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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与天主教三大教义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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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传习录》


教会史学家斯卡福在其巨著《基督教信条论》一书中对基督徒与天主教的异同有优美的论述。他说:“基督教是重自由的宗教(加5:1);天主教是重权威的宗教。前者的重点是主体性,使宗教成为个人性的关注;后者的重点是客观性,把个人投放在教会这一整体中。抗罗宗人士的信仰是以个人的经历为根基,而天主教人士的信仰则是以教会的见证为基础(比较约4:42)。……基督教把基督置于教会之前,使基督性成为教会纯正的标准;天主教实际上把教会置于基督之前,把教会性作为敬虔的条件和尺度。” 总之,在教义方面,基督教与天主教有以下三大不同:

(1)客观原则(The objective principle)—也就是形式因。基督教坚持圣经的至高无上,把圣经视为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的唯一无谬的标准;天主教则是把圣经和传统一起视为并列性的信仰规范。当然,基督教也不是完全否定传统的地位和作用,只是把传统置于圣经之下,认为传统只能处于从属性的地位,发挥一种补充性的作用,其价值在于其与圣经相合的程度。

(2)主体原则(The Subjective principle)—也就是质料因。基督教坚持称义唯独因着上帝白白的恩典,唯独通过在基督里活泼的信心,基督不仅是独一的,也是充分的救主;天主教所主张的称义是渐进性的,信心和善行是称义的两大条件。当然,基督教并不否定善行的地位和作用,但认为善行不是称义的工具和条件,而是称义的结果和证据。

(3)社会原则(The social principle)--主要是在教会组织方面。基督教主张人人皆祭司,把平信徒从其对神职人员的奴隶性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使信徒与神职人员一样成为教会中平等的成员;天主教则把祭司的职分局限于神职人员,通过教育、独身、服装等,尽量使神职人员与平信徒分别开来。因此,基督教是基督徒的教会,而天主教则是神甫的教会。当然,基督教也注重教会中当有具有特殊呼召,受过一定神学训练的人担任神职人员,但基督教强调的是教牧人员和其他信徒在职分或分工上的不同,而天主教则更加注重的是地位上的等级性,甚至伪称教皇在宗教和道德事务上具有无谬的权威性,使得教皇成为凌驾于一切人之上,甚至凌驾于圣经和教会之上的最高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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