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情系列之九:姗姗的中文写作水平

临时客,澳籍华人,职业工程师,曾任“澳洲日报社”社会新闻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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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姗是8岁左右从国内转来悉尼读书的,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了。所以,姗姗是认得很多汉字的,大约有3000汉字左右的词汇量吧。这样说起来,比一般的国内三年级小学生的词汇量还是要强一些的。这主要是因为,在姗姗小时候,她的爷爷老是给她教“唐诗三百首”什么的,诗,姗姗是记不住了,不过字儿她还是认识的。此外,就是姗姗从小就特别爱认字,她三岁的时候,我回湖南去看她,带她在街上散步,那时的姗姗就有一个怪习惯,非得把一条街的汉字全认完才肯回家,有的字儿连我觉得都没什么用,比如说,“湖南省第三阀门水泵厂经营部”,像阀门、水泵这种汉字记了对她有什么用?但姗姗不吃这一套,认字认得非常认真,你要不让她认完字,她就会跟你腻腻歪歪地,不肯回家。

所以,到了悉尼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这小姑娘保持了较高的中文识字水平。如今,金庸的小说看得溜着呢。看完之后,还得在我这个倒霉的爸爸身上练练“九鹰白骨爪”、“朱砂掌”之类的功夫。要不然,就在家里东倒西歪地练习“凌波微步”之类的功夫,自得其乐。最近,姗姗又多了一个爱好,到了爸爸家,也不看“倚天屠龙记”、也不看“鹿鼎记”,专爱看爸爸写的文章。尤其是写姗姗本人的文章,如近期写的“爸爸跟姗姗谈辩证法”、“姗姗怕猛男”等文,小家伙更是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都看得格格直笑!

我问她为什么不看金庸的小说了?姗姗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我觉得:爸爸写的文章要比金庸的小说好看一点点。”听了小姑娘的回答,我心里虽然暗喜,但也知道:姗姗的话当不得真,这小姑娘从小就有点儿“只认熟人不认衣裳”的怪习惯。刚来悉尼时,我买的第一部汽车是一辆老掉牙的老“福特”,有20多年的车龄了,是那种只能用有铅汽油的老破车,才花了700澳元就把车买了下来。姗姗四岁那年来悉尼玩儿,一见到这辆老破车,立刻就爱不释手,每天要把车摸上好几遍不说,见到别的小朋友,还要跟人家瞎吹:“我爸爸那辆蓝车车……,”如何如何。我听到后,紧张得直冒汗,多次跟她说,爸爸的这辆车其实并不好,让她不要乱说。但她也一直没多少变化,这些年无论我换开什么样的车,总之,在姗姗的眼里,爸爸开的车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车。

昨天晚上,在又一次看完我的近作之后,姗姗跑过来问我要一张白纸,声称她也要试着写写小说。我给了她一张纸,但并没有把她的话当真。这是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姗姗虽然认得很多汉字,但是她并不会写很多字儿。来到澳洲之后,又没什么机会练习写汉字,所以,我只是当哄着她玩儿而已。没想到,姗姗是个很认真的孩子,趴在茶几上哼哼叽叽地折腾了一个多钟头,终于写成了半张纸的汉字。当姗姗拿着她的创作成果来给我看的时候,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大力表扬她,不管她写成什么样子,愿意用中文去写作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大力提倡的事情。

于是,我拿起姗姗的中文作文就大声念了第一句:“韦小宝有很多9厂子。”念完这头一句之后,我就开始发呆了:这一句还真没看懂!9厂子?是不是等于酒厂子?“酒”字很难写我是知道的,所以,姗姗才会用9来代替“酒”字。但内容也有点儿不对劲啊,金庸的“鹿鼎记”我是看过的,光听说韦小宝有很多老婆,没听说过他有开锅酿酒的历史啊?有很多酒厂子,莫非是姗姗准备开拓新的创作思路?

我这边还在发愣的时候,站在沙发扶手上的姗姗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你可真是一个笨爸爸!我写的是:韦小宝有很多妻子。你怎么看成韦小宝有很多酒厂子了?”于是,我更加迷惑不解了:“这里不明明写着‘9厂子’吗?怎么又变成妻子了?”姗姗指着那个9字对我说:“这个字不是‘9’字,是拼音里的‘q’字母。”我还是没搞懂:“那这个‘厂’字呢?”姗姗又解释说:“这个‘厂’字就更不对了,我写的是拼音的‘i’字母,上面打一横,念平声。‘q’字母和‘i’字母连在一起,再念平声,那拼出来就是‘妻子’的‘妻’字嘛!怎么你连这个都看不懂?”

哦,原来如此!我这才恍然大悟:姗姗的这个“妻”字的写法虽然深奥古怪了一点儿,不过她还算是抓住了韦小宝这个人的重点:“韦小宝有很多妻子。”这开篇第一句在逻辑上还是很正确的一句,应该鼓励。于是,我对姗姗说:“哦。原来你是这个意思,那姗姗还真是写得挺好的。但是你看啊,你写小说不仅仅是给像姗姗这样聪明的小朋友看的,也是给爸爸这样的笨大人看的,所以,你写的字儿要大家都认识才行,要不然就会闹误会,像爸爸刚才就把你写的‘妻子’念成了‘9厂子’,对吗?”姗姗说:“可是我不会写‘妻’字嘛。”

我抓紧机会启发她说:“你不会写‘妻’字可以问爸爸呀。你看这样好不好?爸爸教你写这个字,你自己先练习写十遍。写会了之后呢,你就把那个‘9厂子’用橡皮擦擦掉,换上你新学会的‘妻子’,让大家都看得懂,好吗?”姗姗听后,高兴地点点头:“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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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han 发表评论于
你的千金价值简直就是个小人精呢,然见人爱的那种。

俺闺女是文盲,苦闷ing
Yuan 发表评论于
哈!9厂子 :D
老爸就是比老师好。俺们上小学那会儿,每个生字至少要写10行,写得手腕疼!
其实不要10遍就记住了。
爱心诚心 发表评论于
笑死了。。。
你女儿这么小就看过天龙八部和鹿鼎记,很了不起。看来不用担心他会忘记中文及中国文化了。
方块字,多么美丽的语言和文字!
littlebirds 发表评论于
有这么个活宝真是要开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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