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1) 神权(The rule of God)—大使命的前提是上帝掌权。世界是上帝的世界,“耶和华至高者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诗47:2);
(2) 仁政(The rule of love)—大使命的核心是在要全地施行真正的仁政。上帝的统治是爱的统治,“他带我如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歌4:2);
(3) 法治(The rule of law)—大使命的实现在于建立各种层次的法治型的政府。上帝是公义的上帝,是有次序的上帝,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的公义和次序的体现。“求你照你的慈爱将我救活,我就遵守你口中的法度”(诗119:88)。
(4) 文教(Education)—实现大使命的方式主要是教育。在上帝的旨意中,教育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上帝默示圣经,目的就在于教训上帝的子民。“耶和华说:‘我上山到我这里来,住在这里,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出24:12)。
(5) 门训(Discipleship)—大使命实现的关键在于门徒培训。基督教教育必须以门训的方式展开。各种教育的根基在于品格的教育,最终必须落实到一对一的门徒训练,教师和学生之间必须有真理与生命传递的关系。
(6) 民生(Economy)—大使命的落实是每日的现实生活。主耶稣给我们的应许是“我就在所有的日子里与你们同在。”主祷文中也强调:“愿你的国度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太6:10-11)。
(7) 末世(Escatology)--大使命的导向是末世性的。基督徒生活的秘诀就在于用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功夫。我们固然要在这个世界上努力成就耶稣基督的大使命,但是我们人生的归宿却不在这个世界上。这个世界必要终结,耶稣基督必要再来审判这个世界。