她让我滚蛋,我感到害怕,我觉得我受到恐赫和威胁……于是…….”,警察说你是对的,只要感到不安全就马上报警。(事后,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我:椰子是对的,警局鼓励市民有警就报,你不报警是你的事,是你不对。加拿大的警察就是百姓圈养的狗,你叫他咬人就咬人,别客气和心疼去使唤他。我说,听说只要出一次警,不管大小状况或有没有状况,国家要花销大量的经费啊,这样的鸡毛蒜皮也算事?也要去浪费国家的银两吗?律师说:错!你是纳税人,你是国家的主人,你得让他们伺候你,否则你养这些狗干什么?迷惑中…)

两个警察,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胖子,白人,凶神恶煞,一副吃货相;瘦子,亚裔,很斯文,小眼睛,倒八字眉。俩人真是绝配,颇有喜剧味道,但盛夏全副武装别着短枪的阵势,给我们这间女儿国凭添寒气。我很清楚,保持礼貌和沉默是明智,也只能保持沉默,因为我发现自己那点可怜的英语也仗势欺人,消失的无影无踪,却能明白椰子在我面前炫耀她的英文,喋喋不休地“诉说”她的“悲惨遭遇”,真是又恨又气又无奈。

不能再任她如此欺凌,我终于情不自禁地说:“你这个撒谎的女人,撒谎!”瘦警察发现我还能说英语,立即转过头来问了我很多问题,口气温和婉转,我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更不会回答,那一刻,我觉得这世界上,最最可怜的境遇是哑巴吃黄连!偏偏那个吃货警察不客气地问了我一句什么,我忍着眼泪不肯落,愤愤地回了他一句:
“对不起,先生,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不,你知道!你刚才的英语说的很正确!” 吃货的眼睛睁的象猪眼,椰子也在一旁摇头晃尾附和了句什么。

满世界啊只有一个“恨”,恨自己不会英语,该说的不会说,不该说的又说对了,让警察以为我是假装,这让我满口是嘴说不清。我心里呼求上帝:你在哪里?帮我!然后去饭厅喝点水镇静了下来。瘦子似乎是“领导”,他话不多却看出了端倪,便总结性地让我们遵守安省第几号法规,行使、遵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云云,问我还有什么要说?我尽力用英文表达我的委屈:“这个房东我不懂,她一向用中文交往任何事,但她今天用我不懂的英文,所以我拒绝签字,这是我们发生纠纷的原因,还有,她犯法了,她携带摄象机进….”不等说完,椰子得意万分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小姐,我是加拿大人!Canadian!,ok?” 那刻,我觉得她象个小丑,警察也无奈地看着两个中国女人说短论长,西里糊涂的走了。

“他是哪门子律师啊,懂不懂法律?”

等待搬家,偏巧连接三天上不了网,影响了我校稿、发稿、找房子。室友劳拉有点惧她,我也懒得再跟她接触,熬到了第四天早上终于憋不住,便跟要出门上班的“加拿大人”问了个好,然后如此云云,她没说话就要开门出去,我拦了一下问:
“先别走,你给我们个答案再走不迟,好叫我们明白是罗杰斯电话公司的事还是我们房间线路出了问题?因为cable是你的,你知道怎样联系,否则实在影响我的工作了。”
“我管你那么多干什么?又不是我让你的电脑上不了网的,请走开,我要上班了!耽误了我的工时你负责啊?”我一步拦住她:

“你过份了,我们交的房租里是含有上网费的,你有责任和义务打个电话去过问这事。”说完我甩手回房,她也开门上班去了,须臾又踅回来站在我门口说,“今天我就换锁,请你搬走!否则我封了你的门!”我说“好啊,随便,只要你有这个胆,ok?”说完带上房门出去不再理她,,在院子里散散步吧,户外的空气、阳光多好啊。

不一会,看见了一辆警车开进院子,跳下了两个警察,又是那一胖一瘦,我耸了耸肩乐了,有好戏看,我太了解她了,这个椰子指使警察已经上了瘾,这比耽误工时有趣,便躲在一边给留在房内的室友劳拉打电话,同时给我的律师朋友打电话询问对策。朋友说,你别动,先看看警察会不会打电话找你?如果没有,会不会在你房门贴张条子,让你去警察局接受咨询或调查?通常他们见不到当时人会这样做,你要配合警方。

果然是那个“加拿大人”又行使了纳税人的权利,唤警察来捍卫她的权益,理由是她又遭到了恐吓,我拦住了门,妨碍了她的上班。估计警察看见又是这个女人,也没见什么受恐吓、妨碍的迹象,转了一圈,什么都没做,又走了。律师朋友听说后好言相劝:这女子或许有点病态,大龄不婚女子都有点行为古怪,离她远点,少惹气生吧。但我这次执意要告她,因为她侵犯了我的私人领地?谁请她来拍摄我的私人空间和容貌?真正被骚扰、不安生、感到可怕的是我。他说如果你愿意,也好,我帮你打官司,她注定输,起码你两个月房钱可以省啦。我说那倒不必,我就是气不过,不想再让她这样欺负人。朋友说,好吧,我先给她寄封信。

“加拿大人”收到信,当晚就一个电话过去反唇相讥,回头揶揄我说:“你那朋友是哪门子律师啊,懂不懂法律?”原来,相关的法律纵横交错,朋友忽略了细节,而椰子早把对自己有益处的法律条例弄的清清楚楚!“加拿大人”真的是“加拿大人”,知道如何钻法律的空子保护自己。

原来安省关于租住房屋的相关法律条例是保护与房东分厨、相对独立的房客,象我这样,除了卧室,什么都共用的不在该法规保护之列(读者千万记住这一条啊!),但寻求其他的法规保护难免对簿公堂、官司缠身,费时费钱(至少要200以上的翻译费)又费心,为这点小事,何必自找苦吃?毕竟象“加拿大人”椰子那样喜欢小事化大、擅长与警方打交道的华人不多。损人伤己的事不做为妙,得饶人处且饶人,息事宁人吧,惹不起,咱闪总可以?室友劳拉也劝人劝己地说:“如果她还这样下去,撞着别的房客,她吃苦头的时候还在后面,别难过,头顶三尺有神灵。”

搬!越快越好!两天之内,我飞也般地逃离了这个让我爱怨交加的是非之地,这成就了我第一次搬家。临行没忘给她留了张字条:“中國人有句老话,叫做百年修同车,千年修同船,谢谢上帝给了你我同处一室7个月的缘分,谢谢你圣诞节那碗鸡汤。好聚好散,過去有什麼得罪你的地方,還請原諒,若有缘,还会同吃一桌饭,若有信件,拜托请劳拉代转,谢谢。”

至今3个月过去,我没有收到一封劳拉转来的私人信件,包括银行帐单、政府方面的通知等。很遗憾,我那间卧室至今未能租出去,因为房东要把那巴掌大的地方折腾成什么俱乐部。亲爱的嫣子:你是个化平凡为希奇的女人,若能容纳点“爱”在里面,或许真能美梦成真?原本你是个不错的女人,至今仍如此想。

(未完,待看下期)




(未完,待看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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