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在SHERIFF管辖之下的不应是警察局长,而应是副局长,因为这些人的确切职称都是sheriff's deputies or deputy sheriffs,因为他们都是SHERIFF任命的。再说,警察局长只能有一个,“There are a couple of 警察局长 under his
watch”这一说法好像不能成立。此外,不能因为SHERIFF是elected civil officer,就不能叫警察局长。美国总统就是被选举出来的civil officer,但依然是三军总司令(COMMANDER-IN-CHIEF)。实际上,美国绝大部分州,SHERRIF虽是选举产生,但仍然是穿制服的警察。HARRY LEE 本人办公时就总是穿警察制服,而不是像文职人员一样只能穿便服 (与美国军队一样,美国警察也有文职人员)。正因为SHERIFF大都穿警察制服,警察局长似乎更加名符其实。
不过,SHERIFF也不一定译成警察局长。的确,SHERIFF就像US MARSHALL 一样,很难翻译成相应的中文。个人认为警察局长听起来要比总监更有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