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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抛弃的台商间谍披露:台当局诱台商当间谍

2007年11月24日 中国青年报 雷怀


台商间谍被台湾当局“始乱终弃”的事情已不是一回两回了。近日,又有在大陆刑满出狱的台商间谍,身披白麻布到台“国防部”抗议,称台“军情局”不但没有安慰他们,而且还拒绝他们提出的一切要求,并披露了他们如何被引诱当间谍的内幕,让“国防部”与“军情局”尴尬万分。

  披白麻布抗议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11月19日,台湾“国防部”门前出现惊人一幕:几名戴墨镜、身披白麻布的人口口声声要见“国防部长”李天羽,希望当面讨回“公道”。

  郑炽远、宋孝廉(前作“宋孝濂”)是曾在大陆做生意的台湾商人。后来,他们被台湾“军事情报局”引诱到大陆搜集情报并落入法网,最近刑满获释,回到台湾。当天,他们带着妻子到“国防部”抗议。他们控诉“军情局”有人泄密,让台商间谍集体被捕,他们出事后台湾军方不但不闻不问,且他们返台后,也要不到补偿。他们怀疑“国防部长”李天羽不知此事,所以要以这种方式找李天羽“讨公道”。

  按郑、宋两人说法,2003年底,有36名台商间谍被捕,目前只有4人获释返台,其他人还在大陆狱中,有的还被判15年甚至无期徒刑。宋孝廉表示,他被捕时根本不知发生什么事。后来对方把他的情况摊开,内容一清二楚,甚至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他就怀疑,如果不是台湾这边有人泄密,大陆怎么可能掌握这么多情况?

  他犯罪情节比较轻,被判4年,服刑期间因为表现好,在被关3年7个月后提前出狱。没想到,他返台后,“军情局”居然说他“运气很好”,所以也没给任何补偿和补助,也没协助提供就业机会,现在所有财产都没了。两位台商还说,军方作为令他们心寒,“军情局草菅人命、冷血无情”,还威胁他们不得公开内容。

  引诱台商当间谍

  11月19日,郑、宋两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军情局”通常都是先派些简单的任务给他们,并强调“绝无危险性”,例如搜购当地地图,看看哪里有盖新大楼或桥梁,或哪里有电厂等,但会逐步要求他们去干些有难度的活。

  两人强调,后来派的任务根本无法达成。以郑炽远为例,“军情局”要求他进入苏州和无锡的山区观测解放军坦克部队,他根本无法进去。因任务没有完成,“军情局”就没再和他联系,原本他和“军情局”只签一年约,本来就不想再续约,未料被大陆有关部门破获。在海南岛的宋孝廉则是被要求“去(解放军)机场看有什么飞机”。

  台湾媒体还报道了其他一些情况,比如说郑炽远被捕前是美商优莎纳台湾分公司经销商,在苏州期间多次与台湾“军情局”人员“李经理”接触,通过签订协议和宣誓加入台湾间谍组织,并接受“李经理”的训练。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12月,郑炽远对多个解放军营区、武警部队营区、在建的桥梁等军事、经济目标进行观测,并记录军车车牌等,还将这些情报向台湾“军事情报局”汇报。

  郑炽远近日表示,他在情报搜集过程没有拍照,仅是记录。当初“军情局”以“杂志社”名义与台商接触,希望他们代为搜集当地投资环境、风土民情与工商经济现况。他以为只是搜集相关资料,才答应代劳,没想到后来对方表明是“军情局”,希望能与他们签工作合同,进而要他们刺探当地的军事设施。

  郑炽远还说:“军情局用类似引诱的方式,接着试探我愿不愿做一些事,也可得到一些报酬。那时自己想在大陆有生意,觉得只是举手之劳。”所以他们就到“军情局”签工作合同,每个月可以领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5万元)。

  “军情局”拼命辩解

  对两位台商的指控,台“国防部”和“军情局”拼命辩解。

  11月19日晚,“军事情报局”发表声明称,郑炽远、宋孝廉指称“军情局”泄密及对他们未尽照顾补偿之责,“均非事实”。

  “军情局”表示,对于“失事受难者”,长期以来均有相关补偿规定,已尽最大努力照顾当事人及家属。“军情局”还辩解,“郑炽远为本局运用人员,宋孝廉则系本局停止运用人员。失事期间,本局均送家属慰问金、生活费并提供律师诉讼费用、营救费、每年三节慰问金等。郑、宋两人今年返台后,本局立即派员接回家并提供慰问金、安排体检,并核定给予两人补助金,待其签署补偿协议书后即予发放。不过郑、宋又要求补偿他们的巨额财物损失,本局遵依法行政原则,经与两人委任律师多次沟通,已请其提供具体证明后再依规定办理”。

  至于是否“有人泄密”,“军情局”说,“一向重视内部控制,采取仪器测谎等手段,确实掌握内部动态,防堵一切可能出现的泄密。”言下之意,没有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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